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133章好多鱼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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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赵春花猜测的一样,何秀娥得知她要让李雪梅指点刺绣功夫的时候,脸色变得更加难看了。
  “好你个赵春花,眼看别人有点能耐了,你便像只狗一样上赶着讨好,你行呀!”
  “认识了三十多年,我头一回发现你是这样的人。啧啧,你今天的所作所为,让我长了大见识。”
  话毕,何翠娥就像被丈夫移情别恋后抛弃的原配一样,悻悻然离开了。
  当然,临走的时候,何翠娥还不忘抬脚踹了几下装着地瓜的箩筐。
  “别理她,她就是一傻子。”眼神同样不善的赵春花,这般对李雪梅说。
  在用推车推着这些地瓜回去的时候,王红杏又压低声音询问李雪梅。
  “雪梅,何翠娥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那赵春花的人品同样好不到哪里去。你该不会真的打算教她刺绣手艺,并和她来往吧?”biqubao.com
  李雪梅轻笑一声:“怎么可能?我就算免费教一个陌生人,也不会有偿教她的。是她自己腆着老脸过来讨好巴结,我便随口应了。”
  “再说了,她赵春花是个心急火燎、盼着立马暴富的人。哪怕我真的有心教她,她也注定学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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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李雪梅还没有把最重要的一个点给说出来。
  虽然她是李雪梅,却又不是原来的那个李雪梅。两者是用着同一具身体,却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
  尽管这具身体的大脑还保留着原有的记忆,但李雪梅可不是擅长拿针线的人。让她刺绣的话,她百分百能把鸳鸯绣成水鸭子。
  王红杏这才松了口气:“那就好,我还担心你大发善心,又去沾上那些厚脸皮的家伙。到时候,便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等她们推着地瓜回到李雪梅家里时,正在盖房子的陆铁柱和刘海富立马把刚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给说了出来。
  担心何翠娥后边会无中生有,并颠倒是非黑白,陆铁柱描述吵架场景的时候,是一个字也不敢漏。
  闻言,王红杏痛快地笑了,并夸了陆铁柱两句。
  “孩他爹,不错呀,你骂得可真好。对付那种不要脸的人,是该狠狠挫挫她的面子,省得她成天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
  像她这种做事风风火火、性格直率爽快的人,本来就讨厌那种好吃懒做、又爱生是非的坏婆娘。加上现在又和李雪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她自然更看何翠娥不顺眼。
  但她们接下来还有很多事要忙,所以很快就忘了这两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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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我去河边看看我那两个竹篓子,一会儿就回来。”
  和李雪梅打了个招呼,陆乔乔便撒腿往河边狂奔,虽然她家距离河边不过才七八十米之远。
  来到河边,陆乔乔直接脱掉鞋子,并将裤腿撸至大腿,而后淡定地下了水。
  傍晚的小河波光粼粼,金黄色的余晖顺着水波荡漾,颇有点诗情画意。
  将压在竹篓子上的大石头给拿开后,陆乔乔直接把这个竹篓子从水里拎出来。
  “哗啦”一声,数道小小的水流从竹篓底部的缝隙里流了出来。那溅起来的水花们,更是将陆乔乔的衣物给打湿了。
  这竹篓明显变得比之前更为沉重,料想里头应该多了不少好料。
  先将这个竹篓给放上岸,陆乔乔又把另一个竹篓从河里取出来。
  打开倒插的竹罩子,陆乔乔将放在竹篓内以增加重量的两块石头给拿走,这才认真打量这个下午的收获。
  这个竹篓里除了有像两根手指一样粗的鱼,还有比豆角还细的小鱼儿,以及一堆活蹦乱跳的河虾。至于放在里头的那些剩饭剩菜,早已经被吃光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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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竹篓也差不多如此,里头也装了将近三四斤的小鱼小虾,拎起来沉甸甸的。
  对于这个结果,陆乔乔相当满意。毕竟她只是花费了一些剩饭剩菜,没有出什么大力气,这些鱼虾相当于是白捡的。
  胡乱将脚上的水给擦干,将脚套在鞋子里,陆乔乔一手拎着一个竹篓子,美滋滋地跑回了家里。
  “哇哇哇,这么多呀!太好了,我们现在就可以把它们收拾干净,然后小火慢煎。”
  见两个竹篓子里的鱼虾加起来,差不多有七八斤之多,李雪梅同样很高兴。
  这小火慢煎的鱼虾,即便在常温情况下,至少也能放一个星期左右。不管是拿来配饭,还是拿来下酒,味道都绝绝子。
  将这些鱼虾倒在一个大盆子里,母女二人相对而坐,利索地对它们进行分类。
  由于这些小虾还很鲜活,不停地蹦来蹦去,所以它们被放在了一个高高的水桶里。
  至于那些鱼儿,则按照大小分成了两份。个头比较小的,肉不怎么多,且骨头又容易嚼碎,可以拿去小火慢煎。
  个头稍微大一点的,由于肉多一点,则可以拿来清蒸或者炖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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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把这些鱼虾给分好类,去上学的陆福生也步履欢快地到家了。
  “娘,乔乔,我回来了。咦,你们怎么弄那么多鱼虾?”
  “肯定是拿来吃呀,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对了,水缸快空了,你快去挑两担水吧。娘,你把那些大点的鱼给收拾一下,弄出来的内脏别扔了,我准备拿去当诱饵。”
  像那些个头小的鱼,不需要把它们的鱼头弄掉,也不需要处理它们的内脏。因为小火慢煎之后,它们的口感酥酥脆脆,除了香还是香。
  但个头比较大的鱼,必须把它们的内脏给弄掉。要不然煮出来之后,口感会发苦。至于鱼头,则可要可不要。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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