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铁匠村回来不过三天,程雪就被告知收拾东西搬家。 老话常说“正月初一什么都不要做,否则这一年都得忙忙碌碌”,以前她不信,可现在她信了。 “怎么突然搬家?摘好日子了?” 李晖点点头,轻捏她的脸儿,回答: “老早以前就摘好了。东西我都让白芍带人打包了,等下吃过晚饭咱们过去一趟。我看那边不需要置办,你再去瞅一眼。如果缺了少了,刚好城内的丹青堂有不少现货,直接去买。” “好。” 程雪应下后命白薇摆饭,孩子们也着急去看新家,所以吃的比谁都快。 半个时辰后一家人坐车出发,前往原镇北侯府如今的北境府衙。 宅子别看只有三进,可占地面积实在大。只前院这一出就足够府衙用,更别说后面的住所、花园跟池子。 程雪自认在京城看过不少豪宅,但那边的豪宅跟这里比,抛开京城的有利地形,真是没得比啊。关键他们家人少,这么大的后宅住着,多少有些暴殄天物。 “爹,苏老头挺会享受啊,这得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才能建成?” 李恒如今就跟在肖松身边学习,想事情都从百姓角度出发,毕竟他自己就是草根出身,再加上肖松的耳濡目染,未来即便成为帅才,也会是个呵护百姓的帅才。 别说他有这个想法,李晖和程雪也有这个想法。 北境州府的账面上欠了那么多银子,难道不是被挪用建造侯府。可偏偏苏家迄今为止还在京城屹立不倒,夜半三更时他们也聊过,可谁也猜不到主位那个到底是什么意思。 “哥可别看戏文掉眼泪,替他人担忧了。你管他搜刮多少民脂民膏,祸害遗千年,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肯定有说法。” 李怀老神在在的话语,令李恒立眼,小家伙说句“娘快救我”,便犹如泥鳅般躲到程雪身后。六周的他已经开蒙,就在离这边不远的上进学堂,家搬来上学倒是方便他上学。 学堂里都是零基础的孩子,每天从《千字文》、《百家姓》等启蒙书籍教起。这些他四岁就跟两个哥哥学过,但程雪并没让他跳级。“天才少年”不是不想拥有,可那需要耗费孩子的精力、童真,她不想也不愿。 每天看着美滋滋上学堂的李怀,她就觉得很开心。李恬也去了女子学堂,不过她不学知识,只学六艺。琴、棋、书、画、女红、厨艺。不要求她学的多精湛,懂就行。 来到后宅,所有人都眼前一亮,李怀直接人来疯的拽着亲二姐衣袖往前跑。 也难怪他俩感情好,这要是拉李悦跑,绝对挨批。 “这里说是三进,其实相当于四进。这假山后面还有个院子,东边就是马厩。李恒、懿忻他们日后歇息在这边,咱俩跟闺女住在后面。你们仨自己商量怎么住,李怀要自己住了,不能再赖皮。” 自打李怀开蒙,除了两个女儿还在叫小名,两个儿子已经不叫了,毕竟铁蛋、四蛋有些不雅。 一般大户人家的男主人都有自己的院子,可李晖不想那样,他又没有妾室,为什么跟老婆分居。 言懿忻等他说完上前,拱手行礼。 “叔父,婶母,这次懿忻就不过来住了。城南房子已经修缮差不多,我想直接搬过去。参加完乡试直接上京,春闱后回来就跟糖糖定亲。” 已经等了这么些年,他不想再等了,更何况佳人已及笄。 如此直白的表态,李悦快步就去追李怀跟李恬。 李晖对此没什么意见,反正当初说好了,家里大事他做主,小事她做主,他们家基本没大事。 程雪看着女儿害羞的背影,思索片刻,道: “明天让天冬带着顺喜去伢行,多买几个人回来。顺喜就留在你那边,走之前找官媒定亲,别等春闱回来。秀才就可以,不用非得举人或者入仕为官。” 知道他要强,一心想要谋个一官半职给李悦最好的生活。可到底养了这么多年,俨然把他跟李恒、李怀看做一样,那舍得让他背负那么重的压力。 言懿忻也明白她的良苦用心,再次行礼,重重颔首。 几人继续往后面走,等把所有房屋都走一便,正如李晖所言,不需要添置其他。 “真好,给我省银子了。” 李晖闻言把人搂进怀里,打趣说: “你都是即将成为富婆的人了,还差这些银子?” 抄得的单家生意很大,大到没人敢接手。至少北境州府内没有。至于外州的……肖清霖早就派人把念头掐灭在摇篮里。但他有公务,不能留在这边,所以走之前留给程雪留一大笔银子,就甩手不管。 程雪一直没腾出功夫,只等搬完家再着手打理了。不然那么多的铺子闲置,实在是暴殄天物,尤其在北境州府扩大,各地商队纷纷过来的时候。 当天回到府衙后宅就开始打包,李晖根本顾不上家,每天早出晚归的在府衙看着衙差运送东西。 府衙搬家跟个人搬家不同,很多文献、古迹、州史等都要汇总搬走,不能遗失一页。从三月就开始准备,最近才把东西规整好,运送还得运两天。 程雪赶在第三天上午,举家迁到府衙新址的后宅。 十挂鞭炮放完,开席。 乔迁之喜来的都是府衙的大人、典吏、衙差,还有附近县衙的县令。 热热闹闹一大天,晚上也不得清闲,需要把大家送的贺礼整理到库房,还要记录出来,留着日后回礼。 李悦心疼递上茶杯,程雪喝完长叹口气,晃了晃僵硬的脖子。 “有点想庞瑶了,那丫头整理这些东西可是游刃有余。” 想当初望河村搬家时,这套活儿就是庞瑶跟李悦两个人来做。如今她们娘仨竟不及庞瑶跟李悦两个做的快,实在是汗颜。 “娘,我也想庞瑶姐姐了,年前通过信后就一直没有。” “等玉米啃青让你爹派驿站给京城送一些,到时咱们给庞家去信。” “好。” 姐妹俩异口同声,三个人继续低头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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