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走剧情_第224章 闺蜜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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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董春燕暗地里处处跟原主攀比,她的心气儿高,觉得原主明明处处不如她,怎么可以比她过得好呢?
  特别是看到每个周末江学峰来接妹妹,她就嫉妒的发狂!
  明明两个人条件差不多,她长得比江知云漂亮,身材也比江知云好(自己觉得),虽说两人学习不相上下,但江知云不过就是有几分小聪明罢了,那比得自己处处运筹帷幄?
  自己可是有大才的,又岂是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丫头可比的?
  可为什么江知云就有江学峰护着,而她就只能在泥潭里自己苦苦挣扎?
  她倒是也有一个姐姐,但偏那个姐姐是个自私的,只顾着自己,什么时候关心过她?
  更何况江知云在学校里的生活费,因为有江学峰偷偷的补贴,吃的也比她好多了。
  班上有个男同学,名叫杨晓东,一直偷偷的喜欢原主,不过原主对他无感。
  甚至是对他没有好感。
  因为有一次江学峰来学校里接原主的时候,偶尔看到了杨晓东在纠缠妹妹,记得上前打了他一拳,并警告他不许再缠着妹妹。
  杨晓东虽然当场没说什么,但事后没几天,江学峰在下班的路上就被人套了麻袋,被打了个鼻青脸肿。
  虽然没有证据,报了警也没查出打他的人是谁,但兄妹俩就是觉得跟杨晓东有关,自此原主对杨晓东就很是厌恶。
  杨晓东明面上虽然没有再纠缠原主,但时不时目光就落在他的身上,那目光黏黏糊糊,让人还是不适。
  这一次董春燕缠着原主去参加聚会,原也是因为答应了杨晓东,只要将江知云带去聚会上,这次聚会的钱就帮她出了,还额外再送她半斤奶糖。
  要知道这次聚会可是每人都掏一块钱,可想而知吃的玩的会有多好了,董春燕不想自己掏钱,也不想错过这次聚会,刚好有个冤大头愿意替她出钱,这不是正好吗?
  不过就是将江知云拉到聚会上去,又不是什么大事。
  对她来说当然不是什么大事,但对原主江知云来说,却是她命运中的一个巨大转折点。
  因为在这次聚会上,她差一点就被杨晓东强了,虽然没有失身,但全身上下该摸的地方,不该摸的地方,也都被杨晓东摸过了。
  事后杨晓东以此来威胁她嫁给自己,若是她敢不从,就将两人之间的事张扬出去。
  原主原本就是个腼腆胆小的性子,经此一事更是如惊弓之鸟,她又不敢告诉自家哥哥,怕哥哥会冲动之下去为她报仇,再招来祸事。
  思来想去,觉得要想避开杨晓东,只能去下乡了。
  便瞒着家里人偷拿了户口本,主动报了名去下乡。
  等到江学峰知道妹妹报了名要去下乡的时候,事情已经成了定局,一切都已经晚了,他所能做的,也就是给妹妹多备些东西了,免得他在乡下吃苦。
  因为杨晓东的事情她羞于启齿,所以无论江学峰怎样逼问她为什么要主动下乡,她也始终都不肯说实话。
  甚至都没有提过杨晓东的名字。
  原本想着在乡下过上几年,等到事情平息,杨晓东结了婚,她再回城。
  却没想过自己性子太软,到了乡下还是被人算计欺负的命,下乡不过半年时间,就被人算计着做了赖子的媳妇。
  得知妹妹被逼嫁人,江学峰差点被气疯了,请了假一路杀到原主下乡的地方,但还是去晚了一步,原主不堪受辱,投河自尽了。
  知云接收完了记忆,内心也是唏嘘不已。
  原主的悲剧,与她本身的性格脱不开关系,若使她强硬一些,遵从自己的本心,不去参加这次聚会,或者让自己的哥哥早些去接她,就算是后面杨晓东还会算计她,但有江学峰护着,也不至于18岁就香消玉殒。
  既然她现在接收了这个身体,自然不会再让发生在原主身上的事情再次发生。
  不过这次聚会还是要去的。
  既然董春燕和杨晓东敢算计他,那就将这两人凑到一堆吧,不仅如此,她还得找几个人来围观。
  既然敢算计别人,就要有被别人反算计回去的觉悟。
  试了一下,这个位面的灵气虽然也匮乏,但储物袋和空间都可以打开,这样一来,可用的物资和手段就多了。
  知云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出了校门来到公交车站,花了三分钱坐上公交车,便朝着记忆中的家而去。
  原主那个继母是个面甜心苦的,但向来会做面子功夫,在人前总是装出一副慈母样。
  既然她想做表面功夫,那自己就成全她,让她知道知道什么叫做有苦说不出。
  不是要装慈母吗?不是说她胆小不懂事吗?既然背负了这个名声,那就要将事情也做实了,才对得起她按在自己身上的名声。
  她的家住在四合院里,这是一座五进的四合院儿,她现在的家就住在第三进。
  家中的生活条件还算不错,一家六口人,有三个工人,只不过江学峰的那份工资不往回交。
  江大业是木器厂的工人,现在是三级工,每月有45块8的工资,蔡寡妇是印刷厂的工人,不过只是一级工,每月有30块5的工资。
  就算是江学峰的工资不往回交,夫妻两人加起来每月也有76块3的工资,所以日子过得还算宽裕。
  尽管蔡寡妇对江学峰不往回交工资,也不往回交生活费颇有微词,但谁让她没给江大业生个儿子呢?
  目前为止,江学峰可是江大业唯一的儿子,江大业又是个重男轻女的,可不就对唯一的儿子偏疼了几分?
  江学峰是面粉厂的工人,现在还只是一级工,每月的工资只有29元,江大业觉得家里也不差他这每月29块钱,就让他自己存着,等结婚后过日子用吧。
  再说他也到了要找女朋友的年纪,讨好女孩子,手里没有几个钱怎么行?
  江大业毕竟是一家之主,蔡寡妇拗不过他,哪怕心里有太多的不甘,也只能同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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