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你放心,我还不了解你的为人吗,就因为你的性格好,我才喜欢跟你在一起玩呢。” 是啊,确实是,当年江莎莎上学的时候,只有曹峰跟她关系特别好,还有很多的男生跟江莎莎的关系也非常好。 因为,在他们看来,江莎莎这个人是那种性格大大咧咧,不是斤斤计较的人,男生一般都喜欢和这样的人玩。 “是啊,我还记得当时咱们班那么多男生,都喜欢跟我玩,就因为我的性格,总是像一个男生一样,大大咧咧的。” 其实,两个人虽然说是在回忆着之前的一些事情,但是看起来还蛮幸福的。 有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连回忆都是甜的。 特别回忆之前的那些事情,总会给人感觉非常的好。 长大了之后人会变得特别爱回忆,想想之前所发生的事,觉得自己非常的幼稚,而且当时发生的事,也觉得特别的搞笑。 “是啊,可不嘛,那时候别提多高兴了。” 两个人一边聊着上学时的一些事情,觉得非常的有意思,总是有很多的话说不完。 也不知道到底该聊些什么好。 这时,已经过去很长时间了,李若冰看着,如果再这样聊下去,是否对摄影师他们两口子人也不是很尊重。 所以想着递给曹峰一个眼色,告诉他两个人赶快走吧,如果再这样不走,摄影师那边也不好说什么了。 而李若冰看着曹峰,看他的时候,正好两个人四目相对,李若冰给曹峰递了一个眼色。 而曹峰也瞬间就明白了,明白了李若冰的意图,这两个人可真的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啊。 两个人或许在一起,时间久了,就是这个样子,不用太多的语言,只需要一个简简单单的眼神,就会知道对方想要做什么。 “对啊,当年的你,真的是太有人缘了,太有男生人缘了。” “哈哈,可不嘛,可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啊。” “是啊。” 两个人聊着上学时期的一些事情,都是哈哈大笑。 因为,在他们认为上学之间的那种友谊,真的很纯粹也很纯粹。 时光过去了之后就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个样子了,真的是时光一去不复返。 而这边的曹峰,也在想着办法离开这里,他看着江莎莎聊得正欢,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怎么说他要走这件事情,这让曹峰很为难,但是,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因为曹峰也看到了,看到江莎莎聊得有些有些起劲,江莎莎一直在那里说个不停,说着各种事情。 “唉,这样,老同学,我们改天再聊,你先吃饭,我那边还有朋友。” 看看曹峰这个家伙,有的时候,真是做什么事情就是灵机一动的事,不管什么事情都能做得非常好,他的头脑真的非常的聪明。 聪明得让人觉得有些想象不出来。 但是还好,曹峰这个人虽然聪明,但对他身边的亲朋好友都非常好,甚至是那种非常亲切的感觉。 “你那边还有朋友,那行,那你先去吃饭,我也不打扰你们了,这样,我们电话联系。” “行,没问题,我们电话联系。” "那太没问题了,我一定要好好安排你们一顿饭。” 真的是热情,太热情了,这个江莎莎也真的很招人喜欢。 老同学见面真的太热情了,热情的让你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觉,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不知道为什么,老同学之间一见面,总会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总会是让人觉得非常亲切,像见到了家人一样。 "哎呀,什么好好安排一顿,就简单地吃一口就行,不是外人。” 是啊,曹峰说的没有错,又不是外人,简单的吃一口就行。 但是特别要面子的江莎莎怎么可能会这样做呢,她肯定会找一家特别高大上的菜馆,请曹峰和李若冰两个人去吃一顿饭的。 因为,在他看来,几个人能够在饭店相遇,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其实,缘分有的时候就是这么简单,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时间,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遇到对的人,真的会让你有一些喜出望外的,绝对有一种说出来的感觉啊。 “那怎么能行呢?在这地方遇到老同学,必须要安排的。” “哎呀,你看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见外啊,不要见外啊。” 在江莎莎看来,他们两口子太见外了,没有必要那么见外,都不是外人,怎么开心怎么来就行了。 但是,她绝对不可能会对曹峰不招待得那么好,肯定会把曹峰他们两口子招待得非常好。 因为,江莎莎绝对是个要面子的人。 “不是见外,我们都是同学,没有必要那么麻烦。” “那好,那就照你说的来,那我们就到时候再联系,我先去朋友那桌吃饭了。” “去吧,改天我们再聊。” 两个人互相告了别之后,曹峰就奔着摄影师和摄影师老婆的方向过去了。 然而这里的摄影师和他的老婆却一直在等着曹峰,什么都没有吃,也没有动筷,因为他们觉得需要尊重曹峰两口子,等着过来吃饭,来了再吃也不迟。 只不过是孩子在那里吃了一些饭菜,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了,孩子都已经饿了。 这点,曹峰和李若冰都是会理解的,绝对会理解的,因为,曹峰他们两口子又不是那种不理解人的人。 “好,没问题。” “哎呀,我和我老婆大人去了一趟同学那桌,不好意思啊,聊得有点久。” 这点其实不用曹峰说,摄影师跟他的老婆就非常的清楚,也能理解。 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肯定没有那么多的代沟,很理解这种事情。 摄影师跟他的老婆两个人,为人也是蛮好的,根本没有不好的地方,虽然说人无完人,但是,他们的种种表现还是蛮不错的。 “没事儿,没事儿,久什么久啊,那是你的老同学?” “对呀,是我的老同学。” “看起来应该像,看着你们非常亲切的样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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