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庄稼地里的泥腿子,一年到头也赚不了几个钱,还想供养个读书人。 “老二是魔怔了吧,他是不是不知道供养一个读书人需要多少钱啊?还想着供养他家那个小崽子读书,简直是异想天开,该不会是还想着做秀才爹的美梦吧?” “有梦想是好事,不过我看二哥这不是梦想,而是妄想,就凭这点分家银子,就想供养一个读书人,不是妄想是什么?” “老三,你说会不会是老二瞒着咱们找到了什么赚钱的营生,但又不想带咱俩人一起,所以才会搬到镇上去的吧?” “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有道理,不过现在咱们都分家了,爹娘也不在了,好像还真管不着二哥一家干什么了。” 夏家大嫂忍不住插话了:“我倒是觉得二叔家说不定是真的有了什么赚钱的买卖,搬到镇上去,就是不想让咱们沾光。” 她的眼珠子转了转,忽然朝着自家男人使了个眼色。 等到夏老大看到他的眼色回到房里,夏大嫂低声嘱咐道:“相公,既然二叔一家已经搬到镇上去了,那他们家的房子也空下来了,不如你去跟他说说,借咱家住上几年。 反正他们住在镇上,家里的房子闲着也是白闲着,眼看咱家的两个儿子两个闺女也都大了,家里的房子也有些住不开了。” 夏老大一下子就被说服了,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你说的有道理,等我下次见了二弟的时候跟他说一说,等把他的钥匙要过来,就让俩小子过去住吧。” “还等什么呀,择日不如撞日,你不如今天就去镇上找找他,也免得夜长梦多,别忘了,三弟家也有两个儿子呢,你就能保证他不惦记老二家的房子?” 夏老大一琢磨也确实是那么回事,虽说他跟老三老二都是亲兄弟,平日里相处的也甚是和睦,但那是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 真有了利益冲突,当然是要以自己为重了。 。 夏大嫂出主意:“你打听到地方之后,先去买上一斤点心,见到老二多说几句客气话。” 心道,到时候自己就去村里散布谣言,说老二家的房子是卖给自己了,反正都是兄弟,他还能较真不成? 到时候住的久了,就算将来老二一家回来了,还能赶侄儿走吗? 只要住的时间够久,到时候这房子就算是他们的了! 他这边算计的是挺好,但也得看夏老二吃不吃他这一套。 夏老大收拾收拾到了镇上,一番打听之后,还真被他找到了知云家。 此时知云已经去学堂了,夏老二也到车马行去上工去了,家里就只有丁氏在家。 夏老大自然不好跟弟媳进屋,只能站在院子里,将手里提的点心递给丁氏,说明了来意。 当然他是不会跟丁氏说,自家打他那几间房子的主意的,只说要找夏老二。 “弟妹,老二到哪里去了?” 丁氏见他眼神闪烁,就留了几分心眼:“相公一大早就出门去了,我也不知他去了哪里?大哥找他是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事,这不是知道他搬来了镇上,你嫂子有些不放心,怕你们在镇上也没个帮衬,就让我过来看看。” 丁氏惊奇的瞪了瞪眼,这话她可不信。 就大嫂那无利不起早的性子,会担心他们?别是有什么坏主意吧? 心中怀疑,嘴上却应道:“那等我家相公回来,我告诉他一声。” 见找不到夏老二,他又不好跟弟媳在同一个院子里久待,只得迎合着就想告辞离开。 走到院门口,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又朝着丁氏问道:“弟妹,小云呢?怎么不见小云?” 丁氏的眼神闪烁了两下,笑道:“小云的身子有些不适,喝了药已经睡下了,孩子的身体弱你也知道,这会却是不好将他叫起来拜见大伯,免得他身子受不住,大哥莫要怪罪。” 鬼使神差的,她隐瞒了儿子已经去学堂的事实。m.biqubao.com 夏老大能说什么? 难道还能硬逼着知云出来见他不成? 毕竟丁氏都说了,怕他的身子受不住,如果夏老大此时一定要见知云,怕是会落一个不慈的名声。 夏老大无法,只得离开了。 又去了日常打零工的那些地方找了一圈,见确实没找到夏老二,只得灰溜溜的回去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夏老二竟然在车马行找到了一份工,而且此时已经赶着驴车,出镇子送客人去了,他当然找不到了。 等到了晚间,一家人吃饭的时候,丁氏就把夏老大来的事情提了一提。 农家人,可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 夏老二听了,眼珠子咕噜噜转了两圈,思索道:“这事的源头恐怕还在大嫂身上,要不然依着大哥的性子,并不会贸然来镇上找人。 若是真有事,前几天我回去搬家的时候,他怎么不说,现在又巴巴的找来,竟然是打着什么主意,而且这主意或许还要避着老三?” 知云皱皱眉,想到了大伯母的性子,插嘴道:“咱家里的田地都是甸的,已经都还给主家了,还能让大伯大伯母一家惦记的,也就只有那几间房子了。 大伯和大伯母该不会是打的这房子的主意吧?” 丁氏撇撇嘴:“还真有可能,就大哥大嫂那一毛不拔的性子,今天来还带了一斤点心呢,要说他们没打什么坏主意,我可不信。 相公,那可是咱们家的房子,你可不能松口送给他,说不定咱们什么时候还要回去住呢。 虽说现在咱们在镇上租了房子,但这房子终究不是自己的,村里的那套房子不能丢,那可是咱们的退路。” “我省的。 不过那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大哥要住进去也不是不行,要住那就付租金呗,正好也能让咱们多一份收入,小云读书正需要钱呢。” 知云眨眨眼:“爹,我倒觉得,那房子卖给大伯一家也好,省得将来就算是回去住了,也还是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整日里难免吵吵闹闹的,没得让爹娘跟着闹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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