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王毛妮交情比较好的陈招娣,坐在傅家上房里,和王毛妮拉着手说话。 “嫂子,你说实话,是不是九娃那孩子特别严重?需要很多钱?” 听到这个询问,王毛妮一脸的奇怪,“为啥这么问?” 陈招娣给了王毛妮一个了然的眼神,“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瞒我呢!生产大队里都传遍了,说是九娃的情况特别严重,腿都要保不住了,脑子也烧傻了,看病需要很多钱。 你们老两口这是在收拾东西,变卖家产,给九娃看病治病呢!” 陈招娣说着,用力的拍了拍王毛妮的手,“嫂子,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你怎么还这么沉得住气? 孩子生了病要看病,这是重中之重,没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咱们老姐妹这么多年的交情,能帮的我绝无二话,你就说吧,需要多少钱?我回去帮你凑一凑。” 看着陈招娣那一脸的坚定,王毛妮心中暖洋洋的同时,又觉得哭笑不得。 “你这都听谁胡说八道的?没有的事儿!” “咋能是胡说八道呢?那生产队里都是这么说的! 再说了,你这几天不就是在收拾东西吗?我还听人说,大队长准备不干了? 大队长的年纪又不大,都干了这么多年了,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了? 要不是家里有事儿,能舍得下?当然,我这话没有别的意思——” “我知道。”王毛妮用力的握了握陈招娣的手,“咱们之间什么交情,我能不明白你说什么吗? 你听我说,家里有事儿是真的,但绝对不是外面传的那样。” 陈招娣半信半疑的看着王毛妮,“真的?” “当然是真的!”王毛妮语气笃定,“都认识这么多年了,我啥时候跟你客气过?真要是需要帮忙,都不用你找过来,我早就找到你家去了。”biqubao.com 听到这话,陈招娣不仅没有丝毫的生气,反倒是高兴的笑了起来。 “这么说也是,你这脾气,就不会跟人瞎客气。” 陈招娣松了一口气,“知道你没事儿,我就放心了,九娃那孩子不严重?” “不算很严重,小孩子的骨头长得快,老七今天就去县城接他们了。 回来之后在家里好好养着就行。要不了多久就又能活蹦乱跳了。” 听到这话之后,陈招娣算是彻底放了心。 别的都能作假,但是傅九娃的情况却是不能作假的。 人今天就要回来了,是不是傻了一看就知道。 送走了陈招娣之后,王毛妮脸上的笑容就淡了下来,眼神也变得格外凌厉。 他们自家的事情,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传的满生产队的人都知道。 王毛妮猜都不用猜,这事儿肯定和刘秀娥妯娌几个脱不开关系。 “她们几个可真是长进了,害怕我把钱都给九娃看病用,又不敢自己过来问,就把谣言传的整个生产大队的人都知道,让别人过来问……” 说着说着,王毛妮自己都被气笑了。 看着王毛妮脸上的笑容,苏软软也替她觉得无奈。 明明都已经分家了,说好了各过各的日子,王毛妮和傅春山身体康健,还能活许多年,可刘秀娥妯娌几个,从现在开始,就在算计他们手里的钱和东西。 甚至就连这老宅,也在他们的算计当中。 这样的儿媳妇有一个,就已经让人头疼了,可偏偏现在有好几个。 苏软软在心中叹了一口气,柔声安慰王毛妮,“娘,别管嫂子她们,咱们再过几天就走了,到时候她们在这边想怎么闹就怎么闹,反正咱们也看不见了。” 王毛妮笑容舒心很多,“说的对,等我走了,随她们折腾去。” 两人正说着话,外面就响起了三轮车的声音。 抬头朝着院门口看去,果然看见傅闻璟骑着三轮车进了院子。 “老七回来了!”王毛妮朝着傅闻璟走去,“怎么样?把九娃送回家了?” “刚送回去。” 傅闻璟说着,从三轮车上下来。 “已经退烧了,就输人没什么精神,医生说让在家好好养着就行,不用继续住在医院里了。” 住在医院里不方便,不仅看病要钱,吃喝也要钱。 一般情况下,只要身体稍微好一些,住院的人都会选择尽快离开医院。 医生也不会强制让病人继续住在医院里,毕竟谁的日子都不好过,要互相体谅。 “回来了就行。”王毛妮放心下来,“在家里吃什么喝什么都比医院里方便。” “娘,你去看看吗?”傅闻璟问道。 王毛妮略微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去。我去捡几个鸡蛋。老七,你在家里看着孩子,我和软软一起过去看看。” 苏软软也没拒绝,等王毛妮把鸡蛋放进篮子里后,就和王毛妮一起往傅老六家去。 虽说分了家,但他们毕竟还是血脉亲人。 傅九娃受了伤还住了院,这才刚刚出院,她们这些做长辈的,理所应当要过去看一看。 距离并不远,两人走了几分钟就到了地方。 才刚到院子门口,就听到了院内有说话声。 只听声音,就知道刘秀娥和李来娣妯娌几个都来了。 前几天张春霞要借钱给傅九娃看病的时候,她们一个个都不愿意出钱。 现在傅九娃出了院,她们跑的倒是快。 大概是想看一看傅九娃的情况怎么样。 王毛妮我听到了院中传来的声音,轻哼一声,脚下的步子却没停,直接进了院子。 刘秀娥就站在上房门口,苏软软和王毛妮才刚进院子,她就看了过来。 “娘,七弟妹,你们过来了啊! 也是来看九娃的?其实没啥看的,他已经不发烧了,我看精神头也挺好的,小孩子骨头长得快,估计用不了多久,就又能活蹦乱跳了。” 说到这里,刘秀娥停顿了一下,这才继续道,“你看九娃没事儿,和爹就别跟着瞎担心了。” 王毛妮听到刘秀娥的话,只冷冷的撇了她一眼,就迅速的收回了视线。 “咋的?分了家,在你们自己家当家做主还不够,还想当我和你爹的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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