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外看热闹的村民,啧啧瘪嘴。 呵,这温家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有这么帅气的小伙子来提亲? 怕是这一家人,不清楚温叶是什么名声吧? 啧啧,也不怕娶了这样的老婆,以后头顶发绿。 搞不好,像她妈一样,跟着别的男人跑了。 温老五纠结着,他何尝不知道温叶现在的情况。 早点把温叶嫁了也好。 少得留着温叶在家里,也是变相的提醒着他的耻辱。 “不行。”李淑华急了,也不再找什么借口,直接把彩礼说在明面上:“我们养了温叶这么久,她现在,好歹是民办代课老师,每个月,有工资的。总不能用钱在娘家,挣钱了,就给婆家吧?” 温老五想起这一茬,是啊,现在的温叶,好歹有点收入。 杨大姐笑道:“这也说明,你们家把姑娘培养得好,俗话说,龙配龙,凤配凤,温姑娘能挣钱,徐二龙也有本事,你们啊,以后就相当于多了半个儿子养老送终,好福气啊。” 外面众人,心中皆酸溜溜的想,温叶真嫁这么好的一个小伙子,这温老五,确实以后有福享了。 李淑华道:“那什么女婿当半子,这些就是空话。总之,想要同意这一门亲事,得给彩礼。” 给彩礼? 大家面面相觑,许多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张金芳同样懵。 她真的没听说过啊。 她从小被徐家养大,自然而然也就嫁给徐冬生,没有什么彩礼这一说。 周凤茹当初下乡,嫁给徐春生,也是就这么嫁了,哪有什么彩礼? 看看四周所有生产队的人,都是胸戴大红花,请公社领导讲讲话,也算是证婚,高规格的了,也没听说彩礼啊。 “这彩礼,给些什么?”张金芳问。 李淑华道:“温叶当代课老师,一个月,有十八块钱,一年算下来,可以挣两百块钱,十年,就是两千……” 说着这话,李淑华自己都吓一跳。 十年挣两千,五十年,不就是挣一万了? 这温叶,就是一个活的摇钱树啊,她嫁了人,这不是以后损失一万块钱了? 可要对方拿出一万块钱彩礼这种话,李淑华说不出口。 她自己也被这个金额给吓着了。 “你这不是当卖女儿吗?”外面有人看不过眼了:“李淑华,你别过份,你当后妈的,就是见不得温叶好。” “可不是,我家闺女还比温叶小两个月,就已经说好亲事了,结果你还不想嫁人,这是存心把温叶留在家里当老姑娘,一辈子就挣钱给你们用?” 一个个声讨着。 才经过那个战天斗地的年代,大家打土豪分田地,高喊着人民翻身当家作主人,哪可能还退回去搞封建糟粕那样的玩意。 呸,还彩礼? 倒回去几年,都可能揪出来批斗了。 李淑华硬着头皮道:“我不是这么想,只是,温老五就这么一个女儿,以后得靠她养老送终,现在她嫁人了,不要点彩礼,以后有个头痛脑热的,找谁?” 徐二龙表态道:“我娶了温叶,作为一家人,自然会帮忙照顾老人。” 可李淑华依旧不依不挠,不是自己的亲女儿,再嫁人,以后,谁来管自己? 当然是要一笔钱才是最稳当的。 “不行,一千块钱的彩礼,必须要。”李淑华转头跟温老五道:“老五,我也是为你考虑啊。这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如果不要点钱傍身,以后怎么办?” 温老五被说动了,嗯,是该要点钱。 这温叶到时候真跟她妈一样,跟别人跑了,自己什么也没有。 “对,就一千块钱的彩礼。”温老五说。 徐二龙笑着看他们一唱一和,他的脸上,虽然一直保持着笑意,可眼底的冷意,却深不见底。 这温叶的家人,可真是一言难尽啊。 难怪以往温叶从不提她的家人。 “叔,彩礼可以给。”徐二龙不慌不忙道:“这也表示我对温叶的尊重……” “不。”温叶刚才一直呆在里屋,听着几人谈事。 此刻听着要找徐二龙要一千块钱的彩礼,她控制不住,冲了出来:“不要,我不要彩礼。” 温老五怒了:“这事由得你说?要是不给彩礼,我就不准你嫁人。” 张金芳看着暗暗着急。 这姑娘,明明跟自己的儿子两情相悦,可对方的父母,还真麻烦。 温叶望向徐二龙,她决不会让徐二龙付这么大一笔彩礼。 暗暗咬了咬牙,她对李淑华道:“你不是想我把工作让给张华吗?好,我拿工作换,抵这个彩礼。” “?” “?” 大家都愣了。 温叶继续道:“你也说了,就算当民办代课老师,一个月,也有十八块钱,这工作让给张华,他以后,也算有工作的人了。” 李淑华心中盘算。 她一直就打算,把温叶这个代课老师的资格,让给自己的儿子。 有了工作,以后找对象也挺得直腰杆。 “这温叶是傻了吧?好端端的工作让出去?” “这年头,城里人买个工作,也得找关系开后门,还得花几百块钱,她就这么把工作让了?” “虽然是民办代课老师,也不错啊。” 众人议论。 温叶只看着李淑华:“我知道,我爸就听你的,你现在说,是要工作,还是要彩礼?” “要工作,要工作。”李淑华连声道。 温老五怒道:“要彩礼。” 李淑华回头就劝温老五:“老五,算了,你也看见了,要彩礼,人家会说你卖女儿,依我看,不如就这工作换给张华。以后啊,张华给你养老,不比什么强?” 温老五一听有道理,叹气:“好吧,你说得有道理。” 大家都不由暗笑,果真,有了后妈就有后爹。 这当爹的,果真是什么都听后妈的。 这桩亲事,在讨价还钱中,总算是达成协议。 徐二龙微微松一口气。 这一千块钱的彩礼,他给得出。 可现在,温叶愿意拿工作换,这也表明温叶的决心,她不想他为难,愿意跟着他过日子。 这样也好,省得他后面还要劝温叶辞掉这民办代课老师的资格,去读书深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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