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靳霆一顿,让侍从下去,自顾自吃了起来。 “七妹,这般脾气若是进宫了,会得罪不少人,到时候别被人算计了。” “你这么闲的吗?有这时间,好不好去陪你亲妹妹!” 烈九卿彻底吃不下去了,筷子一摔,站了起来,“你自己吃吧!” 烈靳霆笑了笑,咬了口小笼包,味道确实不错,难怪她吃了三个。 烈九卿回到内侍,看见烈靳霆选的衣裳,小脸都皱在了一起。 粉粉嫩嫩、华华丽丽,她又不是花蝴蝶,难看死了! 她干脆地扔到一边,去选自己的衣裳。 画意此时过来,将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小姐,这是千岁爷特意给您准备的。” 打开,烈九卿一怔,是白色如意云纹裙,低调典雅,处处透着温柔,十分适合宫宴。 “小姐,飘带是特制的,可以当武器。” 画意轻咳下,别扭道:“千岁爷还说了,您身为女子,要注重女德,切记要守规矩。” 顿了顿,又说:“千岁爷说,宫宴之上,请您和男子保持一丈以上的距离,说话不可超过三字,目光不可超过一息。” 烈九卿被温容想着,心里头都是粉红泡泡。 她小脸得意,傲娇的小声嘀咕,“你们千岁爷自己不将规矩放在眼里,就会要求我,真坏!” 她嘴上这么说,脸上的喜悦却完全藏不住。 她立刻就把新衣裳换上了,还叫来最会梳妆打扮的春安。 等梳妆好了,她将温容送的发簪小心戴上去,小脸微红。 要是温容给自己戴就好了…… 她起身转了个圈,炫耀道:“我是不是特别好看?” 春安夏安看着这发簪,不禁笑道:“您最好看!” 这发簪可是前些年从外域得来的宝贝。 据说是仙木做的,经常戴在身上可以永葆青春。 当初宫里的娘娘都请了陛下问千岁爷要了,如今倒是轻易就给了烈九卿。 烈九卿开心到快飞起来了,“你们千岁爷的审美可比我哥好多了,怎么看都好看。” 她好想给温容也看看! 万一她一不小心把千岁爷的心给迷住了呢! 烈九卿又想到他正在假装命在旦夕,不禁叹了口气。 “打扮得怪好看,可惜你们千岁爷看不见就算了,还要给一群狼心狗肺的东西看,真是浪费了。” 春安夏安不禁轻笑出声,“小姐可以参加完宫宴去见千岁爷,让他看看您多好看,也不枉费您心心念念想着他,他也一定会开心的。” 烈九卿没有藏着对温容的心思,不过被人轻易的点破,还是会害羞的。 她娇嗔道:“谁心心念念他了!” 她红着脸,拎着裙摆就往外走。 没走两步又回来,扭头去了小书房。 她也不知道写了些什么,塞进信封内,出门就给了画意。 “你让人给千岁爷送去。” 画意见她明艳的脸,微怔,“是。” 烈九卿真是一天比一天美。 她天天跟着都会着迷,何况别人。 难怪千岁爷如此不放心她,时刻都要她谨记女德。 为了温容,画意打定主意,绝对寸步不离地跟着烈九卿,防止任何人骚扰! 烈靳霆站在院中,正看着盛开的蔷薇,听见声响转身,一眼就看见从花丛中款款而来的烈九卿。 她的娇颜连同眉眼间藏着的温柔,就这么撞进了他心中。 “烈九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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