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桑不觉得丢脸。 他现在有老婆有女儿,他是人生大赢家,他在自己老婆面前哭一下怎么了? 哪里丢脸了! 当天,莫桑就搬到了叶铃兰的病房住。 这本来是不合规矩的,但vip病房,而且人家又是夫妻,丈夫想时时照顾刚刚剖腹产的妻子,医院也就默认了这件事。 宝宝在保温箱里养了一个多月,叶铃兰也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 这时的宝宝已经能吃会哭,经过医院检查,可以离开保温箱,回到母亲的怀抱了。 莫桑抱着已经有十多斤重的女儿,拉着她肉嘟嘟的小手,眼眶差点又要红。 他的女儿,终于养成了一个健康漂亮的小公主! …… 出院后,莫桑请了两个保姆一个月嫂,不让叶铃兰干一点活。 叶铃兰无语:“我在医院已经坐完月子,现在你就把我当成正常人好吗?” “那不行!别人是顺产,你当时又受伤又挨了一刀,至少还得再养一个月。” 莫桑坚持不准叶铃兰碰冷水,不准她干重活,平时只需要抱抱女儿,刷刷剧,听听歌。 “铃兰,你以前吃了太多苦头,生女儿时还差点把命都搭上了。而现在你是我的老婆,我想让你知道,嫁给我莫桑就是为了享福的。” 莫桑说这话时,眼睛很亮,那是深情又坚定的光。 叶铃兰相信他说的话不带半点杂质,红着眼睛点头:“好,我都听你的。”biqubao.com 从此,叶铃兰过上了猪一般的生活——吃了睡,睡醒了又接着吃。 不到一个月就胖了近十公。 而他们的女儿莫夕雾,也变成了二十多斤的小胖公主。 没错,他们的女儿起名叫夕雾,其实就是桔梗花,这是莫桑起的名字。起名字时,他一边翻字典一边说:“你的名字这么美,我也得给女儿想一个像花一样漂亮的名字,但是我又想让女儿这一生都过得顺遂平安,无病无灾。” 桔梗,生命力可比起铃兰顽强多了。但是桔梗好像又不太好听,于是聪明的莫桑找了桔梗花的别名:夕雾花。 叶铃兰对此没有意见。 他好不容易当爸爸,喜欢什么事都为女儿亲力亲为,那就让他把父亲的瘾都过够了。 于是,莫夕雾的名字就这么定了。 而此时,叶铃兰摸着腰间多出来的小小游泳圈,叶铃兰抱着女儿说:“你爸爸把我当成猪来养,你怎么也变成小猪崽了?” 小夕雾也听不懂妈妈在说什么,小手在空中挥舞着,双脚也蹬啊蹬的。 叶铃兰心底柔软而幸福,拿鼻尖轻轻蹭了女儿的脸蛋。 小夕雾大约是感受到了母亲的欢愉,小手小脚舞得更欢了,小嘴巴也张着,露出可可爱爱的笑容。 正是这样幸福的时刻,叶铃兰接到来自警局的电话。 封誉要见她。 两个多月,在莫桑的人脉运作下,封誉很快被判了刑。 蓄意伤人,三年零八个月。 封誉不服上诉,被驳回。 今天是他被正式关押的第三天,突然提出请求,要见见叶铃兰。 叶铃兰可以直接拒绝,但她最后还是决定去探监。 封誉坐在隔音玻璃窗那边,一看到叶铃兰过来,迫不及待地拿起话筒。 叶铃兰坐下,也慢慢拿起话筒。 封誉第一句话就是:“听说你顺利下了一个女儿?” 叶铃兰没有回应,直接问:“你找我来想说什么?” “我要问问你,你用死过一个孩子的肚子,替别的男人生女儿,你晚上会不会做恶梦!” 封誉的表情疯狂,又有几分憎恨的扭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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