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疯批大佬浪到飞起_第404章 炼狱狂欢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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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啊,就是不禁念叨。
  司锦刚下课,才走出大教室,就在门口见到了一身清爽运动装的李钧骜。
  他戴了副无框眼镜,笑起来的时候一口大白牙,干干净净的大男孩,任谁都没办法把他和可恶的人贩子联系起来。
  司锦却清晰的从他眼镜片底下的目光里发现了不一样。
  他的目光里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淡漠,不似这人表现出来的阳光开朗。
  那是对于生命和所有其他人的淡漠。
  有些人或许觉得,小孩能有什么错呢?
  恪守有些人真的言传身教,从小就被教养的毫无同理心。
  他们漠视他人的苦难,漠视他人所遭受的不公,甚至是漠视生命。
  只一眼,司锦就确定了。
  李钧骜卖掉原主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早有预谋。
  又或者说,从一开始他的靠近就是一场阴谋。
  原主只是一个才21岁的大学生,而且还是从乡下出来的,纯纯的小镇作题家。
  这样的女孩心思单纯,也没有经历过世间险恶,最是容易打动。
  自幼生活在幸福平和的家庭里,防备心不重,而且有着独立意识,不拜金不虚荣,交往起来没有压力。
  李钧骜应该是经过缜密分析才选定的目标,不可谓心思不深沉。
  对于这样的人,最好的报复除了身体上的打击外,精神上的打击也必不可少。
  李钧骜笑容灿烂的朝司锦走过来,几个室友看见这一幕纷纷揶揄的笑起来。
  “哟哟哟…男朋友来喽,看来某些人又要放我们鸽子喽~”
  “啧啧~这么快就重色轻友,爱情啊~使人盲目。”
  司锦还是如往常一样,嗔怪的瞪了几人一眼,惹的三人捂着嘴巴笑。
  李钧骜几步走到近前,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支玫瑰,微微躬身递到司锦面前。
  “我尊贵的公主殿下,请问可以和您共进午餐吗?”
  司锦挑眉,难怪原主会迷失其中,这个李钧骜在撩妹这一块还是很有两把刷子的嘛。
  她看了看那朵拔掉尖刺的玫瑰花,很平静接过来。
  淡淡说道:“嗯,走吧。”
  李钧骜觉得今天的任司锦有点奇怪,但一时也说不出奇怪在哪里,跟那三个室友打过招呼后,伸手要拉司锦。
  司锦不经意避开了,冲着李钧骜笑了笑,转移话题,“中午吃什么?”
  李钧骜假装摩挲了下手指,反问:“你想吃什么?我听说北门那边开了一家面馆,不如我们去吃炒面?”
  “炒面啊,不想吃呢。”
  “那咱们去南门吃过桥米线吧?你不是最爱吃那家的肥牛米线吗?”
  “米线也不想吃。”
  “要不去食堂?我记得今天食堂有……”
  听着两人的说话声越来越远,三名室友才抱着书往食堂走。
  “他俩的感情真好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找到像李钧骜那么体贴又浪漫的男朋友?”宿舍里最小的任敏敏羡慕的说道。
  一旁的许小糯翻了个白眼,“甭想了,李钧骜那样的咱们学校都找不出第二个。”
  “好了,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期末考你们都有信心能过?有这时间还不如多看看书,不然挂科就完蛋了!”
  学校里认识任司锦和李钧骜的人,都说李钧骜对任司锦特别好,是个24孝好男友。
  甚至不少女生都在背后羡慕着任司锦,觉得她是上辈子积了德才能认识李钧骜这种好男人。
  原主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谁都想不到,偏偏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完美对象,居然会做出那么绝情的事……
  司锦先后否定了李钧骜提出来的五六个建议,李钧骜也有些不耐烦。
  他以为自己掩藏的很好,司锦却是第一时间就发现了。
  眼珠子一转,司锦突然说道:“要不咱们去吃火锅吧?我下午正好没课,就想吃点火锅热乎热乎。”
  她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李钧骜,好似清澈的山间小鹿,懵懂又天真。
  李钧骜立马打消了感觉任司锦拜金的想法,毫不犹豫点头。
  正好,吃完火锅再去酒吧坐一会儿,气氛到了刚好去开房。
  都两个多月了,再不能上手他也有点不耐烦了。
  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姑娘,时间差不多了。
  想着今晚可能得手,李钧骜笑容灿烂。
  “听我室友说北门有一家火锅特别好吃,都开了快10年的店,干净又划算,怎么样?”
  这一次司锦没有再提出反对意见,而是很痛快的答应了。
  “嗯,那就去那家。”
  一切都按照李钧骜的设想发展着,吃完火锅两人又去了隔一条街的酒吧。
  “之前我跟室友来过一次,这里是间清吧,咱们坐一会儿就回去。”
  司锦没有什么不答应的,只是这一次她没有抢着付钱。
  之前俩人约会,如果李钧骜请客吃饭,那么原主一定会把之后的奶茶或者看电影的钱抢着付了。
  有时李钧骜准备的一些小惊喜,或者小礼物,原主也会回馈以相同价值的礼物回赠给他。
  基本上两人的交往一直保持着一种平衡。
  原主从来没有在金钱上占过李钧骜的便宜。
  但司锦没有这样做。
  在她看来,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一定很愿意为她花钱。
  当然,也不是说女人就该肆无忌惮接受对方的馈赠,而是太过便宜得来的东西,往往很难被珍惜。
  校园恋爱原本就经不起时间与现实的摧残,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一定要给男人表现的机会。
  否则,一场只需要付出一点“小惊喜”和一点时间恋爱,是不是太过廉价了?
  只有让对方真真切切的付出了,他才会更加珍惜,更加放不下。
  咳咳,不过司锦的想法更加纯粹,她就是单纯的不想花钱。
  特别是给李钧骜,花一分钱她都会觉得恶心。
  人家是要拿她去卖钱的,她再在他身上花钱…算不算倒贴?
  她绝对不干这种事!
  “下面这首歌,我要送给我最爱的女孩…”
  不知何时李钧骜跑到了台上,握着话筒,用一双温柔似水的眼睛看着这边。
  台下传来阵阵掌声与欢呼声,几个在场的女孩都有用羡慕的眼神看向司锦。
  司锦:这种福气谁爱要谁要,她反正是不稀罕!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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