恼羞成怒中,徐冬生扬手要打张金芳。 习惯成自然,以往在家里,他打习惯了。 哪料得,现在的张金芳,已经不是当初在徐家唯唯诺诺的张金芳了。 怎么可能乖乖的站着挨打。 她将身子往旁边一闪,徐冬生扑了一个空。 然后,她趁机踹了徐冬生一脚。 徐冬生之前,为了卖血,已经喝了一肚子水,肚子里,早就鼓鼓囊囊,像个水囊。 此刻被张金芳一踹,他扑到前面的柱子上。 “哇……”肚子里的水,喷射样的吐出来。 围观众人吓得四下躲闪,这人,别有大毛病吧? 徐冬生一肚子的水,吐了一大半,总算缓过劲来。 他不敢再造次,对张金芳骂骂咧咧道:“张金芳,你别得意,老子今天不跟你计较,你等着。” 他说着,自己夹紧双腿,迈着小碎步,快些走开。 再不走快一点,他担心,下面也要喷些水出来,那可太丢人了。 四周围观的人哄笑起来。 还以为,果真是捉奸的戏码呢,结果搞半天,这男人,居然是这么一个怂样。 张金芳将摔在地上的饭盒捡起来。 “对不起……”黄志国结结巴巴道歉。 他也没有想到,居然闹出这样的事。 “跟你没关系。”张金芳淡淡道,她拿了饭盒,搁进网兜中,提着回招待所,只当今天出门不利,被狗给咬了。 **** 三天后,徐二龙终于满满当当的装了一货车的皮鞋。 为了搞到这一车皮鞋,他可是想了不少的办法,除了拉拢皮鞋厂的销售科人员,他还跑去皮鞋厂厂长的家里堵人,甚至连他那一张“为民除害”的锦旗,也成了他努力证明身份的筹码。 软磨硬泡,双管齐下,他才搞到了这一车皮鞋。 这令他心生感慨。 毕竟有这强大的买方市场,皮鞋厂姿态高傲,不屑搭理他这样主动找上门的客户,在所难免。 徐二龙心想,下一次,他决不再来沪市拉这皮鞋了,就找本土的皮鞋厂就好。 怀着这样的目的,他还私下结交了一个皮鞋厂退休下来的老师傅。 在送了一堆礼物,又抱以真诚的态度后,这个退休老师傅回送了他两双鞋的楦头。 楦头,也就是鞋楦,是鞋的成型模具。 一双鞋,是否合脚,穿着是否舒服,能不能保护好脚,这鞋楦起了极大的作用。 在制鞋工艺不发达的年代,全靠这些老师傅们日积月累的经验,以脚型为基础,精雕细琢打磨出这样的鞋楦。 鞋子好不好,主要看鞋楦。 “鞋楦是鞋的灵魂”这句话,不是夸夸其谈,这是强调鞋楦对于鞋的款式和穿着舒适所起的关键性作用。 可以说,徐二龙拿到这两双鞋的楦头,也就算是掌握了最核心的一点技术。 到时候,只要皮鞋生意红火,他可以找本地的鞋厂,根据这个鞋楦的尺码订制皮鞋,不用再大老远的跑这边来找货。 熊亚伟跟着徐二龙东跑西跑。 虽然耽误了一些时间,可他也被徐二龙这个折腾劲给折服了。 有这样的劲,何愁赚不了钱? “二龙,这皮鞋生意,我也入一股啊。”熊亚伟腆着脸跟徐二龙说。 “放心,我肯定会拉上你。”徐二龙笑。 他现在,已经有了第一桶金,可以生意上规模了,不象最初卖黄鳝的时候,连收黄鳝的钱,都还要先打欠条。 熊亚伟问着小骆:“你要不要入一股?” 小骆摇摇头,他没啥本钱,能当个货车司机,高收入,日子比许多人过得都滋润,他已经满意了。 虽然看着徐二龙他们钱挣得多,可风险大啊。 拉货的路上容易出问题,这找个货源,求爹爹告奶奶的,也心累。 人各有志,熊亚伟劝他两句,他不愿意,也就算了。 三人开着车,往回赶。 这一趟,风平浪静,前几天公安才端掉了这一带最穷凶极恶的一伙车匪路霸,大家行车都无比安全了。 经过几天的赶路,徐二龙一伙人,终于赶回了县城。 见徐二龙风尘仆仆的赶回,张金芳这段时间悬着的心,终于安稳下来。 “饿不饿?吃饭没有?我去给你们弄点吃的?”张金芳连声问。 “不了,妈,我们在外面吃过了。”徐二龙回答。 他现在,急着要找人,帮着下货,将货车上的那一车皮鞋,给搬下来。 由于他没租仓库,招待所租的房子,就变成了临时仓库。 招待所的服务员,帮忙给叫过几个人,帮着一块儿搬货。 张金芳也加入搬货的大军,跟着一起搬。 这些鞋,装在鞋盒子里,五盒一串,看着体积大,却没有多少重量,张金芳一次也能提两串走。 “妈,你歇着,我们自己搬就成。”徐二龙怕她闪着腰。 “这有啥,我有手有脚有力气,歇什么歇?”张金芳回答。 徐二龙只好由得她,自己加快手脚跟着一起搬。biqubao.com 搬完货后,所有人,都是大汗淋漓。 徐二龙擦了擦脸上的汗,开始给搬货的人发钱。 之前讲好价,搬完这一车货,每人两块钱的力钱。 可等他付钱的时候,他发现,少了一人。 明明刚才,他搬货的时候,有个穿着白衬衣的人,在跟着一起搬货啊。 怎么发工钱的时候,搬货的人不在了? 徐二龙挠挠头,想不明白。 把力钱发完,徐二龙总算闲下来,拿了毛巾、香皂等,去招待所的澡堂,洗个热水澡。 这一路,没日没夜的赶路,都没功夫好好的洗个脸,真的是风尘扑扑。 洗完澡,徐二龙搓着湿漉漉的头发出来,一身的神清气爽,又成了那英俊帅气的男子。 刚在洗衣槽旁边搁下脸盆,徐二龙看见在洗衣槽旁边洗衣服的男人。 这不是刚才帮着一块儿搬货的人吗?发工钱的时候没看见他,没想到,他居然在这儿洗衣服。 徐二龙打个招呼,伸手掏腰包,准备把两块钱的力钱给补上。 哪料得,摸了摸裤子口袋,空空如也。 他这才想起,刚才忙着洗澡,他把腰包钱包这些贵重东西,都交给张金芳保管了,他现在,四个口袋一样重,分文没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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