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惜有点自责。 看他这样子。 怎么像是被她辜负了? 然后来找自己对他负责的样子啊。 她想了想,白皙绝美的脸,被午后的阳光笼罩着,好似薄雾一样。 “那天,我喝多了酒,记不太清了。” 沈朝惜看着他说,眸色有些晦暗不明,她的声音也含糊不清的。 “你要是觉得,比较吃亏的话,我也可以让你亲回来。” “毕竟,去玩嘛,又不是玩不起,你说呢?” 她说这话的时候,还对视上了陆云洲漆黑的一双眼,她的眼睛淡淡的。 分明是很深情的一双桃花眼,可她的眼睛里,绝没有半点情意。 男人肤色偏白,白皙的脖颈露出来的喉结凸起,他薄唇轻抿着,一双漆黑的眼眸藏在薄雾中。 面色淡然的,听着眼前小姑娘说着负心的话。 “嗯。”陆云洲应声。 他的身姿挺拔而矜贵,清冷中,如同一棵峭壁上的松树,给人以沉稳冷静的感觉。 就这样听着她说完这句话,喉结滑动了一下,沈朝惜蹙着眉,视线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都是成年人了。” 沈朝惜眉心蹙了起来,她听着男人低沉而充满了磁性的嗓音。 脑海里,倏然浮现出,那天晚上,她的唇瓣,带有湿濡的触感,落在了他的诱人喉结之上。 还怪让人脸红的。 她那天怎么就,脑子被雷给劈了呢。 对他的喉结下手,她也真是做得出来啊? 她那天喝酒了吗? 好像是喝了点。 但不至于上头啊。 “我们有婚约在身上。” 他的眼眸里溢出来的情绪,好似峭壁上忽然起了雾,薄薄的,不见迷踪的轻柔中,带有着冷感。 “被朝朝亲,不算吃亏。” 陆云洲神情淡然的脸庞上,一双幽深的眼眸,眸底一片风平浪静。 好似无意中,掠过了一缕微妙的幽光,也是一闪而逝,令人难以察觉到。 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性感的磁性,加上那滑动的喉结,在日光下白皙诱人。 沈朝惜眉心拧紧了。 以前,他不是总是冷着一张脸,话也很少的吗。 怎么今天跟爷爷吃了一顿饭,就信口胡说上了? 而且,朝朝? 他是怎么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这样的话来的? 看来还是她失算了啊。 “大小姐……” 就在这时,一束明暗光影斜过来,打在了沈朝惜的脸上。 她回头,就看到了沈家的佣人,跑过来,并且对她说。 “大小姐,陆少爷,小姐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 “并且老爷还说,如果大小姐在御清园有什么住的不惯的地方,是可以回家来看看的。” 沈朝惜:回家,来看看? 她还是他的亲孙女吗? 并且连行李都已经让人给她收拾好了。 就差没把她直接打包,扔到御清园里去了。 看来爷爷这回是吃了秤砣铁了心。 要把她扫地出门了。 也好。 反正就要到秋季的军演了。 她被总军区上面强行休假三个月,说是她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让她好好养身体。 眼看着,也快要满三个月了。 # “怎么样,去说了吗?” 沈老爷子躲在湖边的大树后面,偷看着树荫下的两个人。 而那名佣人跑回来,对沈老爷子说:“老爷,已经跟大小姐说了。” “那就好,那就好啊。” 沈老爷子心满意足的,背过手去,往休息的凉亭方向走了。 殊不知,沈朝惜清冷的一双眸,在听到佣人的话以后。 静静看向了湖边,某转身离开的老头。 #biqubao.com 把行李放在车上以后,一路驶向京城中心区域,穿过了繁华的商业区。 就是周围绿荫笼罩的单独的,联排别墅。 到了御清园,车停下来,而前方是一个花园的大门,门牌号写着,御清园,339号。 御清园,是陆云洲自己的住处。 他从成年后,就搬出来了。 并不是住在陆家。 所以沈朝惜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其实也就是两个人搭伙作伴而已。 沈朝惜是这样想的。 但是来到御清园的时候,陆云洲脚步停下来,他看着她,眉心蹙了一下。 “怎么了?” “你以前,也是一个人住吗。” 沈朝惜低软的声音,她眸色复杂,盯着眼前灰色调的背景墙,还有落地窗,有些空旷。 “嗯。” 陆云洲低冷的声音。 御清园,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陆云洲这个是一个联排别墅,前面带着花园,总共有两层。 没有像那些中规中矩的独栋别墅那样宽,但是也足够大的了。 “不喜欢?” 陆云洲看到小姑娘的踌躇,眉头皱起来,语气里难掩担忧的情绪。 沈朝惜:“不是,有点冷清。” 能不冷清吗。 这里之前都没有人住。 每一次都是等陆云洲回来,才喊了人打扫干净。 他以前常年在军区,根本没有时间回来住。 所以这里的一切布置,都是原始的,灰色调。 看到这个,沈朝惜眸色一暗,仿佛心中生出了某个想法。 呵,不是要一起住吗。 那我就让你看看,我能有多麻烦。 就在她打量着这个地方的时候,身后传来男人压低了的声音,仿佛没有底线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听到这个话,沈朝惜回过头,看了眼从身后上前来的陆云洲。 别墅内空旷,很多东西都还没买全,好似还能看到落地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有一半映在了男人白皙俊美的脸上。 他走到她的身边,然后将她的白色行李箱放在了客厅里,又给沈朝惜拿来了一双换的拖鞋。 等沈朝惜低头的时候,就看到男人弯下腰,高大笔挺的身影,眉眼清冷,在她面前放了一双粉色的拖鞋,他低声解释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买了这个。” 其实,别墅里他以前也不经常住,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缺少的。 后来他回到京城,住在御清园里,也就买了一些基本上男人要用到的日常用品。 但是女生的东西,是绝对没有的。 所以他临时,去给她买了拖鞋,放在了这里。 沈朝惜看到男人弯下腰的时候。 就注意到了他手上拿着的兔子拖鞋,有两只软绵绵的毛球耳朵。 粉色。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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