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那时候天都亮了,所以夏老爹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盯着自家媳妇发呆。 一直到此时,三个儿媳妇都敲了门,他才回过神来。 “爹,娘,您二老起了吗?该做早饭了,我们过来拿米粮。” 夏老爹使劲的睁了睁眼,又伸出双手搓了搓脸,这才回应道:“这就起了,等一会。” 穿上衣服,在媳妇的身上摸索了一番,找到了一串钥匙。 打开门,放了三个儿媳妇进来,将钥匙交给了老大媳妇:“你们的娘还病着呢,要多少米粮自己去拿吧。” “诶。” 妯娌三个喜滋滋的,不过也没敢拿的太多,但也拿的比平日多了些,老三媳妇还偷摸了两个鸡蛋塞进了怀里。 老大媳妇和丁氏见状也不甘示弱,也分别都“偷”拿了两个鸡蛋。 这一下倒是公平了。 煮饭的时候,三个儿媳妇从来没有过的和谐,一起去了灶房,再没有了往日互相推诿的样子。 甚至还单独烧了一锅水,将6个鸡蛋都煮了,煮好后每人分了两个藏起来。 吃过早饭,三个儿媳妇就想开溜,被夏老爹叫住了:“先别忙着走,你们娘今天发烧了,老大媳妇,你再去把郎中请来,老二媳妇和老三媳妇,你们就去照顾你娘。” 三个儿媳妇不情不愿的答应了一声,都不约而同的先回了房。 丁氏是一进屋,就从怀里掏出两个鸡蛋,鸡蛋刚煮熟没多久,虽然经过了一顿饭的功夫,但也还是温热的。 丁氏是把鸡蛋塞进知云怀里,看他睁开了眼睛,叮嘱道:“你在家里好好的歇着,我把门从外边给你关上,别让外人进来。 你一会起来把这两个鸡蛋吃了,别被别人发现了。” 见知云一脸茫然,怜爱的摸了摸他的头:“小云,你一定要好好的,娘可只有你了,吃吧,只有吃到肚子里的才是自己的。” 知云咧开嘴笑了,不管剧情如何,这一世的便宜娘亲对他是真的好,投桃报李,自己也会护着她的。 隔着窗子,知云看到大夫来了,又看到大夫走了。 夏严氏烧了两天,终究还是退了烧,只是整个人就如同是霜打的茄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颓废的气息。 知云的身子也养的差不多了,这两天除了让吸收到的灵气在自己的经脉中游走,也每天一颗回春丸吃着,好歹养的跟普通小孩差不多了。 他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吃一颗洗髓丹了,不过想想还是作罢了。 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这一大家的人都住在一个院子里呢,吃了洗髓丹,势必身体会排毒,到时难免会惹人怀疑。 他既然准备了这一世要走科举的道路,那就不会让名声沾上一丁点污点,所以还是等等吧,等分了家再说。 今天田里要浇水,所以全家出动都去了,两个儿子和三个儿媳,再加上夏老爹~~怀了孕也逃避不了,不过好歹不用她挑着扁担去担水,只负责把别人带回来的水往田里浇。 就是老大家的两个儿子和闺女也没有逃脱。 古代给庄稼地里浇水,可没有水泵,这里也没有水车,浇水全靠人力往田里挑。 知云因为身体弱,逃过了劳动。 老三家的两个孩子因为年龄小,也逃过了劳动。 原本是安排了三个小孩子在家里玩耍的,不过知云才不耐烦哄两个小不点呢,就是他娘也不放心,虽然儿子比那两个侄子要大一点,但儿子身体弱啊,如果被两个侄子欺负了怎么办?biqubao.com 所以临走时对知云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轻易别出房门,也别随便给人开门。 知云答应了。 不过丁氏前脚刚走,后脚知云就溜了出去。 原主几乎没有外面世界的记忆,三岁之前家里人觉得他小,尤其是他的爹娘,就没带他出过村子。 三岁之后落水后落下了病根,就更是鲜少让他出门了。 而自从他穿过来之后也一直没出门,偏偏他接受的只有原主的记忆,没有剧情。 所以于情于理,他都得先了解一番周围的情况才行。 原主已经有一年多,将近两年没怎么出门了。 都说孩子一天一个样,原主因为身体的原因,极少在村子里走动,所以不止是他不认识村子里的人,村子里的人也不认识他。 知云迈着小短腿在村子里溜达。 其实村里也没几个闲人,还能干活的也下地干活去了。 这个村子不算小,知云粗略估计,至少也有上百户人家,清一色的土坯茅草房,竟没有一间砖瓦房。 村子两面环山。 知云只在村边略站了站就回去了,不是他不想去山上看看,而是望山跑死马,那山看起来离这村子不算太近,就凭他这两条小短腿,倒腾过去实在有点费劲。 耽搁的时间长了,他怕丁氏回来看不到他会着急,这个亲娘把他看得跟眼珠子一样,还是不要惹他了。 万一给急出个好歹来,那就得不偿失了。 一进院门,恰好看到夏严氏从屋里出来,这老太太的生命力有点顽强,发烧烧了那么长时间,竟然又缓过来了,现在都能下床了。 夏严氏也只是瞅了知云一眼没说话,倒不是她忽然变好了,只是身体不给力,浑身没有力气。 不管是骂人还是打人,那都是力气活,她现在自顾尚且不暇,哪有功夫管这个小兔崽子是死是活? 知云也暂时没有招惹她的意思,迈着小短腿回了房,继续修炼一下。 如此过了七八日,夏严氏眼上的布条终于摘了下来,她的那只眼睛不出意外的瞎了,还瞎得莫名其妙。 原本夏严毛还觉得,确实是像大儿媳妇说的那样,眼里进了沙子。 只是没想到进个沙子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她那时手里拿着的是烧火棍,黑的那头已经烧成了木炭,有时候磕碰一下就会掉点渣子,她怀疑就是那上面的渣子被风到她眼里了。 每每想到这里,她就恨知云这个孙子和老三家的媳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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