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子在李晖陪同下,把北境州府上下,全逛了个遍。 各县、各镇、各村,只要他有疑惑的地方,李晖全都能第一时间解答。 冲这点,三皇子就服气。换做旁的府尹,能答上八成就算优秀。 “有李大人您,真是凉燕朝的福气。后日吾要出发去辽东,明晚吾让常随在顺兴苑定了雅间,您跟家人一同过来可好?就只请你们一家,” “是,多谢三少爷抬爱。” 李晖说完,让德喜回家送信,顺道让他派人去军营把李恒找回来。以他跟三皇子现在的脚程,明天下午申时末左右能回府城,一切都来得及。 府衙后宅的程雪,因为这次三皇子的宴请,终于见到许久未见的大儿子。 黑啊,真的是太黑了。 “咋晒这么黑呢?晚上回来娘给你用蜜蜂加蛋清好好敷脸,不能不修边幅。” 李恒顺从的“嗯”一声颔首,亲昵蹭着她的胳膊。 “娘,我可想你了。” “想娘不回家,欠揍了。”程雪边说边给他整理衣领,“在军营咋样?还习惯不?” “习惯,军营过的可好了。每天吃三顿饭,中午、晚上还有两个肉菜。早上不仅有鸡蛋跟牛乳,还有肉包子,伙食没的说。” 程雪听他孩子气的言语,不禁抬手捏下他的鼻子。 “就知道吃,吃这么好也没见你长点儿肉,浪费粮食。” 李恒闻言不服气,抬起胳膊用力,指着自己的肱二头肌道: “娘你摸摸,我这里老硬了,我才没有浪费粮食。还有这,您再摸摸。” 说话间抓起母亲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 “哟呵,还真挺硬,不错不错,继续保持。”程雪笑着收回手,看桌上沙漏关注时间。 对于他要去京城训练的事情,这会儿不能提,会影响心情,怠慢了三皇子。 时辰尚早,她就拉着儿子问东问西,大部分都是围绕被军营挑走的孩子。 “哎呀娘就放心吧,他们过的都很好,不缺吃、不少穿,其中有三个咱们曾经见过。” “啊?见过?我咋不记得呢?”程雪蹙眉。 李晖笑眯眯放下茶杯,没卖关子的说: “就是咱们一起去互市那次,有三个孩子用冻死的牛羊换药材或者银子,没换铜钱的那个。” 程雪在脑子里过了一悠,终于想起有这么回事,还是李恬拽她去看的。 “对对对,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个事。哟,那他们仨去军营,他们的爹娘都没了?” “不止爹娘,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这些都没了。还有叔父、伯父,也都没了。” 艾玛,除了仨孩子都团灭了? “咋都没了呢?为啥啊?” “还能因为啥,都是寒症闹得呗。”李恒撇嘴,轻叹口气,“说来咱们还是幸运,互市的时候那边就闹寒症了,可咱这边都没啥事。” 经他这么提醒,程雪也不住点头。 索性凉燕的药材齐全,再加上老百姓都有各自治病的小偏方。察觉嗓子不舒服就熬煮姜汤,喝了发汗,也就没爆发疫症。 时间差不多了,李悦领着梳洗好的李恬跟李怀过来,大家一起出发去后院上车。李 马车路过主街点心屋的尊享店,白薇下车去拿礼盒,里面是三皇子中意的榛仁饼跟松子糕,德喜特意回来告知的。 尊享店里的东西都很贵,但这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明码标价的事情,不存在强买强卖。 两家点心屋被李悦经营的很好,李恬就只负责算账,一切跟账目有关的问题,都不在话下。小姑娘也会给父亲脸上贴金,说自己随亲爹,毕竟李晖曾经在林场做过账房先生。 顺兴苑经查封、重装后再开张,生意较之前要好很多,而且环境也不错,适合招待亲朋好友。 除一楼大堂比较吵闹外,二楼开始就特别安静。楼梯一侧不规则的挂了考究的字画,显得没有那么庸俗。这些字画都是肖清霖在京城搜罗的,然后给她送过来。 顺兴苑、清水行、济善堂、药堂等,都挂了不少,因为送来很多,不挂落灰白瞎了。 顺兴苑一共三层,是北境州府唯一一家三层楼阁的建筑。三皇子常随定了顺兴苑最好的雅间之一——三楼梅苑。 整个三楼就五个雅间,分别是松竹梅杨柏。 梅苑屋内有二十平,两张圆桌,东侧立了一架屏风,预防男女同屋吃饭时用。墙上挂了一副踏雪寻梅,窗下还有两把太师椅,中间是张放桌。 李晖跟三皇子还没有到,程雪带着儿女们随便坐着闲聊。 桌上有茶点,但谁都没有吃,留肚子等吃席。 “哥,你这次回来能住几天啊?还走吗?”李怀亲昵把着哥哥的胳膊问。 虽然他已经去了学堂,可在哥哥、姐姐面前,他还是最小的弟弟。 李恒捏下他的小脸,不答反问: “你最近乖吗?有没有好好念书?好好练功?” “我有。”李怀赶紧坐直身体,认真回答,“我每天卯正起床先扎一炷香的马步,接着跟成喜练拳,练完回房洗漱换衣服就该吃早饭了。吃完去学堂,申时散学回来先练字,然后再去娘的院子吃饭,吃完我还会在书房看会儿书,等消食了以后再回房睡觉。” 听着弟弟的回答,李恒频繁点头。 他虽然不在家,但家里发生的事他都知道,对弟弟的自律也很高兴。 “不错,表现很好。中午你们学堂吃的好吗?有肉吗?” “我不在学堂吃,都是吉成中午给我送,我吃的多。” 别看李怀瘦巴拉几,能吃着呢。像他这个年纪一顿一碗饭足矣,但他不行,他得两碗。学堂中午供饭,但都定量,他吃不饱,所以程雪就让吉成每天中午给他送饭。 “行,既然你这么听话,那这次哥哥就在家呆三天,明日你去学堂时哥送你,中午给你送饭。” “真的?” “什么真的?” 话落门开,三皇子跟李晖一起站在门口。 屋子里的人全都站起身,恭敬行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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