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闻璟此时也走上前来,坐在了王毛妮的身侧。 “娘,你不用着急回去。事情都已经解决了,也不差这一两天。” 王毛妮刚要说话,就又被傅闻璟给打断了。 “娘,我这边的情况你也看见了,估计短时间内肯定是没有办法回家的,你要是就这么走了,咱们不知道下一次啥时候才能见面,你就忍心这么长时间不见我们吗?” 明明是个身高八尺的大汉,却可怜巴巴的说出这样一番话,再加上傅闻璟本就是王毛妮偏疼的小儿子,就更觉得心疼了。 王毛妮嗔怪的看了一眼傅闻璟,“看你这话说的……行,那就听你的,暂时先不回去。” 傅闻璟这才笑了起来,“这就对了,我已经跟连队里请假了,明天咱们一家人一起去一趟公社。” “去公社干啥?”王毛妮不解的问。 “去照相馆照,照几张照片。”傅闻璟解释道,“娘,你已经看过你的孙子孙女了,我爹还没看过呢,拍几张照片,到时候你带回去,也让我爹好好的看一看。” 这个时候拍照片并不便宜,而且每洗一张照片都要加钱。 一般人家,一年到头也不一定会拍一张照片。 王毛妮也一把年纪了,不过拍照片的次数却是屈指可数。 但这一次,王毛妮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行。”王毛妮笑着道,“来之前你爹还在念叨,说他自己是大队长,大队里全是事情等着他,他走不开,也没有办法看看你这几个孩子。现在我把照片给他带回去,也算是了了他一桩心愿。” 苏软软静静地听着他们的对话,对此没有任何意见。 现在不是后世,没有可以随便拍照的手机。 拍照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不仅要走很远,去公社或者县城,还不能当场拿照片,一般都要等上几天。 就是这样,能舍得拍照的人家也不多。 苏软软虽然用平板,给四个孩子拍了很多照片,但那些她只能自己一个人看,不能拿出来,更不要说让王毛妮带回去给傅春山看了。 之前是因为天气太冷,不适合带着四个孩子出门。 现在天气已经暖和了,一起去拍几张照片,不仅可以让王毛妮带回去,他们自己也能留个纪念。 他们要去公社,这事儿肯定瞒不过苏家三人,苏软软也不放心把他们三人放家里。 就他们三个人这性子,只要不一直盯着,指定要惹事儿。 虽然放在眼皮子底下可能也不会很老实,但总归比看不到要好。 到了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之后,众人就准备出门。 没有婴儿车,但有三轮车。 在三轮车的车斗里垫上被子,再把四个孩子放在里面,骑车的时候速度慢一点,也不会太过颠簸。 就在准备出发的时候,苏母突然开口,“我看这车上还有地儿,空着也是空着,让成才也坐上去吧!” 苏软软瞬间皱起了眉,“妈,你在说什么?” 苏母声音瞬间拔高,“我说让你弟弟也坐上去,咋了?只要没结婚,那就是孩子,让孩子坐上去,有什么不对的?” 孩子?! 苏成才都已经十八了,十八岁的巨婴吗? 苏母怎么疼苏成才都没关系,但这么离谱的事情,苏软软是不可能同意的。 苏软软淡淡的看了苏母一眼,“他要是走不动,那就在家歇着。” 这不是在和苏母商量,而是在通知。 苏软软冷了脸,傅闻璟和王毛妮和同样面无表情的看着苏母。 被三人这么看着,苏母也不敢再坚持,但还是嘟嘟囔囔。 “不就是坐个三轮车吗,有啥啊,空着也是空着,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点都不向着娘家人,没良心……” 苏母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并不算小,在场的众人都听见了,但谁也没有搭理她。 苏母翻来覆去就会说这些话,苏软软都已经听倦了,甚至已经做到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苏母念叨了一会儿,见没人搭理她,也悻悻闭了嘴。 他们这么多人一起出门,走在大院儿里,也是非常惹人注意的。 苏软软不怎么抱着孩子出门,大院儿里的人虽然都知道她生了四胞胎,但是见过孩子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现在看见了三轮车里的孩子,一个个看的眼睛都直了。 大院儿里的军嫂,个个都比苏软软的年龄要大,每个都是有儿有女。 可却没有一个人生过双胞胎,更不要说四胞胎了。 现在看见车里躺着四个一模一样,白白嫩嫩,胖乎乎十分可爱的孩子,怎么看都看不够。 要不是四个孩子睡得正香,她们甚至想要把孩子抱出来玩一玩。 好不容易离开人群,成功的出了大院儿,苏软软也是长舒一口气。 哪怕她不是社恐,被这么多人围着,也觉得有些不自在。 “不就是几个孩子吗,有啥好稀罕的。等我儿子结婚了,随随便便就能生出个四胞胎五胞胎来。” 突然听到苏母这句话,苏软软先是一愣,随即就在心里笑开了。 她能生四胞胎,是因为王毛妮生过双胞胎,有这个基因在。 没有多胎的基因,是很难生出多胎的。 苏母这话说的,好像多胞胎是大白菜一样,随随便便就能生出来。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是苏软软却懒得跟她说这些,随她怎么认为。 从大院儿去公社,要是靠走的,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因此出了大院儿之后,傅闻璟骑着三轮车,带着苏软软和孩子们。 王毛妮则和赵娟子一起,带着苏家三口上了公交车。 大路压的比较平坦,骑的快了也不会颠簸,傅闻璟骑得挺快,并没有让王毛妮他们等多久。 倒是苏母满脸的不乐意,抱怨他们实在是太慢了。 在被王毛妮瞪了一眼之后,苏母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闭上了嘴,跟着一起去往照相馆。 此时时间还早,照相馆里没什么人,他们一进去就能直接拍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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