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玉萌站在那栋出租楼前,正犹豫要不要打给闺蜜。 闺蜜王珊正好回来了。 她有些意外:“玉萌?你怎么……” 看着邵玉萌那两个大行李箱,王珊顿时了然,她帮忙拎起一个行李箱,一边上楼一边问: “你们又吵架啦?算了,还是先上楼再说吧。” 二人很快走到4楼。 王珊住的出租屋没有电梯,但相对来说价格也比较便宜。 一直来到王珊的租房前,邵玉萌才低声道:“我们分手了。” 王珊开门的手顿了一下,随后习以为常地点点头,“这次打算分几天?” 邵玉萌知道,自己说“分手”就像狼来了一样,次数多了,谁都不会再信她。 不过别人的看法并不重要,邵玉萌没有多作解释,只道:“我这次可能会多住几天,等我找到房子才能搬走。” 王珊这回认认真真地看了她好一会,才道:“没事,如果你真能跟那个渣男分掉,在我这里住多久都行。” 王珊比邵玉萌小一届,她们并不是一个大学的,但是同一个公司。 她出来实习的时候,邵玉萌已经在公司工作近两年,是正式职员。也许是对了眼缘,邵玉萌对王珊一直都挺照顾的。后来有一次王珊不小心得罪部门主管,还是邵玉萌帮忙摆平的。 又是请主管喝咖啡,又是请吃饭。 总之,最后王珊有惊无险地转正了,对邵玉萌特别感激。再后来,她们二人一起做项目,一起出差办事,关系就越来越好了。 之后慢慢就发展成无话不谈的闺蜜了,邵玉萌在高英礼那里受了委屈,王珊那简陋的出租屋就是她最后的避风港。 直到一年多前邵玉萌受伤住院,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能回归职场。后来高英礼强势地替她辞职,并把她接回别墅住,扬言要一辈子养着她。 但谁能想到,没多久高英礼就被第三者吸引了目光。 他欣赏闫雪,照顾闫雪。 邵玉萌一生气一闹,他就会皱着眉,满脸不耐烦,“小雪很像年轻时候的你,活泼有余但能力不足,我只是想带带她,你别小题大做。” 后来,闫雪的地位甚至比邵玉萌还高,都敢正面去挑衅邵玉萌,直到后来爬上了高英礼的床。 邵玉萌被伤透了心,那一次闹得很厉害,从高家别墅跑出去后,就发起高烧,在医院打了三天三夜的吊针。 之后又被强行留着住了两天,医生才放她出院。 就是那一次,她离开了高英礼八天。 当时她已经有感觉,好像离开那个男人也没有多难,要是高英礼不来哄,她那一次大概率也不会再回头了。 但是高英礼开着车,捧着鲜艳欲滴的鲜花来到医院。 他向她道歉,一再强调他跟闫雪之间顶多算是逢场作戏,让她别多想,别瞎折腾。 想到这里,邵玉萌自嘲一笑。 当时怎么就原谅他了吗? 明明当时他的语气那么不屑,神情又那般不耐烦。她怎么就屁颠屁颠地跟着回去了吗? 仔细想一想,真的很像一只摇尾乞怜的狗。 也不是。 狗摇尾巴至少还有一口吃的,可她呢?喝汤都轮不到她。 王珊不知道邵玉萌心里的想法,见她没吭声也不勉强,只把她的行李箱拖进卧室,“你晚上就跟我睡吧。” 邵玉萌道:“麻烦你了。” 王珊摆摆手,“咱俩谁跟谁?你安心住着就是。” 邵玉萌把行李整理好,洗了澡,跟王珊并肩躺着。 王珊问:“玉萌,你有没有打算重新出来工作?” 其实邵玉萌是名牌大学毕业,工作能力又强,这样被人圈养起来,真挺可惜的。 而且,一个经济都无法独立的女人,是没有人格尊严可言的。 至于魅力—— 天长日久地依附着男人生活,曾经再迷人的优点,都会变成男人嗤之以鼻的笑料。 邵玉萌闻言有些消沉。 自从失去一个肾,她的身体不算太好,像原本那种高强度的工作,她恐怕不能再适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082/76104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