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司锦喘一口气,她再一次被传送到新的位面。 不等她反应过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朝着她迎面砸来。 心知砸过来的不是什么好东西,司锦抬脚往一旁闪去,那东西险险从脸侧飞过,“啪”的一声摔在墙上。 可能是这具身体太过虚弱,刚刚速度太快,司锦眼前有些发黑。 “臭女人给我滚!小爷绝对不接受你个不要脸的东西当我后妈!” “滚!赶紧滚!” “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什么德行,也好意思腆着脸嫁给我爸!” “快滚!要不可就不是丟死耗子那么简单,小爷开了你的瓢信不信!” 七嘴八舌的叫骂声尤为刺耳,司锦皱了皱眉头,那股眼前发黑的劲儿总算缓过来了。 在心里把857骂了个半死,司锦深呼吸再深呼吸。 麻蛋! 她还是头一回被一群小萝卜头指着鼻子骂。 真他娘的憋屈! 被收拾了一番的857哭唧唧传输剧情。 司锦怔愣一瞬,随即怒火上涌。 去他的人类幼崽! 他们还是孩子,绝对不能放过! 司锦忍不了! 随手抓过离她最近的男孩子,照着他的屁股就是“啪啪啪”几巴掌。 男孩差不多十岁左右,刚开始被打还有些懵,等反应过来疼的倒吸一口凉气。 又羞又怒,嘴里骂骂咧咧:“你个臭不要脸的死女人,赶紧松开你老子我!信不信小爷扒了你的皮!”巴拉巴拉。 司锦撇嘴,手上动作不停。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都不懂,这种蠢货怎配做她的孩子? 另外三个小崽子已经吓懵了,最小的男孩已经跟着张嘴哭了起来。 “哇呜呜~老妖婆打小孩啦!哇呜呜……” 司锦:“……” 神特么老妖婆! 她这具身体才20岁好不好? 打了足足有两分钟,司锦胸口那股郁气总算消了,松开男孩。 干裂的嘴唇冲着几个熊孩子恶劣一笑,渗出丝丝血迹,“给你们当妈?就凭你们,也配!” “老娘今天就是来见识见识你们几个小畜生的,看样子果然跟外边传的一样没有教养。” “怪不得你们爸爸堂堂一个厂长连个老婆都讨不到,还非得大老远的在农村找,有你们几头孽畜,他这辈子都得打光棍!” 最有主意的大哥已经倒下,剩下几个面面相觑,抱在一起瑟瑟发抖。 司锦不屑冷笑一声,拍拍身上不存在的灰,转身潇洒离开。 什么有东西? 也敢肖想当她孩子? 你们配吗! 这次又是一个年代位面,不同的是,这次的时间线是80年代末。 原主孙司锦是一个农村姑娘,初中毕业在镇上打工,挣得不算多,但胜在守家在地,一个女孩子也够花用了。 她父母打算等她年满20岁,给她在镇子上找个小伙结婚,一辈子安安稳稳老两口也算完成任务了。 可变故就出现在原主20岁这一年。 孙司锦打工的是一家制衣厂,就是那种小型的,计件挣钱那种。 厂里接到一个大订单,为省城一家大公司制作工作服。 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原主开始了每日早出晚归加班的生活。 刚开始家里三个哥哥轮流接送,可很快赶上春耕,原主只能每天跟同村的小姐妹一起上下班。 这一天,小姐妹身体不舒服请假一天,变成了孙司锦一个人走夜路。 二八大杠对于身材娇小的原主显得尤其庞大,需要微微踮脚才能够着。 加上天色又暗,需要聚精会神才能骑稳当。 哪料车子刚转上大路车轱辘压上个石头子,车把一歪摔进了沟里。 恰巧被下乡催促制衣进度的朱明峰发现,将原主救了下来。 英雄救美,又是夜半三更,故事自然而然就开始了。 因为大路两边的排水沟很深,孙司锦直接摔晕过去了,朱明峰把人抱到车上送进医院。 人倒是没啥大事,只是人一夜没回家,原主家人担心了一宿。 第二天听说闺女在医院,孙爸孙妈急急赶了过来。 看见自己闺女的救命恩人当即千恩万谢。 这件事也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 虽然这会儿已经是80年代后期了,可村镇里的思想还是很保守的。 一个女孩子彻夜未归,身边还是一个男人……biqubao.com 流言很快在小镇里传开,刚开始只是有人暗地里嘀咕两句,渐渐的人们看原主的目光就不对了。 这个时候,朱明峰站出来说要娶原主。 孙爸孙妈很是犹豫。 朱明峰的条件不错,准确点应该说是很好。 他不禁是大公司底下厂子的厂长,而且听说那间厂还有他大半股份。 人家不但在城里有两套楼房,名下还有小汽车。 小汽车啊! 这年头有房子的人不多,但也不算凤毛麟角,但有车的绝对是少数。 可孙爸孙妈还是不太乐意,不因其他,因为朱明峰比原主大了足足12岁。 不光是这样,他还有四个孩子! 对,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四个! 最大的今年已经10岁,最小都5岁,也记事了。 闺女嫁过去就要当后娘,哪对当父母的能放下心? 奈何禁不住流言越来越离谱,孙爸孙妈甚至为此跟人干了好几仗。 可惜没有用。 外面越传越离谱,甚至有人说原主已经怀了朱明峰的孩子。 最后没办法,孙爸孙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女婿。 对于此,原主作为一个从未离开过小镇的农村女孩,全程都是懵懂的。 不过也知道是要嫁给一个大她12岁的男人,还一进门就得当4个孩子都妈,她很是忐忑不安。 这时候就轮到朱明峰表现了。 一个成熟男人又是混迹商场多年的男人,想糊弄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还不容易吗? 原主很容易就相信了他的话,跟朱明峰定了亲。 定亲以后,流言逐渐平息下来。 原主的生活也恢复了平静。 她一边工作,一边忐忑而欢喜的等待结婚的日子。 就在离婚期只剩下十天的时候,朱明峰提出带她见见几个孩子。 孙爸孙妈思前想后,也觉得应该先见见那几个孩子,好了解一下几个孩子的脾气秉性。 就这样,原主带着精心准备的礼物来到了朱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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