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走剧情_第23章 年代文女主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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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回来的同学都很懊恼,回来的晚了没有抢占到蒋冬芹空出来的铺位,不过她的上铺那个位置采光也很好,很快就被门口一个上铺的同学占领了。
  至此,原本的八人宿舍变成了七人宿舍。
  随后学校的黑板报上公布了对蒋冬芹的处罚,鉴于她的人品问题,对她进行了劝退处理。
  现在蒋冬芹已经被开除学籍,遣返原籍。
  一同公布的还有对李向阳的处罚:记大过,留校察看。
  两天后学校召开了全体师生大会,很是给大家做了一番思想工作。
  李向阳自从进了大学,便借口学习任务紧,住进了宿舍里,跟殷小雅算是分居了。
  但这件事情一闹出来,校领导们商量过后,取消了李向阳的住校资格,改为走读。
  李向阳心里又恼又恨,但偏偏这事他确实不占理,蒋冬芹临走将他卖了个干干净净,又从他宿舍里搜到了知云丢失的那些“小东西”。
  一块用的半新不旧的帕子,一双鞋垫,一个旧牙刷。
  让他想辩解都无从辩解。
  因为那些东西,跟蒋冬芹形容的一模一样,而她又没有去过李向阳的宿舍。
  让李向阳百口莫辩。
  没奈何,李向阳在学校不远处租了一间房子,在里面住了没两天,殷小雅就又收到了一封匿名信,于是又杀到了他租住的房子里。
  夫妻俩的分居生活结束。
  自从这件事过后,殷小雅的疑心病就越来越重了,每天李向阳放学回家,她都会抱着李向阳的衣服嗅来嗅去,有一点不对劲的地方,两个人就会大吵大闹。
  李向阳终于忍无可忍的动手打了殷小雅。
  家暴这种东西向来只有一次和无数次,但段小雅性子偏激,又怎么会甘心被动挨打?
  更何况她家里的人也不是吃素的。
  最终的结果往往就是,殷小雅受伤后躺在家里养伤,李向阳受伤后,顶着满脸的青肿去上学。
  知道了这对狗男女在互相伤害,知云乐不可吱。
  殷小雅一直没有工作,如果不是有娘家的补贴,仅靠着李向阳在学校发的那点生活费,两口子能饿死。
  就在生活鸡飞狗跳的时候,殷小雅怀孕了。
  怀孕后的殷小雅性格变化莫测,于是日子就更加鸡飞狗跳,开启了蛮不讲理模式的殷小雅,成了李向阳甩不脱的噩梦,甚至都让他起了杀心。
  两年后,知云的修为终于到达了炼气二层。
  而就在她几乎将原主的家人完全忘记的时候,原主的家人竟然出现了。
  这天她刚回到宿舍里,宿管阿姨就来敲门了:“谁叫张知云?校门口有人找。”
  知云一愣,想不出有谁会找她,她忙于修炼和学习,甚少与外界打交道,除了去投过几封信,便很少出校门了。
  会是谁找自己?
  带着疑问,来到了校门口,看到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的男人,穿着一身蓝色的中山装,上衣口袋上还别着一只钢笔,正站在校门口。
  会是这个人找她?
  知云疑惑的皱着眉头,那张脸确实是有点面熟,但她实在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biqubao.com
  “你找张知云?”
  “是。”
  那男人盯着她的脸,好一会才有些不确定的说:“你是盼娣?”
  “你是谁?”
  知云不答反问。
  男人嘿嘿笑了两声,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我是阿宝呀,你弟弟,你不记得我了?”
  知云皱眉思索了几秒才想起来,原主确实是有一个姐姐,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来着。
  “你来做什么?”
  知云的表情非常冷淡,一点也没有见到亲人后的喜悦,说话的语气也是冷冰冰的,让张知林有些不喜。
  张知林也就是原主的弟弟,小名叫阿宝。
  知云对原主那一家子可没有什么好印象,从原主的上一世记忆来看,这一家人不但重男轻女,甚至还不拿女孩当人看。
  前世里也是,原主考上大学,去学校报到前回了一趟老家,结果这一家人知道她考上大学之后,就非逼着她将录取通知书让给弟弟。
  若不是原主偷偷跑了出来,说不定上大学的人就真是张知林了。
  也幸亏她将录取通知书藏的深,没有被那一家人搜刮了去。
  也正因为这个,让原主吃了更多的苦,因为从家里逃出来的时候,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身上只有做知青时攒下的那十几块钱,买完了车票基本上就不剩下什么了。
  行李什么的更是没有带出来。
  一连几天都睡在光秃秃的床板上,一直到学校里给他们发了生活费,她才买了被褥回来。
  因为手里剩下没有几块钱了,接下来的日子,她每天只能吃一个馒头,饿急了就使劲喝水。
  还是班主任老师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在知道她的情况后,借给了她十块钱,才让她度过了那一个月的难关。
  其实班主任原本是想多借点给她的,但原主不肯,她怕自己还不起。
  哪怕是这样,在原主上了大半年学时,那一家人也又找上了她,在校门口撒泼打滚的诉说着她的不孝,败坏了她的名声。
  这一世因为知云自始至终没有回去过,他们自然也不知道知云考上了大学。
  却没想到现在还是找了过来。
  知云眼中的寒芒闪了闪。
  这一家子人不缠上来便罢了,一旦缠上来了,那就是一群甩不脱的吸血虫,比男主和女配还麻烦。
  知云能怎么办?
  对吸血虫,只能捏死了!
  “看你这话说的,你好歹也是我的亲二姐,这么说话可就伤我的心了啊。
  你说你考上大学了,也不知道跟家里说一声,是怕我们沾你的光吗?
  要我说,二姐你也太不孝了,都已经考上大学了,也不知道帮衬帮衬家里。”
  知云的目光微微转了一圈,见到看门的大爷偷偷的往这边瞄,她立刻换了一种愤愤的语气:
  “沾光?不孝?
  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当初家里让我替你下乡的时候是怎么说的,你们不会都忘记了吧?
  我在乡下三年多,你们有给过我一分钱的补贴吗?有关心过我只言片语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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