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自己又觉得现在非常的幸福,即使等老公等到很晚,自己也不会特别的生气,自己为老公付出,真的很开心。 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现在李若冰真的是想不明白。 可能是当局者迷吧,在外人看来,这就是她太爱老公的表现了。 李若冰坐在办公室想了很多,她也想到了老公对她的好,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老公这样对她这么好,所以她突然间又觉得,此时的自己似乎又想明白了,自己应该怎么做了。 …… 曹峰这边来,到了办公室刚坐下,这时刘天佐就走了进来。 “怎么哥们儿,昨天晚上服不服?” "服了,真服了,你这酒量真的可以啊,都把我给喝高了。” “你今天说服了,可是你昨天晚上可一直吵着不服,还要喝呢,后来我都不敢跟你喝了。” “是吗?那我昨天晚上可能是喝得有点高,所以不服。” “对了,昨天晚上回家你老婆没不高兴吧?我们回家都这么晚。” "没有,你放心吧,我老婆那个人很通情达理的,我又不是天天喝,只是偶尔出去喝一顿而已,那样的话她不高兴,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了。” “对,你要这样说也有一定的道理。” "不是有一定的道理,哥们我不是吹,昨天晚上我老婆一直在沙发上等着我回去,等我回到家的时候,她都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听完曹峰说这话,刘天佐心里多多少少有些羡慕了,他羡慕曹峰能有个人一直在家等着他回去,而自己就不同了,就算晚上不回家也不会有人找的,自己丢了都不会有人知道的。 “哎呀,要不然说你这有老婆的人就是不一样啊,让我们这些单身狗嫉妒啊。” “哪有你说的那么惨,哥们我之前不也一直单着吗?你看不也活得挺好吗?" “那不一样,你单身的时候,我和朱星杰都是单身,现在你都结婚了,我和朱星杰还单着呢,天天吃你的狗粮,谁能不羡慕啊。” "哈哈,你要这么说,也确实是这样啊,那你们倒是使使劲加加油,赶快找个女朋友啊。” “哎呀,不是我不想找啊,是人家女孩子没看上我呀,你说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也着急。” 曹峰见状,自己是不是说得深了,是不是伤到刘天佐了啊,想着赶紧把话圆回来。 曹峰说道︰“缘分这个事吧,有的时候也真的很奇怪,你不用着急,缘分到了自然而然,就会有美女往你身上扑了。” "快来吧,快来往我身上扑吧,我等这天已经等了很久了,不能让我再这样等下去了,那样的话我就真成光棍了,我可不想打一辈子光棍,我还想结婚生个孩子呢。” “不会的,放心吧,你肯定不会打一辈子光棍的,你这么优秀的一个人。" “那可真不一定,我要是打一辈子光棍,以后你家有孩子了,那就让你家孩子认我当干爹吧,我可不想到老了之后在养老院,连个看我的人都没有。” 也确实,像刘天佐所说的那样,谁也不想打一辈子光棍,就算以后所有的人都在养老院养老,那肯定也希望自己有一个老伴,两个人能聊聊天,说说话,不至于就一个人那么孤单,连个说话唠嗑的人都没有。 其实刘天佐对婚姻没有多么的渴望,他更渴望的是能有一个自己的孩子。 因为他就是独生子女,有的时候父母生病了,他会觉得自己一个人真的是很力不从心。 他想,如果以后自己要是有了家庭,肯定会选择至少生两个孩子,那样的话,两个孩子,也会减轻一些负担。 两个孩子,以后有什么事情,也可以互相商量一下,也不会那么累,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压力。biqubao.com 但是,现在眼前的问题是,自己连结婚都没有结,更别提什么孩子了,自己也是干着急,也只能先想想,还是赶快找个合适的人结婚。 "想让我家孩子找你做干爹没问题啊,但是你得给我家孩子准备一份很大的见面礼。” “行,那都不是问题,多大的事儿啊。” “行,就这么说定了。” 两人在欢声笑语中聊着天。 突然间,曹峰一回头看到桌子上的日历,我去,这不是自己和李若冰认识一周年的纪念日吗? 怎么能把一个这么重要的日子给忘了。 自己这个该死的脑袋是不是可以扔了,如果自己要是把这个一周年的纪念日给忘了,我的老婆大人不得生气啊。 “不行了,刘天佐,我不能再和你唠了,我得下楼一趟。” “我说你有什么事啊,这么着急,需不需要我帮忙?” “啊,我就是突然间想起了一件事,不需要你帮忙,我一会儿就回来了。” “那行,那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尽管说。” “行,我知道了,那我先下去了,等着我一会儿回来,你再过来,我俩再唠一会儿,呆着也是呆着。” "行,等会儿你回来再唠。” 到了楼下,曹峰这才反应过来,今天自己根本没有开车,因为老婆大人早晨怕他昨晚喝了太多的酒,今天酒驾,于是,早晨李若冰开车送曹峰来到了办公楼,这可怎么办? 自己赶快打了个车回到自己家中的车库。 到了车库,曹峰看到了自己的车,他想着赶快看看,看看他放在后备箱里要送给李若冰的绿宝石项链,还在不在了? 因为时间比较长,他怕万一项链再丢了,那自己可真的是活都没法活了,这可是自己花了那么多的钱,买下来的项链啊。 曹峰飞奔着来到了车面前,赶快把后备箱打开了,寻找着当时放绿宝石项链的位置。 曹峰一下子就看到了,当时自己放绿宝石项链的地方,那个绿宝石项链的盒子还在,连忙打开了盒子看了看,里面的项链在他打开的那一刹那,在阳光的映照下,闪闪发出了光芒,那种光芒甚至有些刺眼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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