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翡翠项链在阳光的照耀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曹峰看到这条翡翠项链,顿时松了一口气,他差点没被吓死,自己竟然忘记了这件事。 还好,他刚才和刘天佐闲聊的时候,无意中看了一眼日期,否则他都忘记了自己和老婆大人的结婚周年日了。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条项链,很有可能就不在了,如果再丢了,那可就真的是后悔都来不及了。 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 曹峰乐呵呵地回了公司,心里总算是松了口气。 看着那条翡翠项链,他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一看表,还有两个小时就要下班了,于是掏出手机,拨通了老婆大人的号码。 “亲爱的,我下班后会来找你的。” “我看你是不是喝醉了,难道你早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我把你带到这里来了。” 啊,差点就露出马脚了。 “哦,我这不是刚去公司取了车,正好经过公司,所以就过来接你了吗?” “不用了,我自己开我的车,你开你的车,然后我们两个人一起回去,不用你来接。” “好吧,我听老婆大人的。” 李若冰说了,不让老公来接她,可是一到下班时间,曹峰就来到了公司门口,就是为了给自己的老婆大人一个惊喜。 “好吧,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挂了电话,距离下班只剩下两个小时了,曹峰决定先去买一束玫瑰,然后再去玩一玩,等玩完了,估计也快到下班的点了,自己也该去见老婆大人了。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谁呀?请进。” 却见一个送花的小哥走到曹峰跟前,手里还拿着一束花。 “你好,曹先生,你要的花已经送来了。” “谢谢了。”曹峰从外卖小哥手里接过这一束花。 “曹先生,能不能给个五星评价啊!” “嗯,我明白,你不用担心。” 望着外卖小哥离去的身影,曹峰不禁感慨,大城市里的人,哪一个不是在为生存而奋斗,就像他面前的外卖小哥,每天都在为自己的快乐而奋斗,哪怕是再辛苦,他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毕竟,谁不是一条好汉? 曹峰决定不再多想,拿出手机开始打游戏,在他看来,时间过得很快,这一刻,曹峰的心情很是亢奋。 曹峰回到了楼下的车库,将车开到了公司总部。 到了公司总部下面,等了十几分钟,就看到李大总裁慢悠悠的从里面走了出来。 曹峰拿着一大把花等在了外面,李若冰见曹峰竟然拿着一大把花等在了外面,有些惊讶。 李若冰缓缓的朝着曹峰走去,曹峰依旧是一副英俊潇洒的模样,根本不理会李若冰。 李若冰率先说道:“哎呀,我还以为你今天不会来呢,怎么?你怎么会在这里,还带着花?” “没什么,我今天心情好,就送你一束花。” 这丫头,怎么会忘记自己的结婚纪念日? 我倒要看看,她有没有忘记今天是个什么日子,若是忘记了,那才是真正的天才。 我也是差点忘记了这样一个重要的日子呢。 不过幸好,我又记起来了。 "真是日了狗了,平日里不喜欢送花的你,今日却主动送花给我,有何吩咐?" “喂,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我给你买了花,你还嘲笑我。” “不是,我只是很好奇,你不喜欢送花,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送花?” 这个时候,公司里的员工已经结束了工作,他们纷纷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看到李大总裁和曹峰在一起,尤其是曹峰还带着一束花,他们更是羡慕嫉妒恨。 “走吧,不要站在这里了,被工作人员看到多不好。” “有什么好怕的?我们又不犯法。” 曹峰最希望的就是大家都嫉妒李若冰,因为他认为,如果有人嫉妒李若冰,那就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 男人都有一颗虚荣的心,就是希望自己的老婆,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 李若冰呵呵一笑,心想,面前的这个家伙未免也太天真了一些。 “是啊,亲爱的,我们晚上去外面吃饭好不好?” “什么,你早上离开的时候,不是说要在家里做晚饭吗?难不成你还想赖账不成?” “不是,我只是突然很想吃一顿,我很饿,老婆大人和我一起去,好吗?” 曹峰已经很久没有和自己的老婆大人一起出去吃饭了,西餐是妻子最喜欢的吃的,而且她喜欢西餐厅的安静,也喜欢西餐厅的美食。 李若冰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过西餐了,早就饿坏了,只是她不想表现得太过贪吃,所以也就没有请人吃饭。 如今丈夫竟然主动提出要吃西餐,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啊。 “好,你要是不喜欢在家里下厨,我们就在外面吃饭好了,凑合着吃一口,我晚上也不想回去下厨。” 两个人很痛快地商量好了,一起去外面吃饭,有时候一起吃饭,也能增进一下彼此的感情。 哎,这丫头还说只吃一次,要不是看在结婚周年的份上,我也不会在外面吃饭。 我不喜欢吃西餐,但是也很无奈啊。 算了,我也是个好男人,只要能讨得我老婆大人的欢心就好。 不过,惊喜还在后头。 但是今天真的很开心,为了能够给老婆过一个愉快的纪念日,我什么也不计较了,今天我可谓是大人有大量,不和你这个吃货计较那么多了。 "那行,遵命,老婆大人,你把车放单位吧,开我的车,然后明天早上我再开车把你送过来,怎么样?” “那也行,省得我们两个都开车,怪麻烦的。” 曹峰听到老婆大人答应了,便主动把车门给李若冰打开了,还摆了一个请老婆大人上车的手势。 “那好,现在请老婆大人上车吧。” 李若冰心满意足地上了车。 今天是什么日子? 这家伙怎么了? 又是送花又要出去吃饭的,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事情,难道是知道昨晚喝多了,这是要给我赔罪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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