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寅笙看着自己的车屁股感慨道:“体力活儿也挺好,累了回家倒头就睡,第二天又精神饱满了,无非就是一开始肌肉酸痛一阵,但习惯了就好了。坐在办公室里还要勾心斗角,累的是精神层面的,睡觉都补不过来,长期下去只会越来越累,你这也是先见之明。” 老雷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嗨,我这哪儿是什么先见之明啊。那个岗位其实也是我妈要求我去的,你说我一个大专的去跟人家本科啊研究生比什么啊?那次能顺利通过面试还是因为有两个没来,要不然轮不到我。刚毕业那时候我也觉得坐办公室体面一些,能赚多一些,但后来发现其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儿,几年前我参加了我们学校的毕业聚会,有混得比我好的,也有混得比我差的,有些已经混成一个不大不小的中层领导了,但有些啊还在为跳槽烦恼。现在我家里欠下的债也还清了,还买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老婆孩子,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可以了,不去奢求什么大富大贵,脚踏实地就行了。” 这时老雷给姚寅笙的车冲第二次水,把上面的泡沫全都冲干净。另一边,老雷的爱人把另一辆车的里子清理得很干净,看上去真的跟新的一样。老雷的爱人趁着这几分钟的休息时间抽空喝一口水,姚寅笙对她笑了笑:“挺辛苦的啊。” 女人跟老雷一样,总喜欢笑,她拧起保温杯的瓶盖然后对姚寅笙说:“都习惯了,我们两个搭伙儿过日子开洗车店也有五年时间了。” “你们结婚有五年了?” “没有,我们才结婚两年,以前一直在谈恋爱。我是农村的,一开始进城来找工作的时候遭骗钱了,要去的那个工厂还没发工资就要我们交三千块钱的入伙费,我没钱给进不了工厂上班,第一晚就要留宿街头了。他当时跟几个洗车行的兄弟在外面吃烧烤喝酒,看到我一个人拿着行李走在路上就过来问我怎么了,后来我就跟着他一起在洗车行里洗车,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女人好像回忆起了以前,“那晚上我没有地方住,他们又都是男人,把我带回去又太不像话了,所以他们几个凑了钱给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来。他对我一直很照顾,我干农活可以,但是干这种活一开始笨手笨脚的,而且没有什么心眼儿,好几次遇到了一心要讹我钱的顾客,说我把他们车子里的东西弄丢了要我赔钱,也是老雷站出来帮我解围的。后来我们莫名其妙就在一起了,他要走的时候突然问了我一句跟不跟他走,我说了一个跟,我们就这样走到一起了。” 这就是普通人的爱情,有时候不需要轰轰烈烈,一句话可能就定了一生。 “那你知道他父亲患癌症的故事吗?” 女人点点头,“知道,第一次跟他回家扫墓的时候他跟我说的,他那时候才高一,父亲突然被查出癌症,治疗了好久却还是差了一步。他跟我说以前学校照顾他,给他安排了募捐,可是后来钱却被偷走了。那时候那医院里的人也是,就不能先给人家做手术了再把钱补上吗?他说那是他一生的痛,有时候他喝多了哭着说多恨那个偷了钱的人,哭着哭着就睡着了。你说这老天爷啊,真的是麻绳专挑细处断啊。” “哦,好了,你过来把里面洗了。” 老雷招呼女人过去了,自己又忙着把另一辆洗好的车开到一边去等车主回来。女人动作很麻利,用干净的湿抹布把车内所有角落都擦了一遍。老雷回来了,这时候女儿好像玩水玩腻了,跑过来要爸爸抱,举高高。老雷擦干手抄着女儿的胳膊就把她抱起来,玩了几次举高高才把她放下来,“行了,玩水去,爸爸还要工作呢!” 但老雷的女儿并没有走,而是直勾勾地盯着姚寅笙的旁边。展昭吓得赶紧往姚寅笙那儿躲,“她是不是......能看见我啊?” 老雷不知道什么情况,还以为自己女儿被姚寅笙吸引了,就抱起女儿说:“不能这样看着姐姐,不礼貌知不知道?” 老雷把女儿抱走,女人这时候已经把车里擦得干干净净的了,“成了,你过来看看。” 姚寅笙走过去一看,果然感觉新了很多,这干净程度让姚寅笙很满意,她拿出钱包,“多少钱?” “两百四,四轮的都是这个价。” 姚寅笙想了想,抽了两千出来,还看了一眼展昭,展昭抿着唇点头。姚寅笙把那两千块递给老雷。老雷和爱人吓了一跳,“你你你......你这是干什么啊?这只用两百四而已啊!” 姚寅笙把钱放到桌子上,“你拿着就是了,我看这小妹妹长得挺可爱的,拿去给孩子买零食买衣服买什么都行。要不然你们就当我在你们这里办月票了,以后我洗车还来这里,还有九次,这总行了吧?行了,这车子真的挺干净了,那我就走了。” 姚寅笙担心老雷把钱还回来,立马上车关门关窗,而车子外面,展昭没有上车,他对着老雷跪下,又给老雷生生磕了好几个头。他不敢面对老雷,但是既然已经来了就已经表明了决心,不道歉怎么行?这就是展昭的道歉方式,停留在十六岁的他没有勇气跟已经二十来岁的曾经的同班同学见面,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甚至以死谢罪,但是最终他还是没能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在他看来,这件事依旧是那么难以启齿,所以他只好用这种的方式给老雷道歉。 这一切,姚寅笙在车子里看得清清楚楚,姚寅笙数了数,展昭一共对着老雷磕了十八个头,虽然老雷看不见听不见,但他始终跪对着老雷,一下一下毫不含糊。或许老雷不知道真相,也就不知道了吧,他一辈子没有放下对小偷的恨,要是现在知道了小偷的真实面目,估计会痛苦得捶胸顿足吧。 有些事情,可能真的有烂在肚子里的理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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