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物钟这个事,韩佑总想积极健康的调整一下。 奈何,每当他想早睡的时候,就会有一些朝堂大佬过来拜访,然后喝酒,喝到后半夜,睡到大中午。 好不容易没朝堂大佬来拜访了,天子又来了,还是折腾到了子时。 韩佑第二天依旧是快到午时才起来的。 作为一个男人,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可以合理合法的有三个老婆,并且能够养得起,别说三个,三十个都养得起,只要他抗揍就行。 作为一个男人,最闹心的事,莫过于起床之后一个老婆都不在,门口围着一群糙汉子。 “一大早…不是,一大中午叫唤什么呢搁这。” 韩佑踹开门,满面不爽。 “少尹你看。”周统突然拿出一个手弩对准韩佑,哈哈乐道:“翟先生…” 陆百川直接一个大飞脚踹出去了,周统扑倒在地。 王海破口大骂:“你他娘的再用那弩对准我家少爷,莫怪老子刺杀天潢贵胄!” 周统骂骂咧咧的爬了起来,韩佑定睛望去:“这么快就打造出来了?” 江追弯腰将弩捡了起来,递给了韩佑:“翟先生命人送来的,犀利的很。” 弩不大,正常扇子大小,一只手就能使用,弩臂、弩弓、弓弦和弩机设计的极为精巧,通体墨黑色。 韩佑拿在手里掂量掂量,有些怀疑,觉得这玩意不像是什么行货。 怒这东西,韩佑多多少少有些了解,关于弩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五世纪,至于谁发明的众说纷纭,,不过可以确定起源于亚洲,大概率是中国。 实际上很多考古证据都证明弩是墨家发明的,最早提到弩的文献是在公元前四至三世纪的手稿,墨子的追随者所为,参考文献则是提到了公元前五世纪,也就是春秋战国晚期时。 弩者,怒也,言其声势威响如怒,故以名其弩也。 秦代时,弩实行了机械化生产,大秦弩兵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当时的秦弩兵所使用的弩,最大射程达到了惊人的六百米。 六百米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就是比半公里多一百米。 之前韩佑找了翟老师,演武分为步战、射术、骑战,射术又分两场,韩佑也是抱着有枣没枣打三杆子的心思询问了一下翟老师,能不能弄点威力巨大的弓弩,最好是便于携带的。 当时翟老师以为韩佑想要加强精准度,从而提高获胜几率,韩佑说不是,赢不赢的无所谓,他只是想射死瀛贼而已。 当然,能赢最好,按照韩佑的计划,射靶这件事交由风白来干就行,具体规则他现在还不知道,想着大差不差,到时候风白用弓箭射靶,其他人射瀛贼,不耽误。 不过如果靠普通的弓箭的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射杀大量瀛贼,达不到射杀瀛贼三要素,也就是快、准,以及特么的狠!biqubao.com 使用普通弓箭,无法破甲是一方面,再一个是露出这个苗头后,说不定就会被叫停演武,韩佑的目的是在其他人反应过来直接就将瀛贼团灭。 这么做,很过火,毕竟人家是来参加演武的,不是来参加生死局的,真要是这么做的话,国朝的名声就完蛋了。 不过韩佑有后手,后手就是火药,只要贺奇那边成功了,别说射杀一伙参加演武的瀛贼了,就是给瀛贼使团全都灭了,也没人敢说个不字。 除此之外,韩佑还有一些别的计划,这个计划的先决条件就是“逼”,逼迫瀛贼使团,让他们自寻死路。 大致了解韩佑是怎么想的之后,戳老师老师就提议不行别用弓了,用手弩。 韩佑就提出了几个要求,一,得准,二,看着威力不大实际威力很大,三,便于携带,上箭要快。 时间紧任务重,除了弩之外,韩佑还拜托戳老师打造了一些其他护甲兵刃,手弩只是其中一个。 韩佑望见只有巴掌长短的弩矢,有些不太确定:“这玩意能行吗,感觉还不如萝卜刀猛呢。” “少尹放心。” 周统夺过手弩,自信满满的说道:“七步之外,弩快,既准又快。” “是吗,就是说,射人的时候得在七步之外呗。” 周统点了点头:“七步之内也快。” 陆百川拍了拍腰间的长刀:“错,七步之内,刀快。” “弩快!” “刀快!” 周统:“不服比试一下。” 陆百川:“比就比。” “那你站在八步的位置,你看咱们谁快。” “老子迈出一步就是七步之内,当然是我的刀快。” 周统:“那本王要是便射便后退呢。” 陆百川:“那你慢点退。” 韩佑:“你俩别搁那秀智商了行吗,对着墙射一下。” “好。”周统对准了墙壁:“射墙上啊?” “嗯。” “那我射了啊。” “快点的!” 周统轻描淡写的勾动了手指,“嗖”的一下,华光闪过。 “卧槽!” 韩佑大惊失色,撒丫子就冲出了小院,因为弩矢居然射穿了墙壁,如同针穿黄油一样毫无阻碍。 众人都跟了出去,韩佑瞪着眼睛在外面找,死活找不到弩箭射哪去了,越找越远。 大家也都瞪着眼珠子跟着找,直到走出了百步还多,终于在一棵老槐树上找到了弩箭,入木三寸,弩箭整体并没有太大损伤,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木料打制的,极为坚硬、 所有人都惊呆了,咋舌不已。 刚刚手弩被送来的时候,周统射了下水缸,在二十步外,穿透了水缸。 不过大家也不了解水阻力这种事,就觉得这小玩意挺别致的,又准又快,近距离的话是可以破甲的。 现在射的墙砖,还射进了树中,由此可见其威力,远远超过大家的想象。 “就用他了,比拼射术的时候,除了风白用弓外,其他人都用这种弩。” 韩佑喜出望外,威力如此巨大,也不用挑选什么善射之士了,能射就行,到时候专往瀛贼脸上射。 小伙伴一看威力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巨大,见猎心喜,开始抢夺了。 “上没人的玩去,别误伤到人。” 韩佑叫了一声,看向陆百川:“多打造一些的话,时间上来得及吧。” “不知道啊。” “问去啊。” “哦。”陆百川刚要打发江追去问,回过头说道:“你一说问我想起来了,昨夜你不是让我们揍那狗日的陈永贵吗,问出来了。” “怎么回事?” “确有其事,赵王去封地时受邀出海游玩,遇了大风浪险些翻船,过了风浪就偏失了方向,在一座荒岛上饥渴难耐足足半月的光景,最后被蓝衫学舍的商船救下了,当时知晓了赵王下落不明,蓝衫学舍光是派遣远、近海船,大大小小足有上百艘,可谓不遗余力。”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救命之恩。” 韩佑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茬,面色莫名:“难怪之后老三和蓝衫学舍的人混在了一起。” “不管怎么说,论起来,赵王的确欠了蓝衫学舍一个恩情。” “话别说的太早,这只是陈永贵的一面之词,还有,如果赵王在封地上出了事,当地官员、世家,谁都跑不了,让人去地牢一趟,将老三叫过来吧。” 陆百川让江追去找戳老师后,自己也离开了,上地牢薅周贲去。 韩佑也溜溜达达着去食堂吃早饭了,王海跟在身后。 哥俩一边走一边聊,韩佑开始发散思维,如果这种手弩都有这么大的威力的话,是不是可以应用到军中,除此之外,墨家机关术如此犀利,是不是也该崭露头角为国防事业做做贡献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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