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季节,用萝卜缨来熬稀饭,最好不过。 萝卜缨,也叫萝卜叶、莱菔叶、莱菔菜等,它的营养价值也是非常高的,不仅可供食用,亦可入药,具有极好的药用保健功效。 虽然张金芳不懂啥文化,不知道这萝卜缨含什么维c、维e、钙镁铁锌等,但她知道老一辈的人,都喜欢拿这菜来熬稀饭。 现在,她给小玲,也熬了一锅萝卜缨稀饭,又煮了两个白水鸡蛋,弄了一块豆腐乳。 弄早饭的时候,郑大姐凑过来:“张大姐,送到医院的那位同志怎么样?” “还行吧,挂了急诊,输上液了。”张金芳回答。 “那就好。”郑大姐道:“他住在我们招待所,我真怕他出问题。昨晚谢谢你,我要值班,又走不开,只好麻烦你了。” 她这么说着,笑嘻嘻的拍拍张金芳的肩:“这次多谢你,改天,我请你看电影。” “不用客气。”张金芳回答,看着稀饭好了,端了过去,拿碗盛了一碗出来凉着,让小玲起床吃饭。 小玲起床,拿了搪瓷杯子去刷牙,洗过脸后,开始吃饭。 等小玲背着书包去读书,张金芳收拾饭桌。 看着小柜上的那个梨子,张金芳不由担心送医院去的那位同志。 至少,那位同志,人不错,是个识好歹的人。 看着还剩下的半锅萝卜缨稀饭,张金芳拿饭盒装了,送去医院。 黄志国在医院输了液,已经止住病。 只是一晚上又吐又拉,整个人憔悴不堪。 他独自躺在病床上,看着头顶上的玻璃瓶。 这年头的输液瓶,还是老式的玻璃瓶,又厚又重,质量特别好,许多人会拿这样的玻璃瓶回家,灌了热水,当保温瓶用。 黄志国想着自己独身一人在异乡出差,这生了病,只能孤零零的躺在这儿,想喝一口热水,都没人帮着递一下,心下不免凄凉。 唉…… 正感叹间,张金芳提着一个饭盒进来。 “这位同志,你现在怎么样?感觉好些了吧?”张金芳问他。 黄志国虽然昨晚病得厉害,但也清楚知道,是这位女同志,送自己来医院。 “谢谢你啊,昨晚麻烦你送我来医院。”黄志国诚心道谢。 “你不用这么客气,大家都是出门在外,谁还没个难处?”张金芳说着,把饭盒递过去:“这是一些稀饭,如果你不嫌弃,就趁热吃吧。” 黄志国哪会嫌弃。 独在异乡为异客,还有人送他进医院,给他送稀饭来,他都感激得快热泪盈眶了。 “大姐,真的太谢谢你了。”黄志国除了再三感谢,已经不知道说啥。 这会儿,有人能递他一杯热水,他都感激不尽,何况是一份热粥? 他感觉,这大姐,真是太淳朴了,他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她。 黄志国撑着身子,把稀饭吃完,只感觉自己精气神恢复不少。 张金芳拿着空了的饭盒,准备去锅炉房洗饭盒。 哪料得,刚迈出来,就迎面撞上了徐冬生。 徐冬生一大早,跑这边来准备卖血。 他现在有经验了,卖血之前,要先找水喝个肚饱。 哪料得,他刚进医院大门的时候,恍然看见一个女人,提着饭盒在转角处。 看身影,分明是张金芳。 徐冬生一时好奇,不明白张金芳怎么在医院。 该不是徐二龙这个逆子生病了? 如此一想,徐冬生倒隐隐有些解气。 哼,这孽障,病了好,省得整天气人。 徐冬生尾随张金芳,转到这边病房。 还以为,是徐二龙或者徐小玲躺在病房。 哪料得,躺在病房的,是个陌生的男人,张金芳居然是给这个男人送饭。 看着两人有说有笑,徐冬生气不打一处来。 张金芳这该死的婆娘,居然在外面找野男人? “张金芳,你个不要脸的死婆娘。”徐冬生指着张金芳骂道:“你居然在外面找野男人?” 张金芳被徐冬生劈头盖脸一骂,脸顿时臊得通红。 “你……你胡说什么?”她气急道。 “我胡说?我要不是跟着你过来看,谁知道你一大早的,是跟来给野男人送饭?”徐冬生骂道。 此刻早上,医院排队挂号看病的人多,听着徐冬生的叫骂,大家都望了过来。 这样的桃色事件,总是引人八卦,大家看向张金芳的目光,都充满了不屑。 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个妇女,看着老实本份,居然在外面找野男人。 还被自家男人跑来逮来了正着。 果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大家不由指指点点起来。 黄志国听得徐冬生这么骂人,知晓误会了。 他连声解释:“大哥,你别误会,我跟这位大姐没什么,我就是病了,她帮忙送我进医院而已。” 他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令徐冬生更为气愤。 徐冬生所有的怒火,全冲着张金芳而去:“张金芳,你简直是不要脸,难怪要分家出来单独过,原来在外面,找了相好的?这是背着人搞破鞋?老子要拉你去游街……” 张金芳忍无可忍,手中的饭盒,直接扣到徐冬生脑袋上:“徐冬生,你闭嘴。我跟你已经离婚了,当初黄队长都说过了,离婚后,大家再无瓜葛,再没关系。你凭什么来管我?” 这一饭盒,将徐冬生砸愣了,他此刻仿佛才意识到,他们已经离婚,他确实没资格,管张金芳。 而四周的群众一听,离婚了的啊…… 既然离婚了,那确实管不着。 张金芳继续骂道:“你在外面的野种,都那么大了,我没说你什么,结果你还有脸,在这儿东骂西骂?别说我没在外面找人,就算我在外面找人另外嫁了,关你屁事?” 一番打骂,总算令徐冬生认清事实。 他刚才,就是脑子发懵,潜意识中,还把张金芳当作他徐冬生的婆娘,只想到张金芳跟别的男人勾搭,给他戴绿帽了。 想着这阵子家中的种种不如意,而张金芳居然还跟别的男人眉来眼去,这让他怒气上头,才失了理智。 虽然知晓自己错了,可四周那么多人看着,徐冬生脸面下不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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