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看出了这应该是曹峰的老同学,因为,他们彼此之间聊得非常愉快。 这点外人一看就能看出来,看出来那种聊得又愉快,而且,又特别亲近的样子,那种亲近感是伪装不出来的。 摄影师也是蛮羡慕的吧,蛮羡慕曹峰和江莎莎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在他看来,他们之间非常的亲切,也非常的亲近,真的是太让人觉得羡慕了。 这时的摄影师也想起了他之前的那些同学,现在他之前的一些同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面。 同学情真的非常让人羡慕,总是一种让人羡慕的感觉。 “是啊,是我的老同学,非常好的老同学。” “看出来了,一看你们的关系就非常好。” 这也能看出来,摄影师跟曹峰他们都是那种比较重感情的人,要不然怎么能会这个样子。 如果是不重感情的人,根本不拿同学情当回事。 而摄影师的这句话,也戳中了曹峰的心思,因为,曹峰也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好。 这时的李若冰在旁边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在微笑着。 “来吧,这样我先敬你们一杯,不好意思了,让你们久等了。” “没事的,久等什么呀,久等。” “我先干为敬。” 说完这句话的曹峰,便把杯中的酒干了,而摄影师的老婆也看到了,曹峰是真心实意的想要给他们表示道歉,而曹峰表示道歉的方式也很诚恳,也很真诚。 “好,我也干一杯。” 这时,摄影师看到曹峰这样的诚意,真的是太客气了,好吧,我也先干为敬嘛,所以摄影师也干了一杯酒,以代表接受了曹峰的歉意。 但其实摄影师根本人家就一点气都没有生,只不过是曹峰本人有些想多了而已。 "不用,不要客气,你千万不用跟随着我干一杯。” 在曹峰看来,摄影师根本不用跟随一杯,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喝一杯就好了。 而摄影师又是一个那么要面子的人,怎么可能不跟随曹峰干一杯呢,所以也主动跟了曹峰一杯酒。 这次摄影师可能也是有些喝多了,摄影师也没有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也主动干了一杯。 算了,不去想那么多了,自己的心情也没责备曹峰冷落了自己一会儿啊。 摄影师也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了,还是不说什么了,如果说错了,反而会让曹峰误会的。 “曹峰,不要喝得多了。” "好,行吧,下杯酒你千万不要再喝了,别把自己给喝多了。” 是啊,下杯酒曹峰真的不能喝了,如果再喝,一旦把摄影师喝多了,也很容易喝醉的,如果真的把人家摄影师喝醉了,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人家摄影师老婆去解释这件事情了。 但也幸好,幸好摄影师的老婆会开车,回去的时候,不用找代驾了。 "没事儿,喝不醉,我的酒量还是很不错的。” 确实,他们的酒量还是蛮不错的,因为,每个人都常年在外面喝酒,所以每个人的酒量都是蛮不错的。 不止曹峰的酒量很好,而摄影师的酒量也很好,摄影师的老婆那就更甭提了,她要真的喝酒,曹峰和摄影师两个人都要甘拜下风。 不过,摄影师的老婆,这个人很少出来喝酒,因为她每天需要帮助老婆照顾孩子,根本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出来喝酒。 摄影师的老婆,每天都是弄孩子,在家做家务,所以很少有时间出来玩。 "哈哈,那就好,我这真的是怕给你喝多了。” “不,不至于,怎么可能像你说的那样。” “那就好,你的酒量好就行。” 在摄影师看来,如果他的酒量够好就行,就怕曹峰的酒量不好,如果第一次见面,两个人就把曹峰给喝多了,那样会显得有些不太好。 一看摄影师这个人留着长长的胡子,长得有些胖胖的,但是,他考虑事情还是蛮周到的,细致得像一个小女生一样,每个细节都考虑到了。 确实,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和弱点,这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人都有好有坏嘛,每个人也不可能浑身都是优点,每个人也不可能浑身都是缺点。 “好啊,我的酒量非常好。” 曹峰这个人还是蛮自信的嘛,在摄影师面前告诉了摄影师,他的酒量很好,完全没有问题的。 而摄影师则认为,表面看来曹峰是这个样子的,但是,曹峰的酒量好不好,还是要看一看,到底是好还是不好。 而他相信曹峰的酒量,应该是蛮不错的嘛。 因为,看样子曹峰应该也是常年在外面喝酒的人,不像是那种总不喝酒的人。 再说了,现在的年轻人哪有不喝酒的。 “好,那就行,千万别把你给喝多了,也别把我给喝多了,哈哈哈。” 这时的摄影师也变得不再像以前那样了,现在的他也爱开玩笑了很多,也有可能是摄影师跟曹峰两个人现在比较熟了吧,再也不像之前那个样子了。 摄影师这个人其实本来也是比较爱开玩笑的,只不过是在没有特别熟之前,他是不会开这种玩笑的。 “不至于,不至于喝多。” “是啊,至于我们有量就多喝点,没量就少喝一点。” 摄影师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如果能喝就多喝一点,如果不能喝就少喝一点。 因为他们之间又没有什么别的事情,所以说尽力而为就好,能喝多少就喝多少。 而摄影师的老婆和李若冰两个人,一直听着两个男人在说个不停止,她们认为这两个男人真的很搞笑,就像两个小孩子一样。 但有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男人也有脆弱的一面,有像小孩子的一面。 "对,你说得很有道理。” "哎呀,我说你们两个人啊,真的是酒量不太好,还在这里一直说个不停。” "呀,怎么?难道你的酒量比我们两个人好吗?” 摄影师的老婆用这样的语气说着话,因为她看到他们喝多的缘故吧,所以用这样的语气在说话,也是为了缓解一下气氛。 “算不上比你们好吧,但也不会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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