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厉墨被骗 霍凌无地挠了挠头,三哥变成情种之后,越来越拿他没办法了。 他好言相劝,“总之你还是早点回来吧。你父亲也气病了,在医院躺着! 再说芯片研发成功了,那么多资料……现在不知道多少人虎视眈眈呢?” 厉北琛一顿,低沉地‘恩’了一声,严加叮嘱,“阿凌,我我最相信你,你继续亲自派人守护着实验室,一只苍蝇都不要随便放进去! 我也担心你的安全,没别的事,你自己不要离开实验室了。” 厉北琛的心里,锐利如刀,这个时候最需要提防的就是顾西城。 但他已经被流放,手中人脉资源都没了,他想要动霍凌,霍凌也根本不会上当。 霍凌:“好,我当然不会离开实验室。现在你二叔当家,他对你还是忠心耿耿的。” “挂吧。” 厉北琛随手挂了电话,颀长的身躯站在甲板处,点燃了一根香烟。 他打电话没有刻意避开温宁。 因此温宁在船舱里,将他的外放听得清清楚楚。 她一阵心惊。 没想到那款最新的芯片,这么快就顺利研发成功了。 也不知道上市后,厉氏集团的市值会翻倍成什么样,以后别说华国,放眼世界,真的没什么人可以打败他厉北琛了。 天信的芯片实力,她一直都知道,以前的锐能芯片,就是他打的一场胜仗。 这一次,他又会成功吗? 温宁都有些绝望了。 这个男人,难道她真的逃不掉,一辈子都要屈服在他的阴影控制下了吗? “老婆,你在想什么?”厉北琛抽完了烟,下来。 他徐徐从容的姿态,就像一个王者,睥睨这天下,眼底映着,他对她的心思,了如指掌。 男人拥住她,看着她呆而微颤的眼眸,“你马上就要成为全世界最富有男人的老婆了,不高兴吗?” 温宁如鲠在喉。 男人把她轻轻转身,大掌贪恋的摸向她的小腹,悦耳道,“只要你怀孕,我们的第三个孩子,出生就拥有这全世界。” 温宁深深无力地看着他青筋纵横的手臂,“你觉得财富诱惑得了我,你以为我稀罕这些?” “你不稀罕。”厉北琛回答,垂眸埋进她香軟的脖子里,语气却渐寒,“但我也想告诉你,芯片研发成功,你就别再痴心妄想回到李承聿身边,这是更加不可能的事,他在我眼里,就像一只可以随时踩死的蚂蚁!” 他强制绕过她的脸蛋,将她的樱唇送到嘴里,缱绻吻住。 温宁无力地闭上眼,懒得挣扎。 心里一片凉意,自暴自弃的想,老天没眼,坏人越来越强,她是不是该认命算了。 反正凭她这点能力,怎么都斗不过他,李承聿也斗不过。 可是心里太不甘心了。 即便这即将是他的天下,她依然想要自由,想要自己的儿子们! — 帝都。 芯片研发成功的消息传遍了黎氏集团,也在各大企业之间不胫而走。 又一个纸醉金迷的夜晚,厉墨出现在帝都皇朝会所, 他喜色洋洋,冲会所经理一掷千金,要包下最豪华的包房。 “叫十几个公主过来!”他长腿一抬,放到桌子上,指挥着身旁的贵公子们,“你们今晚可劲儿消费,小爷我把这里包了,反正我们厉家,以后就是全球首富!” “全球首富,听到没,厉墨少爷现在一步登天了!” 一众酒肉朋友吹捧他。 厉墨勾唇,摸了一把公主的腰,转身出去找洗手间。 等他回来,包厢里的人并没有察觉到他,气氛变得有些不同,嘲讽的声音从某个方向传出,“厉墨那傻逼真可笑,厉氏的芯片研发出来,跟他有个屁关系? 他那风流种猪样,帝都谁不知道啊! 贼眉鼠眼,就会玩女人,私下里他没少骂他堂哥,现在好意思靠着他堂哥的芯片,坐地称王。 这傻叉也不想想,一旦厉大少回来了,他和他老爸,就得滚蛋吧。 听说厉大少手段狠辣,根本不养闲人,他这个废物,迟早被踢出去,我们等着看他的笑话吧!” 包厢里静默了一下。 有人站出来,“我觉得司小少爷骂的没错,厉氏的芯片又不是他研发的。 厉墨在这耍什么威风呢,要不是他爸现在得势,我都懒得吹他!” “咱们从来没看得起他,他个傻叉自己不知道呢。哈哈!” 厉墨唰地脸庞变色,面目铁青的冲进去,“司修宁,你他妈说我什么呢? 就凭你一个司家的走狗,也敢骂我? 小爷我今天弄死你!” “这傻逼回来了,你来啊!我就看不起你,你才是厉家不要的废子儿,你连厉大少的一根脚趾都比不上,你心里没数儿?” “我槽你大爷!” 厉墨气急的扑了过去。 司修宁迅速与他扭打在一起,他使了个眼色,暗处几个保镖一拥而上。 很快,厉墨就被打的鼻青脸肿,摔在地上。 司修宁一脚踩在他脸上,呸了一声,“废物。 就凭你想跟我司家干? 你在厉氏集团有一丝实权吗?真以为自己是个玩意儿了?我今天揍死你!” 他拳脚相加,不断地打上去。 厉墨吓得抱头痛哭,“司修宁,你别打了!我也是厉氏的继承人之一,你打我是找死!” “卧槽,大家听听,这是什么笑话? 厉墨,你们厉家只有一个王者,那就是厉大少! 你是继承人?自封的继承人吗?” 厉墨的拳头无声攥紧,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厉北琛很强,在外面,他无数次被厉北琛比的一无是处! 他紧紧的抱着头,在拳脚里咬牙切齿,假如他是厉氏的总裁,司修宁绝不敢惹他! 意识渐渐涣散,突然身边出现了一条腿,将司修宁的一拳打了出去。 “厉墨?”男人声线邪魅。 厉墨猛地抬头,居然看见是顾西城! 顾西城两拳头把司修宁打翻,将厉墨拽起来,眉头轻挑,“厉墨,你他妈在外面就这么被人欺负? 丢我厉家的脸!” 厉墨仿佛看到了救星,嗷哭着,“是他们先嘲讽我又打我的!西城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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