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药膳美食成为古代团宠_第23章 有钱人都这样交朋友的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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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厮不知道怎么回答,忽地就想到了先前从烧烤摊得来的账单,“公子,这是他们的账单。”
  卓玉轩看着巴掌大的一张纸,纸张的质量并没有很好,是很次等的书写纸,且很容易洇染,但纸张上的字却没有这种状况。
  虽然字很小,但有柳骨颜筋的之势。
  “这是谁写的?”卓玉轩心中猛地一震,如此有才华之人,怎么可以沦落到在街边卖吃食为生?
  小厮啊了一声后回答,“禀公子,那烧烤摊上有两名妇人,其中一名专门负责做烧烤,另一名稍微年长的妇人收账。”
  “还有两名约莫十来岁的孩童打下手。”
  卓玉轩不认为这是女人能写得来,想来是那两名妇人家中之人写的。
  “三/表哥。”沈韶只看了一眼纸张,上面的字,龙飞凤舞,一眼就让人着迷,但她在意的却不是字,而是这张账单。
  卓玉轩闻声转眸看去,黑眸静默着下文。
  “你不觉得这样的方式很奇特吗?”沈韶指了指账单,再去看人潮拥挤的烧烤摊。
  “刚才我就在想,这么多客人,看似很乱,但他们都很有秩序。”说着,沈韶指了指烧烤摊旁边的位置,“这些人都在等烤串。”
  听这么一说后,卓玉轩看过去,很快就发现问题的所在了,这烧烤摊看似很乱,但一点儿都不乱,相反,很有组织,分工很明确。
  “难道这也是他想出来的?”卓玉轩低眸去看手里的纸张。
  这一看,卓玉轩就皱眉了,“烤肉串要十文钱一串?鸡小腿要十五文钱?鸡大腿要二十文?鸡翅中十五文?韭菜三文?茄子五文?”
  价格竟然是这么高的吗?
  卓玉轩惊愕了一下,抬眼看烧烤摊前的人,眉心蹙了蹙,略微有些不解,“这比普通小食肆的价格都要高昂,为什么还如此多人?”
  沈韶就知道这一点,食指点了点,接着解释:“三/表哥,民以食为天。”
  “况且,这香味,谁闻了都不想试一试?”说完后,沈韶闭上眼,享受地呼吸。
  卓玉轩暂且放下账单,“味道如何,还是要尝过之后再说。”
  但沈韶说得对,空气中飘浮着的浓郁香味,是他从未闻过的。
  好似一丝一缕萦绕在鼻息周围,实际上霸道得很。
  其他食肆的香味,在它面前,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一呼一吸之间,全部都是烧烤的香味!
  如此看来,卓玉轩对那烧烤多了几分期待。
  与此同时。
  周和毅送完刚出炉的烤串,摸了一把额际上的汗水,再去看摊前的客人,一直都这么多,就没有减少过。
  但他们从开张到现在,却没有犯过错。
  而这一切的原因,都是穆婉。
  周和毅想到了两天前,穆婉说要开一个小型的家庭会议,说的就是营业期间的运作。
  比如说,给客人的账单要详细一些,最好标注出名称、数量、价格。而留给自己看的,就方便一些,用一些特殊的字眼符号来代替。
  周和毅是听得糊里糊涂,就觉得有些繁琐,但现在操作起来,一点都不麻烦,而且很轻松,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用做什么。m.biqubao.com
  “老二,你去把这些送到一百二十六号的客人手上。”周母仔细核对过了,这才交给周和毅的。
  周和毅接下任务。
  周和缜细数过剩下的烤串,烤肉原本准备一百串的,但大嫂说不够,多备了一百,总共两百串,现在就剩下一扎了,一扎是十串。
  另外鸡小腿、鸡大腿、鸡翅中的数量就更少,每样都只是准备五十串,现在已经没有了。
  韭菜带了五斤,一串就一小把,现在还有小半斤。
  茄子就更少了,才三十只。
  那么总共就可以卖出五两银子。
  周和缜算到五两银子的时候,讶异得瞪大双眼。前两天,大嫂和娘亲在门口摆卖馒头和包子,也就三百五十文左右一天。
  可现在一天可以赚五两银子!
  五千文钱!
  周和缜当即就吸了一口冷气,恍恍惚惚,反应不过来。
  这一会儿,穆婉忙得不亦乐乎,哪怕是口罩闷热,嘴巴周围都是汗水,但是很享受,很喜欢这个过程,特别是看着客人们期待的眼神,她一点儿都不觉得累,甚至可以继续做,做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
  下厨,真的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
  啊,太开心了,太舒服了!
  好想一直都保持下去啊!
  穆婉越做越有精神,手下的速度一点儿都不减,反而愈发精简。
  周母在旁边都能感觉到穆婉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喜悦,心情也忍不住好起来了,但她的好心情和穆婉是不同的,她高兴的是客人多,赚的钱多。
  周和毅将一百二十六号的单子送过去了,是那个小厮的。
  小厮知道卓玉轩想要知道账单上的字是谁写的,就顺口问他,“小兄弟,你这账单的字是谁写的?”
  “是我大哥。”出门之前,周和煦就告诉他了,字的事儿没有必要瞒着外人,也不用在意旁人的目光。
  周和毅看着小厮,黑眸在无声无息地打量着对方,“有什么事儿?”
  “没,我家公子觉得这字写得好。”小厮把钱袋给他了,“这些是公子赏的。”
  周和毅并未碰过这些事儿,但周家的家教就是,那应得的。
  “抱歉,这些我不能要。”周和毅拒绝了。
  小厮还没见过不要钱的人,愣了一下后,再去看周和毅,不忍发笑起来,“小兄弟,不瞒你说,我们家公子平日并不好打赏,今日是看见你家大哥写的字好,觉得是个可造之才,不想让他局限于这市井当中。”
  “这一笔钱,是我们家公子想要和你家大哥交好用的,你拿回去,给你家大哥买些笔墨纸砚。”
  小厮说完后,再次把钱袋放到周和毅的衣襟里面,还轻轻地拍了拍。
  “小兄弟,你收好了。”
  说完,小厮不等周和毅反应过来,脚底抹油,走了。
  留下周和毅一个人,心茫然地看着他的背影,皱眉思考着,有钱人交朋友都这么大方的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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