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时间。 不仅长生观的变化大,清溪镇的变化同样大。 要把长生观发展成天下第一道观,人流量是必不可少的。 清溪镇作为一个边陲小镇,最缺的就是人流量。 但这都不是问题。 宋潇湘花了重金修建基础设施。 以前的清溪镇小而美,现在的清溪镇逐渐开始朝着城镇的方向发展。 在金钱开路之下,一切都变得格外简单。 罗盔甲脸都要笑烂了,本来他被奸人所害,被发配到清溪镇基本上是告别了政治生涯。 但宋潇湘的大动作,让他又看到了希望。 这简直就是送上门的财神爷啊! 这都是自己政绩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清溪镇的居民们也都把宋潇湘当成了活财神,大批银两撒下,受益最大的自然就是清溪镇的居民们。 所谓想要富,先修路。 宋潇湘首先在交通这一块就下了大功夫。 数以十万计的银两撒了出去,直接打通了清溪镇周边上百个乡镇。 距离清溪镇最近的城市在三百里开外。 名为“芙蓉城”。 从芙蓉城到清溪镇有大概二百里的泥路和山路,破烂不堪,久未修缮。 宋潇湘把这二百里路修得比芙蓉城自己掏钱修的路还好。 并且这条路经过了许多风景优美的地点,完全可以称得上是景观大道。 那些有闲情雅致的人顺着这条道一直走,便会走到清溪镇。 并且宋潇湘还让人在沿途插上了宣传清溪镇的标语。 “湖山遥相映,绝美清溪城。” “春之城,月之都,梦之旅。” “浪漫山海湾,修仙清溪城。” “古今相宜地,山清水秀城。” 一系列的标语,压根没把清溪镇当成镇来宣传。 而是城。 不过清溪镇也确实有向着城市发展的趋势。 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的乡镇。 交通搞定以后。 宋潇湘又开始大力发展起娱乐项目。 大宋正值经济发展高速阶段,文娱项目蒸蒸日上。 首先是蹴鞠。 也就是现代的足球。 宋潇湘在清溪镇外修建了鞠场。 并且举办蹴鞠比赛,设置了高额的奖金,甚至还设立了男子组和女子组,吸引了不少人参加。 然后便是酒。 长安天仙醉名声在外,潇湘阁只在长安出售这种酒,所以大批爱酒人士想喝到这种酒只能前往长安。 宋潇湘开始在清溪镇卖天仙醉。 大宋饮酒文化,下到市井,上到朝堂,爱酒人士多不胜数。 这一举措,吸引了不少人来。 毕竟长安路途遥远,距离清溪镇较近的那些城市乡镇只能选择这里。 第三。 宋潇湘又在清溪镇专门修建了一条街,称作勾栏瓦舍。 里面设有酒楼、茶坊、食肆、勾栏、棚,棚和勾栏都是表演相扑、杂剧、皮影戏、傀儡戏、幻术、说书、唱曲等娱乐节目的场所。 宋潇湘花重金从全国各地请来了许多江湖卖艺人,让文娱项目在清溪镇遍地开花。 文娱项目搞定以后。 宋潇湘又开始大力发展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有让一些商人觉得清溪镇有利可图,他们才会自发加入建设清溪镇的行列,让这里真正长久可持续地发展下去。 关于经济这一块,实在没什么好介绍。 宋潇湘就是砸钱,不停地砸钱,大批银两砸下去,即便是铁树也能开出花来。 一年又一年。 三年的时间转瞬即逝。 清溪镇也在三年的时间里真正发展成了清溪城。 无论从经济、交通还是文化方面,清溪镇都达到了城市的条件。 宋潇湘一封手书直接传到了当今皇帝手中。 于是皇帝一纸诏书,宣布清溪镇正式变更为清溪城。 罗盔甲从镇长一跃成为了城主,他开始感谢那个当初陷害自己的对头,如果不是他的话,自己能有今天这一步? 清溪城与芙蓉城遥相并立,成为了大宋西南地区的双子星。 清溪城虽是新贵,但就城市的发展而言,比起老大哥芙蓉城还要好不少。 不少芙蓉城内的世家公子,纨绔子弟甚至打算长居在这里。 无他,潇湘阁在。 清溪城可是西南地区唯一拥有潇湘阁的城市。 城市既然发展起来了。 长生观的香火自然也就越发鼎盛起来了。 有苏起、姜月、王南渤在,长生观的香火想不鼎盛也难。 长生观的香火越旺盛,名声也就越大,整个西南地区都知道了清溪城的长生观。 长生观向着“天下第一观”的目标迈进了一大步。 宋潇湘三年期间,风雨无阻,每天必然要在苏起身边待满三个时辰。 这三个时辰她什么也不做,就捧着脸看着苏起打坐,或是帮他人卜挂等等。 她还会帮苏起打扫道观,削水果,整理衣物,甚至跟姜月学起了做饭,宛如一个真正的贤妻良母。 外人根本无法想象,那个呼风唤雨,架海擎天,仅仅三年就将清溪镇变成城的超级女强人,也有这么柔情的一面。 苏起是铁人吗? 当然不是。 在这样的坚持之下,连铁树都该开花了。 他不得不承认,宋潇湘真的撬开了他的心门,留下了一道磨灭不去的影子。 但他的面上依然未表现出半分。 不过平日里偶尔流露出的一些细节,还是让宋潇湘感受到了。 宋潇湘也没有戳穿,享受着这种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 …… “师父,长生观一家独大,享受着最顶级的香火,我打听过了,清溪城方圆三百里没有其他的道观或是寺庙,如果我们在此扎根,甚至取而代之…” 这日,城内来了一老一少。 都穿着道士的衣裳。 年轻道士嘿嘿笑着说道。 那名老道士看面相倒也不老,留着山羊胡,满身正气。 “长生观既然香火如此鼎盛,自然有其原因,你搞清楚了吗?” 老道士问道。 “师父,我已经摸清楚了,那长生观就只有一个道士,两个门徒,甚至还有个女的,这不是胡闹吗?那道士我看水平也不怎么样,肯定是比不上您的。” 小道嘿嘿笑道。 “那你有什么计划?” 老道问道。 “简单,我们只需这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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