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病由心生 顾西城:“舅舅,我找人跟踪了几天厉墨,这个蠢货现在因为他父亲当权,得意的不行。 别看这小子窝囊,利用的好,他会是我们最大的胜笔。 “厉墨?”苏清国拧眉,眉间玩味,“西城,你有主意了?” “厉北琛不在,厉振沉那几个老东西就是一盘散沙,局面怎样,对我们都是有利的。 霍凌是厉北琛的爪牙,最难搞,那就不正面搞他啊。 如果让他们内.斗起来呢?” 顾西城邪侫地笑了,将烟碾碎,手插.进裤兜里,苏清国看明白他的意图,也勾起嘴角,“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快了吧!智恒芯片不是就差最后一点数据了吗?” — 海岛上。 温宁每天都在算着时间,浑浑噩噩的,不知不觉已经在这里困了半个月。 这半个月虽然她每天都很闲,不用工作,厉北琛时刻不离身的照顾她,哄她,可她还是瘦的厉害。 病由心生。 她在这里过得太压抑了,也无法忘记自己结婚的身份,每天背着李承聿和厉北琛在一起,让她内疚。 尤其,有时厉北琛故意逗她,她还会和他抬杠。 即便是争吵,一旦她开始和他主动说话,她的心思就会离开李承聿。 她接受不了这样的自己。 这天,厉北琛催她起床,“老婆,管家说今天适合赶海,我带你去白沙滩。” “我不……” 温宁还没反抗,男人一把将她从床上抱起,低笑着蹭她,“你是越来越懒了。” 她不是懒,她是不想和他单独出去,在这栋牢笼里,至少还有佣人在。 他带她出去,她不可能不和他说话。 厉北琛诡计多端,他有的是办法在外面,浅浅的欺负她,美其名曰打情骂俏。 逼迫她不得不暂时向他投降! “叫老公?不然老公就帮你换衣服了。”男人眉目低垂,眼神飘过她娇弱红痕的肌肤。 温宁厌烦的推开他! 又来了! 她涨红着脸,只得赶紧穿好衣服,气呼呼冲下楼。 厉北琛望着她冷漠的背影,深邃的唇角闪过一丝苦笑。 有时候她变乖了,但大部分时候,她的小性子还是很犟。 厉北琛从未见过如此难以驯服的女人。 不,一开始,温宁给他的感觉,就是最特别的。 因此,他才会爱她这么多年,一直不可自拔。 “你走不走?不走我去睡觉了!”楼底下,小女人清冷的声线传来。 他捏了捏幽重的眉心,穿着沙滩裤的长腿迈下楼,男人拿着专业的吊杆,嘴唇衔着钓丝,莫名的很是性感,“走啊,老公今天要为你钓一条大海鱼。” 温宁瞥了眼他的俊美五官,这些天每天过夜,他是越发精神了。 无耻之徒。 她转身往外跑。 厉北琛亲自驾驶游艇,离开海岛,到了海中央,他为温宁涂好防晒,细心地给她打了个遮阳棚。 男人则身高慵懒站在游艇边沿,往下垂钓。 不一会儿,吊钩有了动静,不断地往下压。 厉北琛眼底露出兴奋的光芒,“老婆,是条大鳕鱼,快过来帮我拉上来!” 温宁从来没有这样豪华气派的出海垂钓过。 她有些好奇,到底是多大的鱼儿? 她起了身想过去,但眉目微扬的小脸蛋,下一秒又恢复淡漠。 不能被他轻而易举勾勭情绪,不要被他的话题吸引住。 她故作冷淡的转身,进了船舱,“我不感兴趣,你自己拉上来吧。” 厉北琛眼睑一垂,还是微笑,“老婆,报菜单,你想吃香煎鳕鱼还是刺身? 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做出来,好不好?” “不好,我不要吃你做的东西!”温宁转过脸蛋来,一脸倔强咬着唇,“你别再做这些没有用的事了。 厉北琛,你别以为白天温柔,就能改变你晚上恶魔般榨取的可恶面目! 我没有那么蠢,我的心也不会被你消磨在这里,更不会感动。 你要是觉得自己深情款款,那你就继续。” 温宁说完,不顾他阴沉的俊脸,转身握拳跑下船舱的台阶。 厉北琛幽眸暗邃,她已经有几天不说这些气话了。 他以为,她真的快要被消磨了意志。 小辣椒。 男人冷笑,把鱼拖上来,刚要擦手,下去追她,“宁宁……” 裤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厉北琛瞥了眼,是霍凌打来的。 “喂,阿凌?” “三哥!”霍凌的语气透着不同寻常的激动,“智恒芯片研发成功了,实验室的威尔博士十分钟前宣布了好消息,我立刻跟你父亲打电话了,第二个电话我就打到你这来了!” “是吗。” 厉北琛的语气却很平淡,微微肯定,“阿凌,你干得不错。” “就这?” 霍凌无语,“三哥,全球最智能的芯片啊,你就不能高兴一点? 为了这款芯片,你跑到美国硅谷一待就是半个月,你还差点把整个天信都抵押了出去,上千亿的投入,终于出来了最佳的成果! 厉氏集团马上要成为全球第一了,没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超越它,市值至少要翻五倍,你可真是最有钱的男人了。” “恩,我知道了。” 厉北琛还是很平静,说出决策,“你把芯片研发成功的消息放出去,吸引投资公司,半个月后再举办官方发布会,到时候我会出席的。”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厉老爷子就差以死相逼我了!” 霍凌急忙说起这件事,“你体会下我的难处好吗? 我对芯片一窍不通,我只能帮你监视实验室。 现在消息放出去,肯定会吸引全球不同的公司来找厉氏合作,公司迫切需要你亲自坐阵啊,而且这件事兹事体大,从芯片宣传到签合作,由你把关比较好。 这期间要是出了错,我几个脑袋都不够赔,大买卖啊!” 厉北琛看了眼船舱里的温宁,转过身,被海风吹得微眯的眸子暗沉,压低声音道,“二老爷那些人干什么吃的? 公司那么多股东,平时厉氏养着他们,现在也到用他们的时候了! 没有我,地球还不转了吗?” 霍凌被他一口噎住,吞了吞口水,“说实话,你到底把温宁怎么样了? 还是,你没有搞定她?” 电话那头的气息骤然阴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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