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44章 可以出门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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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知陆乔乔等人准备去镇上摆摊卖螺蛳,王红杏立马提出质疑。
  “乔乔,虽然这螺蛳的味道很不错,但你们想要把它当成发财路子,恐怕也做不长久。”
  “毕竟这螺蛳哪哪都是,谁都能找到。一旦有人瞧见你们卖得红火,必然也会效仿你们的路子。”
  王红杏有担忧也是正常的,因为螺蛳真的不稀罕,可谓遍地皆是。倘若有人知道这玩意可以吃,而且很好吃,必然会跟风。
  “婶子,这个问题你不用担心。炒螺蛳之所以这么好吃,是因为经过了多道工序。那些人不知道烹煮的方法,做出来肯定不好吃。”
  陆乔乔很自信,压根不担心别人跟风操作,会抢了她们家的生意,所以一点儿也不紧张。
  毕竟螺蛳要提前泡水养个一两天,才能把其体内的淤泥和脏东西吐掉,不然吃起来口感发苦,还会有细沙。
  而且烹煮的时候,有很多细节问题要注意,并非直接爆炒煮熟就行了。否则就算卖得再便宜,也没有回头客愿意光顾。
  陆乔乔和王红杏聊天的时候,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整个人看起来老道干练。
  见刘铁柱这么喜欢嗦螺蛳,陆乔乔直接装了一大盘,让他带回家慢慢尝。
  刘铁柱知道这些炒螺蛳是要拿去卖的,死活不肯白要,硬要付钱买。但实在拗不过陆乔乔等人的热情,最后只好勉为其难地收下。
  善良的农村人就是这样实在,别人有难时,会想方设法地帮忙。但别人给予他们好处时,他们又不想白白占别人的便宜。
  ……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大半缸的螺蛳全部被加工成了喷香喷香的炒螺蛳。
  天空早已放亮,太阳正高挂,目测已经到了上午九点。也就是说,她们差不多忙活了四个多小时。
  手酸腰累的李雪梅和陆福生,终于可以收工,好好地歇歇了。
  她们不断重复着取螺蛳、断螺蛳尾、放螺蛳的动作,整整忙了一个清晨,已经快麻木了。
  陆乔乔倒好,炒螺蛳的时候还可以歇歇,不需要一直翻来炒去,所以没那么疲乏。
  不过一直站在炉膛前,闻够了炒螺蛳的香味,陆乔乔也觉得有些腻,压根就没有食欲。
  取来好些干枯的稻草,将它们垫在箩筐的底部,再把装满螺蛳的两口大锅放上去。再带上准备好的东西,便可以出门去镇上了。
  挑箩筐的活计,由陆福生给包了,完全不需要李雪梅和陆乔乔出手。
  作为家里唯一的男人,自觉的他会抢着干粗活和重活,尽量不让娘亲和妹妹受累。
  从家里前往村口,有好几条路。大路是最好走、也是最近的,但必须要经过陆金贵家。
  陆福生特意询问了李雪梅,要不要绕远路去村口,省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可李雪梅直接表态,说她才不怕那一家子。如果对方真那么不要脸,那她就豁出去呗。反正只要她不讲道德,对方就无法绑架她。biqubao.com
  果不其然,当母子三人经过陆金贵家的时候,当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那一家奇葩。
  “元宝,你现在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怎么能不吃东西呢?乖,快把这两个鸡蛋给吃了,要不然你得饿一上午。”
  陆元宝提着个书袋,刚走出院子,陆大有便急急从屋里追了过来,试图把两个水煮蛋塞到他的手中。
  但陆元宝却一脸不耐烦,不仅没有伸手接鸡蛋,反而快速往旁边一闪,并把手背在身后。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呢?你要是不吃好点,哪里有精力上学呀?听爷爷的,快趁热把这两个鸡蛋给吃了吧。”
  向来心疼孙子的陆大有,见陆元宝不愿意吃鸡蛋,又苦口婆心地劝说起来。
  可陆元宝还是拉长着一张脸:“爷爷,这白煮蛋我早就吃腻了,难吃得要命。干脆你给我几个铜板呗,我待会随便去镇上吃点东西好了。”
  “哎,真拿你没办法。喏,给你五个铜板,记得省着点花啊。”
  听到这祖孙二人的对话,还未走近的陆福生直接把头别至一旁,明显不想和他们打交道。
  尽管他一直鼓励自己坚强点,不要理会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可想到自己和陆元宝的鲜明对比后,还是觉得心寒。
  同样是陆家的孙子,陆元宝打小就不用干活,吃好的穿好的,还可以去书院上学。
  可他呢?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挨不完的骂。陆元宝吃到腻的鸡蛋,却是他平日里吃不上的好东西。
  “爹,他不吃就拉倒,你干嘛还要给他钱?你再惯下去,他毛病就越大。”紧接着,陆金贵也从屋里走了出来。
  他在镇上最大的客栈干活,虽然大多数时间都住在那里,但有时候也会回家住上一晚。
  一出院门,他随意地往四周瞟了瞟,正好瞧见陆福生挑着东西往这边走过来。而李雪梅和陆乔乔则各自挎着一个篮子,面上皆没有表情。
  “福生,你挑的是什么东西呀?你们这是准备去哪里?”
  尽管很讨厌对方,恨不得臭骂几句,但陆金贵还是皮笑肉不笑地打了个招呼。
  闻言,刚从陆大有手里接过铜板的陆元宝,也立马回头看。
  对上衣着破烂的陆福生,自觉高人一等的他,更是忍不住冷嗤一声。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陆福生居然像聋了一样,完全没有搭理陆金贵,甚至连眼皮也不眨一下。
  “喂,你是耳朵聋了吗?为什么不回话?”气不过的陆元宝,雄赳赳地质问起来。
  不待陆福生开口,陆乔乔便三步并作两步,气势汹汹地杀到了陆元宝跟前。
  “首先,我哥有名有姓,他不叫‘喂’。其次,我哥的耳朵没聋,他只是单纯不想鸟你们,仅此而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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