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晴接收到母亲严厉的眼神,没有立即拒绝。 她才刚刚学会不再爱高英礼,还没有学会怎么强势拒绝那些喜爱她的长辈。 可是高母是真心喜爱她吗? 温晴想起,以前她在国内的时候,高母有时会带她出席一些名流宴会,在别人问及她的身份时,她都会说这是她预定好的儿媳妇,谁都不能跟她抢。 之后,高母会不经意间,把温晴拿过的奖,上过什么样的舞台,以及被哪国皇室邀请她演奏,都一一提及。 然后就会收获一堆贵夫人的夸奖和羡慕,羡慕她有福气,能找到这么优秀又有礼貌,还听话的儿媳妇。 恐怕她在高母眼里的标签就是:拿得出手,又乖巧听话。 想到这,温晴自嘲地笑了一下。 但凡她的才艺差一点,哪怕她自己本身品格再好再听话,恐怕也换不来高母的半个眼神吧。 邵玉萌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 那是个没什么心眼又心地善良的好女人,对待高英礼也是真心实意,全心全意陪伴五六年,最终还是落得被扫地出门的下场。 如果换成她,恐怕都做不到像邵玉萌那么心平气和。 高母心里更加疑惑。 好像回国后的温晴对她没有从前那种恭敬顺从了,而且她提及高英礼时,温晴的表情都没什么变化,完全不像以前那样,会立即露出爱慕害羞的表情。 难道? 是在国外遇到了什么其他的男人,被迷花了眼? 高母有些着急。 温晴是她预定好的儿媳,谁都不能跟她抢!况且这些年,圈子里的那些太太们,哪个不知道她有个样样优秀的儿媳,要是最后没能把温晴娶进门,她岂不是让那些太太们笑话? “晴晴,你也知道伯母我向来喜欢你,但是我也知道英礼那小子,在你刚回国就出差,没能好好陪着你,是他不对。” “你放心,等你嫁进我们高家,我会让那小子多抽时间陪陪你。他要是敢欺负你,我第一个不饶他。” 高母这话说得真心实意,就算温晴已经打算离开高英礼,听了都不免有些动容。 对自己这么好的婆婆,上哪里去找? 温母连忙道:“高夫人瞧您这话说,英礼长得一表人才,谁不知道他温文尔雅,温气再好不过了。反倒是我们晴晴,有时候会耍些小公主脾气,高夫人您要多多包涵。” 她一边说着,一边用力盯向温晴。 温晴终于低下头,轻声道:“我知道伯母对我好,谢谢你。” 高母在卧室里没待多久就出来了。 主要是温晴一直都是兴致不太高的样子,大概是真的病得严重。 而且她好像不太想提及高英礼,也不知道二人是不是闹别扭了。 高母越想越着急。 正好辛姨派去调查的人回来汇报结果。 邵玉萌这大半年都待在一个叫七排村的山村里,她在做带货主播。 高英礼前阵子去找过她,是和阎雪一起去的。 今天高英礼又去了七排村。 三个消息,每一个都让高母不高兴。 果然,离开她的儿子,邵玉萌也就只能做个带货主播了,真是上不得台面! 英礼今天知道她打过胎去找她就算,前阵子去找她做什么? 都分手这么久了,难道还对她念念不忘的吗? 那个女人真是阴魂不散,难道是想缠着她儿子拿更多分手费? 要是对方真敢有这种想法,她会让她有钱拿没命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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