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成天这么耀武扬威,真当你们家是天王老子呀!” 陆元宝特别受不了陆福生那副故作清高的模样,天天一本正经,整得好像特别爱读书一样。 事实上,陆福生本来就喜欢读书,并不是故作清高。他的一本正经,也不是装出来的。 “对,他娘和他妹妹也一个样,成天在村里高调行事,把咱们陆家村的和谐安宁都给打破了,看着就恶心。”陆贵根同样对陆乔乔有很深的敌意。 塔读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原因很简单,之前招工的时候,贵根娘同样去了村长那报名。 结果刚轮到贵根娘,村长便把她的名字给划掉,说她不符合要求。 贵根娘不服气,一会儿喋喋不休地诉说着自家的苦状,一会儿她不愿意有多么多么的勤快。 结果被逼急了的村长,直接说出了原因:“本来这事我不想外说的,但因为你一直叫叫嚷嚷,不说不行呀。” “你若是报名成功了,接下来的日子里,会和李雪梅朝夕相对。但你们之前有过节,你确定能若无其事地和她相处吗?” “再一个,你和雪梅之前闹得不是很愉快,甚至到了相互不往来的地步。就算你干活利索,我也不敢把你给招进来。否则哪天一出事,我会第一时间想到你。” 这话很有道理,又羞又气的俊才娘只能灰溜溜地离开,甚至都没有和他人打招呼。 …… 来到镇上后,先把所有货都送完,老沈这才按照陆乔乔的吩咐,把需要的东西一一采买好。 老沈不认识字,只能靠死记硬背。一开始的时候,会不可避免地遗漏掉某些东西。但渐渐地,他已经习惯了,几乎不会出错。 本小。说首--发^站>点&~为@:塔读小说APP 虽然李雪梅给的工钱不是特别多,但老沈却特别满意。毕竟他之所以干活,不是冲着钱来的,只是想找点事做,打发时间罢了。 来到粮行,老沈要了两百斤面粉。粮行老板替陆乔乔收购了好些地瓜和南瓜,确认重量,老沈把钱付完后,便可以回程了。 新招的十二个女工人,早早便过来了。因为昨天便已经分了组,所以她们今天一过来之后,便自发回到昨天的岗位,主动干起了活。 作为普通农妇,她们几个是幸运的。 毕竟她们几乎没有来钱的活计,过来李雪梅这里干活,正好可以挣些钱,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 虽然在之前,她们当中的好些人没少骂过李雪梅,对她鄙视厌恶。在李雪梅家变富之后,更是心生嫉妒。 但此时此刻,她们对李雪梅只有崇拜和感激,别无他想。 毕竟村里有不少中年农妇,但大多依附丈夫而活。除了绣花和种地之外,她们没有一技之长,注定一辈子碌碌无为。 但李雪梅却截然不同,人家不仅失去了丈夫,而且还被娘家给抛弃了,甚至到了穷得揭不开锅的地步。 尽管如此,李雪梅并没有自暴自弃,反而奋发向上,做起了大买卖。 塔读小~。>说—*.—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像这等有魄力的女人,谁人不羡慕呀?眼下她们幸运地被挑中了,有了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她们当然得好好珍惜才行。 先后进去四间新厂房里,随意晃了一圈,见新工人们都已经上手了,陆乔乔便没有再侯着。 总体来说,这些人的综合表现还是不错的,之前对得起她们的工钱。就看她们后边识不识做了。 倘若自始至终,这些人都老实本分,陆乔乔当然愿意一直雇佣她们,倘若有谁不老实,陆乔乔会毫不留情面地让那些人离开。 现在,家里有了将近二十多个工人。加上王红杏几人又挺能干的,可以独当一面,包揽所有活计,所以李雪梅和陆乔乔也变轻松了不少。 但是,虽然她们不需要亲力亲为干那些活,但还是有好些事情要忙的。这不,陆乔乔又准备制作河粉。 河粉的制作方法很简单,并不算繁琐。而且,蒸出来的河粉已经熟了,不仅可以煮着吃,还可以直接生吃果腹。 河粉的烹煮方式有很多,比如汤粉、比如炒粉,再或者凉拌和火锅,都是可以的。 昨晚睡前,陆乔乔便浸泡了两斤大米。经过一夜的浸泡,这些大米已经可以使用了。 家里的石磨经常使用,所以还算干净,简单用水冲洗一下即可。 塔读小~。>说—*.—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舀了一勺子的大米和水,倒入磨眼里。手扶着磨盘的把手,按照顺时针的方向,轻轻转动着磨盘。 仅仅转了两圈,便有奶白色的米浆从磨盘的缝隙中流淌出来。 这推磨的速度不可过快,否则容易导致大米的研磨不够彻底,最后出来的粉浆不够细腻。 两斤米并不算多,不过才一会儿,它们便变成了大半盆的米浆。 在现代,有许许多多先进的研磨机器,包括研磨机、磨粉机和辅食机等。它们的功能大同小异,能带来很大的便利。 但是,用机器做出来的效果,远远比不上原始手工制作的风味。 好在陆乔乔以前特意研究过米面制品,所以这会儿操作起来,一点也不生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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