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86,从挽回妻女开始_第64章 我是大反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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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
  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海。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无端,孰能穷之哉!
  沈临风是个懂兵法的,他不仅只是个厨子,也是个生意人,常言道,商场如战场。
  商场中充斥的尔虞我诈凶险程度,可不比战场轻松,谁能熟练地掌握兵法,谁便能在危机四伏的商战环境中占得先机!
  混江湖更是如此!
  料他张佛头有一万个脑袋,也想不到,他今天碰上的对手,是一个懂兵法的商业奇才!
  趁其不备,攻其必救!
  这就是沈临风应对的手段。
  靠着两辈子积攒的智慧和经验,沈临风跟张佛头的较量,看似对比悬殊,自己只有一个人,唯一的队友挨了十八刀躺在医院里,而手眼通天的张佛头小弟无数,捏死自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可在沈临风的灵活操作下,局面仍保持着“势均力敌”的状态。
  毫无疑问,沈临风占据了这场明争暗斗中的“先手优势”——藏匿我方弱点,专挑敌方弱点攻击!
  两世为人,作为两辈子的对手,沈临风太了解张佛头的软肋是什么了。
  沈临风的每一次出击,都攻击在了张佛头预料不到的地方。
  而自己手中的这份名单,则是沈临风的制胜法宝之一。
  致胜,而非绝对。
  因为沈临风注意到了“情妇名单”中的一个漏洞,少了张佛头的真正老婆的地址。
  看来,作为道上混过的大佬,也很明白藏匿弱点的道理。
  张佛头对自己的老婆孩子保护的非常隐蔽,就连情妇也不知道其真实下落。
  这场对决,可真的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敌在明,我在暗,优势在我!
  拿到了名单之后的沈临风,又去了刀具店,购买了六把刀,并且花钱雇了送货员,将刀一把把的送到每一个情妇家的门口!
  只是送刀,没有留下任何字条,沈临风相信,如果见到了刀,张佛头肯定会懂。
  因为这六把刀,跟他的小弟们砍胖哥用的刀是同一款!
  不错,这就是一种威慑。
  意在告诉张佛头,你的底细,我沈某人一切都了如指掌!
  通过如此,足以给他营造出一种被人盯住的心理压力,肯定能让他吃不香,睡不好!
  忙活完这些事之后,沈临风就撤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张佛头一定会满世界的散发“追杀令”,满世界的找沈临风这个人!
  沈临风还有一张没用过的底牌,一张足够让张佛头认怂的王牌!
  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打牌嘛,要一张一张的出才有意思,哪有上来就扔王炸的呢!
  眼下,摆在沈临风眼前的麻烦事儿,还有一件,那就是食堂的承包和订单送餐问题。
  本来,按照沈临风的计划里,承包食堂是百分百拿下的,然后转交给胖子快餐打理,既然都是挣钱,那么,挣这笔钱肯定得优先让兄弟来挣!
  可万万没想到,胖哥遭遇混混报复,直接挨了十八刀,接下来至少得三个月的时间没法上岗了。
  更要命的事情还在后面,承包食堂的业务可以往后缓一缓,但眼下每顿饭的订单必须得解决!
  化工厂早中晚三餐的订单生意,可是他们经济大头的来源。
  人虽趴窝,可生意不能不做。
  沈临风考虑过,让胖哥夫妇先休息一段时间,自己再去找个商家合作,等到胖哥伤好以后再把订单给回来。
  可当这件事儿一跟胖哥两口子商量的时候,夫妻俩瞬间炸了毛!
  穷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等来了来钱的营生,他们可舍不得拱手让给别人!
  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冲动之下,身负重伤的胖哥差点儿直接从床上爬下来!
  为了不耽误挣钱,他宁可带伤上阵!
  “临风兄弟,我管你叫你一声兄弟,你管我叫哥!那咱们就是亲哥俩!当哥的我把话放在这儿,如果你把订单交给外人,那胖哥我就不认你这个兄弟了!虽然,我挨了十八刀,下不了床,但是,你们可以把灶台搬到家里来啊!老子躺在床上,用一只手也能煎牛排!”
  “临风兄弟,别听你胖哥瞎咧咧!”老板娘很想给他一拳,却又怕牵动到他的伤口,只得改成一个脑瓜崩儿。
  因为都是皮肉伤的缘故,危及不到生命,因此,胖哥也选择了出院。
  住院等于是花钱,多躺一天,就多花一天的钱,他又没有医保,这笔钱花了白花。
  与其如此,不如回家静养着呢。
  能在这年头开得起门头店的老板,再赔钱也是“有钱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胖哥的家境比沈临风家里好多了。
  两口子俩住着一套二层高的独门小院儿。
  这里的位置有点偏乡下了,属于城郊结合部的位置。
  两口子俩一般住在店里,极少回到城郊的老家,往往一年才回来住个一两次。
  这次听了沈临风避祸的建议,出院之后,就藏回了老家,没有再回店里住。
  “不是当嫂子的小气,主要是,万一你把这门做西式快餐的独门手艺,传授给了别家之后,那我们饭店的优势可就没有了呀。你哥和我,也没啥经营头脑,连这唯一的优势都丢了的话,以后又得喝西北风了。”老板娘很是顾虑手艺的“外传”。
  “兄弟,反正,哥就一句话,你的订单生意只能由我来做!坚决不许给别家!”
  “好好好,不给,不给别家行了吧,还给胖哥来做!”沈临风连忙安抚情绪激动的胖哥。
  连他都没想到,胖哥会对这件事儿的反应如此激烈和抗拒。
  不过,话说回来,沈临风也表示理解,毕竟,市场就这么大,倘若给人家来做,自己挣的就少了。
  换谁,谁也不干。
  沈临风很想告诉胖哥,西式快餐的营生,哪怕当成宝贝来干,其实也干不了几年了。
  等过个三五年以后,整个天海将会有铺天盖地的肯德基和麦当劳拔地而起……
  等到那个时候,这门生意也就到头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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