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清楚的记得那一年,他带着新野十万百姓败当阳,走夏口,侥幸逃过一劫。 便是那一次,封儿长坂坡舍命救弟,天下闻名。 也是这个时候,他决定好好提拔重用那个本来已经忽视的养子。 他助刘封举了孝廉。 然后命人将的卢马牵到了刘封的面前: “为父今日要送你三个礼物……” 英姿勃发的少年将军看见此马欣喜若狂的样子,他永远都忘不了。 但他当时的想法就是哄好这个胸无大志的儿子,把他培养成阿斗最得力的干将和最忠实的后盾。 可不知什么时候,他发现自己的想法和心境发生了改变。 也许…… 是从封儿踏入子午谷的那一刻开始…… 不,肯定比这还要早! 也许是从封儿误入西羌却跑到凉州的那一次…… 也许是从封儿潜入汉中带回张鲁的那一次…… 也许是从封儿陷落曹营好容易归来的那一次…… 也许是从封儿去吴营回来与小乔落水的那一次…… …… 到底是哪一次,刘备自己也记不清了。 而如今,他再看见这匹马,心却如同被烧红的钢锥剜过了一样。 他在别人的帮助下勉强的站了起来,想走到战马近前,双腿已然不听使唤。 在孙乾和法正的搀扶下,他到底还是走了过去。 刘备抚摸了的卢马光亮背毛。 就是这匹马,当年跃马檀溪救了他一命,如今竟还是如此神骏。 他忽然产生了个想法:封儿会不会把一封信夹在鞍辔中。 他开始翻找,但什么都没有。 接着,他注意到什么。 他心一沉,瞳孔剧烈颤抖,张着嘴不知该说些什么,回过头表情显得可怜而无助。 众文武齐齐跪下。 他发现这匹马颈后背的鬃毛上因暗红色的血液凝固成绺。 一整片都是! 别的地方却没有血,偏偏这里有大片的血。 毫无疑问! 这是骑马之人的血。 瞬间,刘备的眼泪决堤而出。 他喃喃道: “封儿从不许旁人骑他的马,封儿从不许旁人骑他的马……” 他转过身,面对群臣,神情愈发的激动起来。 “封儿从不许旁人骑他的马……” 他像是在争辩着什么。 众文武低头不言,熟悉刘封的人都知道他的这个忌讳。 忽然间,刘备身体一晃,他的喉头仿佛被什么东西噎住。 然后,一口鲜血喷出来,身体登时瘫软。 “陛下……” 众文臣武将一起冲过去,托住了刘备。 …… 此时此刻! 长安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一批又一批的15-50岁的百姓被送进长安城,经过短暂的训练后,又一批一批的被送出来。 他们没有铠甲,没有兵器,甚至连黑色的军衣都没有,只穿着制式的黑色破布坎肩,上面草草的写着一个白色的“魏”字。 他们的任务也并不是作战,而是修建城防工事和押运粮草。 他们大多被派往陈仓道和河西道。 剩下民夫的到城下采石场采集巨石用牛车运上城池。 作为防御的投掷武器。 据说,长安城三十里的树木基本都被伐光了。 有的用来作为滚木,有的用来制作箭楼,有的干脆当成柴禾,反正是不能留在地上,以防止敌军制作攻城器械。 但是,也有天赋异禀的人被破格选拔为魏营官兵。 长安城校场,旌旗林立。 一百名新征的民夫脱光了上衣,光着膀子站在校场中央。 两个百夫长沉着脸从一个一个瘦骨嶙峋的百姓面前经过。 忽然间,其中一个停下了脚步,他被眼前这个皮肤羧黑肌肉健壮的民夫吸引住了。 “你叫什么名字?” “何柱!” “多大年纪?” “二十八!” “从哪来啊?” “鸣犊!” “以前做什么的?” “种地的!” “为啥来当兵?” “俺也不想,是被强征来的!官爷,放俺回去吧,俺娘们身子骨弱,种不了地,回头赶不上农事咧……” “住口!” 百夫长呵斥一声,瞪着他。 用拳头砸了砸他的胸口厚实的肌肉。 “你这身板子当民夫屈才了,去那边,等着领甲!” 何柱苦着脸走过去。 这边站着的,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力壮之人。 “当官兵可以先登夺旗,因功封爵,到时候像老子一样,干个百夫长,领着饷银还能吃到肉,可不比你当一个种地的强?!” “这……” 说话间,前面的百夫长又发现一个身体强壮的民夫。 “你叫什么名?” “李狗子!” “你从哪来?” “荆北南乡。” “干啥的?” “打铁的!” “为啥上这边?” “俺带着娘逃难来的,娘没了,俺也没地方去,又没有饭吃……” “去那边站着,等着领甲!” “是……” “是什么是,以后要称‘喏’,懂吗?” “懂,懂……” 两个百夫长又走到一起,一个感慨道:“最近这几天鸣犊和荆北那边常可寻到壮梁子。” “是啊,平时都不知道藏哪去了。” “看,那边还有一个!” “这个算我的!” 两个百夫长去抢兵了,没人注意到,刚才的何柱和李狗子互相对望一眼,然后点点头。 …… 刘封抬眼望去,长安城的主城高十几丈,比他穿越以来见到的任何一座城池更加雄伟高壮! 城楼顶端,堆满了巨石木段。 他确信,这样一座城池,如果关紧城门别说五千人马了,五万人都未必打得下来。 好容易冲破子午谷了,人家大门一关,你爱咋咋地! 然后等着被来援的部队收拾掉。 看来诸葛亮当初反对魏延的子午谷奇谋未尝没有道理。 但刘封和魏延不同! 魏延是攻入,刘封是潜入! 潜入的优势就是不会打草惊蛇。 现在几路要塞皆安如泰山,所以在钟繇看来,长安城并无任何危险,也因此吊桥放着,城门大开,以方便运粮部队和民夫进进出出。 只是,门口有严格的军牌审查制度,可不是什么人都让放进来的。 不过对刘封来说,这一切都不是问题! 他现在对长安城的内部结构和布防情况了如指掌。 自从刘备的部队抵达汉中后,长安便大规模征兵。 这是为了防他攻入,却反而为他派人潜入城池提供了方便。 长安城城墙堆放了大量滚木巨石,反而为他夺下城池后固收待援提供了后勤保障! 如今,钟繇还坐镇长安城中。 但对刘封来说,此时的长安城已经是他的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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