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苏锦熙早早地起床,穿戴整齐地下楼。 赵清芸热情地打招呼:“锦熙你起来啦,早餐都准备好,快来吃。” 苏锦熙惊讶:“妈,你怎么起那么早?” 因为不需要工作,赵清芸平日都是睡到自然醒。 “想着陪你吃早餐。”赵清芸笑着解释。 苏锦熙错愕,心脏因为她的话而温暖。 张开手,苏锦熙抱着她,撒娇地说道:“妈你对我真好,把我当女儿一样宠。” 赵清芸握住她的手,笑着说道:“你是墨尧的妻子,当然就是我女儿。墨尧不能陪你时,妈会尽量陪你。” 曾经也是军嫂,赵清芸跟苏锦熙更能感同身受。 她知道一个人在家时的无助,因此更想力所能及地给她温暖。 苏锦熙眼眶泛酸,那种被宠爱的感觉,让她的心暖暖的。 “谢谢妈。” “傻孩子,快吃早餐。”赵清芸说着,拉着她在餐桌旁坐下。 愉快地吃好早餐,苏锦熙便准备去医院上班。 刚到玄关,便见厉墨奕打着哈欠地走了过来。 “听说墨尧在家的时候,都会送你去上班,所以我想着就让墨奕送你去。”赵清芸如是地说道。 她想让苏锦熙知道,无论厉墨尧是否在上京,她都是会被宠爱的那个。 “不用不用,我自己可以的。”苏锦熙连忙拒绝。 “嫂子,你就不要拒绝妈的好意。”厉墨奕微笑地说道。 让苏锦熙觉得,厉墨尧也是可以取代的,应该是也不错的方向。 只可惜…… “不用呢。其实我喜欢自己上下班,但阿尧是我的丈夫,他送我上下班我觉得幸福。而且,那也是他表达爱的方式。所以他不在家,我会自己开车去。” 苏锦熙微笑地拒绝赵清芸的安排,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 看着眼前从容淡定的女孩,赵清芸赞许地点头。 “好,妈听你的,路上小心。想吃什么一会发信息给我妈,妈让厨房做。”赵清芸和蔼地说道。 “好的,那妈我先走啦。”苏锦熙冲着她挥挥手,随后朝大门外走去。 见她离开,赵清芸看向厉墨奕:“你瞧,锦熙这女孩多好。你哥也是有福气,能遇到这么明事理的女孩。墨奕,你也别成天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女人鬼混。” 说完,赵清芸转身上楼,继续睡觉去。 厉墨奕站在那,舌尖顶着后槽牙。好一会儿,似笑非笑:“是,我哥有福气,找的女人都是好的,不像我……” 踹了下墙壁,不爽地往外走。 对苏锦熙来说,时间过得很快。一眨眼,洛煜秋的演唱会到来了。 洛煜舟早早就来医院接她,一下班,两人便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洛煜舟不忘拍照,向忙碌的哥几个好好炫耀下。 填饱肚子,演唱会即将举行,两人直接进场。 “锦熙,二哥问你要不要去后台?”洛煜舟用手挡在苏锦熙的前面,将她与拥挤的人群隔开。 苏锦熙摇头,嫣然笑道:“不用呢,二哥还要彩排提前练习,我不想去影响他。等演唱会结束,再去找他。” 洛煜舟疼爱地抚摸着她的头。随着相处,他对苏锦熙的疼爱之情与日俱增。 她漂亮聪明、乖巧惹人爱,也不会有那些豪门千金的骄纵跋扈。 进场后,苏锦熙和洛煜舟坐在最中间的贵宾席。 刚坐下,赵艺诺雀跃的声音响起:“锦熙,锦熙!” 苏锦熙循声看去,只见赵艺诺坐在她身后的一排,正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 “艺诺,你今天不是要跟叔叔出国考察吗?”苏锦熙惊讶。 苏锦熙原本问她要不要来演唱会现场,结果被告知得她得出国。 “考察哪儿有我男神的演唱会重要,所以我溜了。”赵艺诺嘿嘿地笑道,想到自家老父亲可能挥舞着大刀杀过来,赵艺诺缩了缩脖子。 “看来是二哥的真爱粉。”洛煜舟打趣地说道。 第一次看到洛煜舟,赵艺诺感慨道:“你们老洛家的基因真好,男帅女靓。” “是呀。”苏锦熙甜甜地应道。 很快,演唱会开始。在热情似火的开场舞里,洛煜秋帅气登场。 一开嗓,充满磁性的低音炮在整个场馆内响起。苏锦熙和粉丝们一起,挥舞着荧光棒,呼喊着洛煜秋的名字。 洛煜秋连续唱了几首自己的热门歌曲后,站在舞台中央,拿着话筒,笑着说道:“今天现场,有一位特别的来宾。她是第一次来我的演唱会,第一次现场听我唱歌。” 苏锦熙正全神贯注地听着,正好奇那人是谁时,便见洛煜秋看着她的方向。 “不是女朋友,单身不是人设。”洛煜秋来到她的面前,“我的亲妹妹,锦熙。” 随着这声介绍落下,现场一片尖叫声,所有人纷纷看向苏锦熙。 “妹妹好!!”粉丝们大声地和她打招呼。 苏锦熙甜甜地挥动着荧光棒回应。 “锦熙,你不是想听《心如止水》吗?现在,我把这首歌唱给你听。”洛煜秋伸手放在她的面前。 苏锦熙震惊,前些天洛煜秋问她喜欢听什么歌,她说了这首歌,没想到他会特地去学,在演唱会上唱给她听。 粉丝的尖叫声四起,苏锦熙有些不好意思地将手交给他。 洛煜秋牵着她的手,走到舞台的中间。只见你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摆上摇篮。 苏锦熙坐在摇篮上,洛煜秋开始唱歌:“talkingtothemoon放不下的理由,是不是会担心变成一只野兽……” 动听的嗓音在耳畔徘徊,苏锦熙拍着手,脸上的笑容真挚灿烂,被爱她的家人们温暖。 一曲歌结束,洛煜秋咧开嘴,笑着询问:“哥哥唱得还可以吗?” 苏锦熙接过话筒,竖起大拇指:“二哥唱得超棒,超好听。” 听到夸奖,洛煜秋戏谑地说道:“听到没,我妹夸我了。下台后,我得在我哥面前炫耀一下,这可是他没有的待遇。” 闻言,粉丝们哄堂大笑,没想到自家偶像也会争宠。 紧接着,在主持人的邀请下,苏锦熙和洛煜秋来了个合影。 沉浸在开心中的苏锦熙并没注意到,一双如鹰的眼睛正盯着苏锦熙,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猎物。 ———————————— 小可爱们,明天要回到双更啦~谢谢小可爱们支持阿狸~~?(′???`)比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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