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就意味着周家以后在清丰县里面有落脚的地方了。 周母自然是激动和期待的。 三天之后搬家,穆婉自然是没有意见,只是再过两天,刚好就是周和煦旬假回来,倒是不错。 “娘,我都可以的,你来安排就好。”在没有穿越之前,穆婉也曾经搬过家,但没有那么多的想法,挑了一个休息日,收拾好东西就进去了。 家里的老人和长辈都没有意见,毕竟工作就摆在面前,也不好请假。 可现在,在大夏朝,穆婉是要入乡随俗的。 周母听到之后很高兴,“那我可是要好好准备了。” “好。”穆婉点头,唇角微微地翘起来,笑了笑之后,又听到周母说。 “我们先搬家,再过两天就是亲家他们搬。”周母看了看穆婉的脸色,接着说下去,“到时候煦儿刚好回来,他也来帮忙。” “然后我想请清河镇的一些朋友过来吃一顿饭。”周母说完之后,沉吟了片刻,“婉娘,你有没有什么朋友需要邀请的?” “有,双山县罗府的罗平乐。”穆婉想都不用想,直接就回答了,“娘,罗府那边的请帖我来写。” “嗯。”周母似乎还有事儿,犹豫了一会儿后,舔了舔唇瓣,试探性地开口,“婉娘,那陈府,还有县令大人他们,我们要不要也邀请过来吃一顿饭?” 不仅如此,四季堂也有不少老顾客,周母来得迟,可也能和老顾客说上一两句话。 搬家是好事儿,周母想的是越热闹就越好的。 但,这一顿饭,那肯定是要自己做的,这么一来的话,穆婉就是最辛苦的。 周母很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可又怕穆婉不乐意。 穆婉思索了片刻,自己要买房了,陈府他们肯定是知道的,本来是想让亲朋好友来吃一顿饭就好了。 可现在,周母想请清河镇的街坊邻居来,就这样,穆婉要是不宴请清丰县的人,那就说不过去了。 “娘,不如这样吧,我们在县城里面找一家酒楼,直接办宴席吧。”新屋入伙,穆婉也想高高兴兴,轻轻松松的,而不是从早忙到晚,什么都要自己做。 那样太累了。 这不是周母想要的,她张了张口,想说些什么。 穆婉就率先打断了,“娘,是我们要办乔迁之喜,那我们作为主人家,最为高兴的就是我们了。” “那我们应该是快快乐乐,轻轻松松的,而不是为了宴请过来的客人忙前忙后。”穆婉的意思很清楚,很明白了。 但周母想说,这样的忙碌是值得让人高兴的,可她的厨艺比不过穆婉,若是留客人在家,她一个人忙不完,到时候穆婉肯定也是要过来帮忙的。 到时候,怕是两家人都不高兴。 周母抿了抿唇,“婉娘,你让想一想。” “好。”穆婉明白,在大夏朝,大部分人搬家都是在自己家宴请客人的,只有少部分的人会在酒楼摆席面。 “娘,剩下的时间不多,我们明天就要决定下来了。”穆婉提醒她。 周母嗯了一声,胡乱地点头,“我知道了。” 周母心不在焉地回去了。 穆婉看了两眼,摇摇头之后,转身回房间。 周和煦不在的日子里面,穆婉很自在,也特别的舒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拥有仅属于自己的房间。” 三年的时间说长也不短,而现在才过了那么几个月。 还剩下的两年多。 穆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时间也算是过得飞快的。” 书桌面上还有穆婉为了攒赞赏值写的计划,毛笔字和刚穿过来比较起来,已经进步很大了。 穆婉看着纸张上的字,在以前,她可是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书法,而且还能写的那么好。 “走一步算一步吧。”穆婉收起了纸张,她倒是不担心其他人看见,反正也看不懂。 这里的人写的都是繁体字,穆婉写的是简体的。 除了极少数的字相似,大家都是不相通的。 穆婉收拾好之后,吹灭了蜡烛,然后回去躺下,休息了。 与此同时,在崇宁书院的周和煦也收拾整齐,吹了蜡烛,和衣躺下了。 只是,周和煦没有睡意,他在想穆婉中午托人送过来的信件。 他在想要怎么样才能处理好父母和妻子之间的矛盾。 想着想着,周和煦睡着了。 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周和煦揉了揉眼,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没有想到合适的办法,不由得长长叹了一口气。 早上,周和煦听了穆婉的建议,醒来之后要多做一些运动,先不说很剧/烈的,至少要多走走,这样的身体才能好得快。 崇宁书院分文武,有的学子不擅长文科,但极其擅长武术。 就好比如说赵经略,他的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是骑马和射箭都是书院内数一数二的。 这一会儿,赵经略又看到周和煦一个人慢条斯理地走着,眉角不由得挑起来,然后加快速度跑上前。 “子安,你为什么不跑起来呢?”赵经略作为武术里面的第一人,很看不惯周和煦这种慢/吞/吞的锻炼方式。 “跑起来才有用啊。”赵经略跑在周和煦的前面,还特意转了一个身,背着来跑。 周和煦摇了摇头,不紧不慢地开口,“慢慢来。” “那我可不等你了。”赵经略要抓紧时间,这会儿跑完之后,他还要去耍上一段,然后再回去洗澡。 不然一身的汗水,臭烘烘的。 夫子们会有意见的。 书院能早起的学子很多,但是能坚持来运动的不多,大部分人起来之后就在背书。 后山里面都是书声琅琅。 为此,书院的夫子都很欣慰。 “再有小半年就是院试了。”书院长也起来了,他手里还拿着佩剑,看得出是刚刚耍完剑休息。 “院长,这一次的考试,周子安想来是可以通过考试的。”陈夫子,也就是周和煦的夫子。 陈夫子对周和煦的期望可是很大的。 同时,他也在想,如果周和煦还没有成亲的话,他很愿意,并且很乐意让对方娶了自己的女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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