又是一个周末。 知云也没打算回家。 自从来了县城上高中之后,她已经由原来的一周回一次家,改成了一两个月回去一次。 家里人也不管她,她也乐得彼此井水不犯河水。 自从来了县城之后,她就跟黑市断了联系。 当初那一批没有脱壳的粮食,被陈三哥找人脱壳之后,分成几批卖了出去。 这年月,大批量的卖粮食,哪怕是黑市的地头蛇,也不敢那么做,所以只能分批分量的往外卖,足足卖了将近两个月才全部卖完。 不是不好卖,而是不敢一次性卖完。 这批粮食卖完之后,陈三哥又找到了知云,想再要一批。 不过知云因为手里不缺钱了,再加上大批量的出货风险也大,所以便推说卖家就只有那些粮食了给推了。 至于第2年还会不会有,还得看卖家那边敢不敢种。 陈三哥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原本也只是碰碰运气。 不过知云也没有收手,偶尔去山里打点野兔野鸡,弄点山货什么的卖给陈三哥。 至于说自己亲自去黑市里卖…… 她懒!不想大半夜的就起床! 吃的她空间里就有现成的大米白面,还有各种美食,而且自从发现是需要脱壳的问题之后,她的空间里就不再种粮食了,为种蔬菜和水果。 而吃不完的这些蔬菜和水果,也都被她送到了陈三哥那里。 所以初中这两年也攒下了一大笔钱。 这笔钱足够她上完高中用了。 没有必要再冒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哪怕这个位面灵气稀薄,哪怕是她修炼起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不肯浪费空间里的零食,不过有灵果和灵泉水辅助,两年的初中生活,也让她将修为练到了炼气四层。 因为修炼的缘故,再加上她又不事生产劳动,生生把自己养成了一个小白脸。 不过个子倒是窜了一大截,17岁的少年,个子已经窜到了1米83。 这在缺吃少穿的年代,已经算是挺高的个子了,这当然得益于知云的外挂,毕竟她不缺吃喝,又有灵果灵泉水改善身体条件,为了保持充足的睡眠,就连修炼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上高中她依旧没选择住校,在离着学校不远的一个大杂院里租了一间房。 县城里的住房更加紧张,想要租独门独院的更是难上加难,所以她才退而求其次的,在大杂院里租了一间房。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没有再去黑市。 算算时间,董青山和马静已经下乡了,就是不知道这个时间段程小雨重生了没有。 她已经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没有回家看看了,这个周末知云收拾了行李,决定回去溜达一圈。 马静这个女孩还是不错的,如果可以,知云也想提醒她几句。 程小雨可不是个什么好东西,做人的底线也很低,她绝不会因为自己不在村里,就放弃算计马静。 那一世也就是马静运气好,被程小雨算计的人是原主,而从原则上来说,原主二流子的身份只是表面上的保护色而已,所以马静嫁给原主也不算亏。 后来两人更是琴瑟和鸣,相互扶持。 马静人长得漂亮,后来尽管因为下地人被晒黑了,但精致的眉眼,凹凸有致的身材,却依旧是吸引着小伙子们的目光。 知云估摸着,原主在被算计后答应的那么痛快,甚至后续两人的感情也很好,也跟这一点脱不开关系。 如果对方是个矮胖挫,又长着一口大龅牙的小黑妞,原主就算是勉强娶了,两人后续的关系也不会多好。 都说看脸的人肤浅,但真正不看脸的人又有几个? 就算是不爱美色的,也不会甘愿娶个丑八怪。 扯远了。 知云的肩上斜挎着一个书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些啥,花了两毛钱,搭上了去往公社上的牛车。 下了牛车之后,又步行了40多分钟回到了大队上。 走在这条外界通往村中的唯一的土路上,远远的就能看到在田里劳作的人们。 知云漫不经心的走着,但高挑的身影还是引起了人们得注意。 “那是谁呀?怎么看着有点像老程家的四小子?” “什么像啊,那就是程家的四小子没错。” “这可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啊,谁能想到以前的二流子现在也成了高中生了。” 有人不无羡慕地说,这语气还酸酸的。 “那小子打小就是个机灵的,就是有点好吃懒做。 他那点聪明劲,以前都放在怎么偷懒上了,现在倒是懂事了,知道把精力放到学习上了,还一下子就考上了高中。 不像我家那小子,小学毕了业连个初中都没考上。” “谁说不是呢,我家小儿子都连着考了三回了也没考上高中,今年还想回去复读,被他爹打了一顿才算是消停了。 你说我怎么就生不出这么聪明的儿子来呢? 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我看老程家两口子也不咋聪明,咋生的儿子就这么聪明呢?” “羡慕是羡慕不来的,你看人家在家里游手好闲了两年,想回学校就回了,都不用复读,当年就考上了初中,现在还是个高中生呢。 我家那两个闺女要是有一个有人家这出息,我做梦都能笑笑醒。” “要我说,人都是个命啊,你看程老四的三个哥哥,在学习上就没一个中用的,到了程老四这里就不一样了。 这简直就不像程二爷两口子能生出来的儿子! 瞧瞧这脑子,也不知道人家是咋长的,也就是现在不能考大学了,要不然的话,说不定咱村里还真能出个大学生呢。” 程小雨现在担任着村里计分员的工作,所以她不需要下地,这会就在田间地头上四处溜达,看看有没有不好好干活的。 她重生回来还不到一个小时,前世的一切刚刚才在脑海里捋顺了,正想找人打听打听程志云的消息,就听到了大家的议论,也把目光移向了田埂上的那道身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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