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莫桑主动配合,再加上晏承之的话语权重,这场婚礼也算是有惊无险地完成了。 赵母原本忙着派人找儿子,等忙完再回到现场,就看到新郎已经换了人,她就算心里再有气也不敢当场发作。 捏着鼻子,亲眼看着原本要进赵家门的儿媳,嫁给了别的男人,她也不能发出半句怨言。 毕竟,过错方在她儿子。 是她儿子不成体统,一声不吭玩失踪。 所以,当叶铃兰和莫桑来到她面前,礼貌地把酒递到她面前时,她也只能面色如常地接下。 看到这里,就连陆明月都暗暗佩服。 一个单亲妈妈,能在异国他乡拼出一条血路,走上高位,这份气度和从容果然不是盖的。 要是换做其他没那么能忍的人,早就扔下烂摊子一走了之,哪还会平静地留在这里等着敬酒? 赵母先前虽然对叶铃兰说了一些狠话,但也是因为被儿子气狠了,心里也埋怨叶铃兰魅力不够,没有好好留住儿子。 但大是大非面前,她还是拎得清的。 “铃兰,今天是我赵家欠你一个说法。” 赵母喝完酒就转身离开婚宴现场。 几分钟后,有一个年轻的侍者走过来,递给叶铃兰一个精美的盒子。 “这是一位姓赵的女士让我送来,说要亲手交给今天的新娘子。” 叶铃兰接过礼盒打开。 里面是一个信封,是装随礼金的那种信封,信封里面竟然是一张支票,数额填得有点大,叶铃兰被惊了一下。 除了支票,还有一套精致的首饰,耳环手镯项链三件套,看成色就是很贵的那种。biqubao.com 叶铃兰把盒子盖上,落落大方地对侍者说:“替我谢过赵伯母。” 虽然赵伯母刚才对她说了一些难听又尖锐的话,但伯母做人做事很周全,很大气。 就是不知道,中途逃跑的赵时屿,事后会不会后悔? 赵时屿这时已经跟画家小野在一起。 想到被他抛下的无辜新娘,以及母亲得知真相后会伤心愤怒,他心里划过片刻的悲伤与内疚。 但是看着小野喜悦震惊的神情,他的内心又得到了极大满足。 小野为他牺牲了这么多,他为他牺牲一次,又算得了什么。 小野也没想到,赵时屿竟然肯为自己做到这种地步,看着他风尘仆仆出现的身影,感动得完全忘记先前跟他决裂的话。 不过一秒钟,就彻底原谅了他。 赵时屿还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已经让人把他的银行卡冻结。 等过一阵子,他没了经济来源,不得不去打工,要去看人脸色……自长大后就没有再过过苦日子的赵大公子,不知道能不能承受得住那种,要掰着钱过日子的窘迫。 这些叶铃兰不知道,也不想管。 那么不靠谱的队友,她以后都不想管他死活了。 随着婚礼结束,把最后一位客人送走。 剩下叶铃兰和莫桑面面相觑。 原本,婚礼结束后,叶铃兰会被接到赵母在京海临时布置的新婚房。 可现在,他们匆忙组成一对新人,叶铃兰名义上已经是莫桑的太太,如果她再自己回酒店去住,实在不像话。 但是如果跟着莫桑回家…… 就在叶铃兰纠结不定之时,莫桑开口道:“这些年,我在京海买了三套房子,目前我住在云海湾。” 顿了一下,见叶铃兰的表情不是很抗拒,他才接着说:“我在云海湾有两套房子,其中一套我没有入住,但已经装修好,如果你不嫌弃……” “不可以去你家里吗?”叶铃兰道:“没有人住的房子,冷冷清清的。” 她今天好歹是个新娘子,实在不想就那样过了。 况且,莫桑为她牺牲那么大,做了她的临时新郎,无论如何,总要给他一点回报。 至于以后是离是散,以后再说吧! 莫桑连忙道:“当然可以。” 很快带着叶铃兰回到云海湾。 金绅和唐缈也住这个小区,莫桑选在这里买房子,就是为了跟金绅做邻居。 回来时,四人在停车库正好碰上。 金绅和叶铃兰不太熟,因而并没有去参加她的婚礼,也是刚刚才听说婚礼上换了新郎的事情。 此刻看到莫桑把新娘带回来,除了佩服就是震惊。 真不愧是他的好兄弟,结个婚都闹得惊天动地的! 唐缈同样有些稀奇地看了看叶铃兰。 这个被抛弃的新娘,居然转身就能转给另一个男人,还这么淡定地跟着回家…… 要不是听陆明月说了过程,她都要以为,这场婚礼就是针对莫桑而搞的局,所谓的赵时屿跑路,不过是为了骗莫桑当新郎。结果莫桑傻傻入局,还以为自己捡到宝了。 唐缈被自己的脑洞大开逗笑,但又不好当着叶铃兰的面,只能死死憋住。 她友好地向叶铃兰打招呼,“以后我们就是邻居啦。” 叶铃兰和唐缈也有过几面之缘,彼此之间并不算特别熟,但也勉强称得上是朋友。 她淡定地点头:“以后还请你多多指教。” 唐缈:“指教就不敢啦,你以后跟莫桑好好过日子,我们肯定也把你当自己人啦……” 这边唐缈在跟新邻居叶铃兰联络感情。 那边,金绅拉着莫桑问状况。 他来不及参加好兄弟的婚礼,对于好兄弟突然就结婚的事,更是一脸懵。 “莫桑,你老实说,今天这一出闹的是什么?叶铃兰临时找你做替补,以后会不会出问题?” 莫桑年轻时喜欢浪,朋友遍天下,但真正有交心的人,只有金绅一人。金绅担心他会被欺骗感情,别到了最后,那个真新郎一回头,叶铃兰又跟着跑掉。 到时候,莫桑被骗身又骗心,那就真的太惨了! “不会的。”莫桑道:“这是晏太太出的主意,而且铃兰看着也没有半点不愿意。” 铃兰刚才还说,没有不喜欢他。 只要有一点点的喜欢他,那他这个临时被推上去的丈夫,总有办法让她越来越喜欢自己。 总归自己也不是特别差劲的人。 自信的莫桑,跟金绅他们道别后,带着叶铃兰回到家里。 装修风格意外的有些温馨,桌面上随意地放着几张报纸,以及一些未开封的零食。 虽然有些乱,但充满烟火气。 叶铃兰突然有些向往,希望自己能够长长久久,在这里生活下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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