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子高不可攀!搂怀里娇妻细腰亲_第144章 沈朝惜,你亲了我(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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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爷爷这是在关心她?
  沈朝惜拿着筷子,原本打算夹一块酸辣芋头炒鸡块的她,动作一顿。biqubao.com
  沈朝惜内心一笑,又在报复她了是吧?
  就因为上次,她说让爷爷跟沈愿一起早起,锻炼。
  还挺爱记仇的。
  陆云洲眸色一暗,抿着薄唇,眉目低敛,正好注意到了她手里夹菜的动作,停在那。
  在听到沈老爷子提醒她不能吃辣以后,筷子就停在了那块酸辣鸡块。
  沈朝惜抬眸,看了沈老爷子一眼,然后眼睛里闪过一抹笑意。
  行,算您厉害。
  “我不吃。”
  “但是我想陆云洲他应该会喜欢的吧?”
  她倏然看向对面的陆云洲,然后夹起了那块酸辣鸡块,放在了陆云洲的碗里。
  “很好吃哦。”
  爷爷不是喜欢他吗。
  那既然爷爷不让她吃,就给他吧。
  这叫,仇恨转移。
  “……”
  陆云洲看着碗里的鸡块,红油辣椒浇在上头,散发着一阵诱人的香味。
  但是他看着,却皱起眉,眼眸里好似闪过了一抹煎熬的情绪。
  他看了沈朝惜一眼,与她目光对视上一瞬,小姑娘在笑。
  他骨节分明的手指,拿着筷子,夹起了碗里的酸辣鸡块,然后尝了一下。
  瞬间,他的脸色有一些的苍白,仿佛一股火辣在唇间蔓延开。
  在沈朝惜的注视下,他的额前溢出来了一层细密的薄汗,眉头皱得更紧了。
  “怎么样,好吃吧?”
  沈朝惜还故意看着他问道。
  陆云洲低冷的声音:“嗯,还不错。”
  他的脸色清冷,始终都是拧着眉的,表情看不出来太大的变化。
  所以像是很真诚的,在评价。
  沈朝惜:“?”
  都被辣成这样了。
  还觉得好吃吗。
  原本她想的是,趁着这次机会,打消一些爷爷的念头。
  让爷爷知道,陆云洲跟她,不光是性格不合适,就连习惯,口味,都不一样。
  所以,她跟陆云洲,不适合在一起。
  但是没想到,陆云洲居然会忍着辣劲,说这个菜还不错。
  属实是,让她有些意外。
  “好吃就行。”
  沈老爷子高兴的笑起来,他说着,忽然对沈朝惜说。
  “阿朝啊,你看云洲跟你口味也相似,这下你不用担心了吧?”
  沈老爷子是知道她的想法的。
  但是更多的,他是看到了陆云洲身上的一种,对朝朝的纵容。
  因为他很了解自己这个学生,是不喜欢吃辣的。
  陆云洲属于偏清淡的口味。
  却为了她,说出这样的话。
  吃过午饭后,沈老爷子就让人去收拾沈朝惜的东西。
  然后跟着陆云洲去他那里住。
  他这沈园啊。
  没有了小丫头的监督,他也能自在一些。
  #
  御清园,是陆云洲自己的住处。
  他从成年后,就搬出来了。
  并不是住在陆家。
  所以沈朝惜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其实也就是两个人搭伙作伴而已。
  沈朝惜是这样想的。
  但是来到御清园的时候,陆云洲脚步停下来,他看着她,眉心蹙了一下。
  “怎么了?”
  “你以前,也是一个人住吗。”
  沈朝惜低软的声音,她眸色复杂,盯着眼前灰色调的背景墙,还有落地窗,有些空旷。
  “嗯。”
  陆云洲低冷的声音。
  御清园,是京城寸土寸金的地方。
  而陆云洲这个是一个联排别墅,前面带着花园,总共有两层,没有像那些中规中矩的别墅那样宽,但是也足够大的了。
  “不喜欢?”
  陆云洲看到小姑娘的踌躇,眉头皱起来,语气里难掩担忧的情绪。
  沈朝惜:“不是,有点冷清。”
  能不冷清吗。
  这里之前都没有人住。
  每一次都是等陆云洲回来,才喊了人打扫干净。
  他以前常年在军区,根本没有时间回来住。
  所以这里的一切布置,都是原始的,灰色调。
  看到这个,沈朝惜眸色一暗,仿佛心中生出了某个想法。
  呵,不是要一起住吗。
  那我就让你看看,我能有多娇,多麻烦。
  就在她打量着这个地方的时候,身后传来男人压低了的声音,仿佛没有底线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换。”
  听到这个话,沈朝惜回过头,看了眼从身后上前来的陆云洲。
  别墅内空旷,很多东西都还没买全,好似还能看到落地窗外,洒落进来的阳光,有一半映在了男人白皙俊美的脸上。
  他走到她的身边,然后将她的白色行李箱放在了客厅里,又给沈朝惜拿来了一双换的拖鞋。
  等沈朝惜低头的时候,就看到男人弯下腰,高大笔挺的身影,眉眼清冷,在她面前放了一双粉色的拖鞋,他低声解释说。
  “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买了这个。”
  其实,别墅里他以前也不经常住,所以很多东西都是缺少的。
  后来他回到京城,住在御清园里,也就买了一些基本上男人要用到的日常用品,但是女生的东西,是绝对没有的。
  所以他临时,去给她买了拖鞋,放在了这里。
  沈朝惜看到男人弯下腰的时候,就注意到了他手上拿着的兔子拖鞋,有两只软绵绵的毛球耳朵。
  粉色。
  她小时候可喜欢呢。
  如果不是因为那件事,她或许现在还是沈家的小公主。
  过着那七年里,被爷爷,父母疼爱,被哥哥门捧在手心里的生活。
  只可惜,往往有很多事情,无法预测的意外,都是不知道哪天会发生的。
  就在沈朝惜失神的时候,陆云洲已经蹲下身来,他神色清冷,而他那骨节分明的手指,给她把拖鞋换上了。
  毛茸茸的兔子耳朵,粉色的。
  在她的脚上。
  陆云洲原本皱着眉,现在看到她穿着拖鞋,薄唇一扯,似乎漆黑眼眸中蕴着一抹浅笑,还怪可爱的。
  “你笑什么?”
  沈朝惜有些不解。
  这男人,喜欢兔子?
  殊不知,陆云洲是透过兔子拖鞋,看到了另一只“兔子”,嗯,好像还是只会咬人的兔子。
  “沈朝惜。”
  陆云洲站起身来,他高大笔挺的身影,映在客厅里的光线中,他看着小姑娘说。
  “你要是喜欢出去玩,我陪你。”
  至少,不用像那天一样,偷偷摸摸地去夜店玩。
  虽然,他不知道她的以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或许他不了解她的性格。
  但是他愿意,试着去让她相信自己,能够照顾好她。
  他的小姑娘喜欢出去玩,为什么不可以去呢?
  听到陆云洲的这个话,沈朝惜眸色微变。
  陆云洲是在说,今天上午在沈家,她跟爷爷开玩笑说的话?
  因为她从小身体不好,又担心她外出,会遇到危险,所以她几乎不怎么出门。
  但是那话,是她跟爷爷闹着说的。
  又不是真的。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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