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呼吸两下,陆福生才动作利索地摆好pose。 他左脚向前走两步,双腿微微屈膝。左手持弹弓,右手用那块兽皮捏着枚石头,并用力地往后拉。 随着他的右手使力,这根黑乎乎的牛筋也随之被拉长了,并绷得老紧。 唯恐这弹弓和牛筋的质量差,会因为陆福生使劲而绷断,陆乔乔下意识地往旁边移了五六步。 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我保护,就像有人在旁边给气球打气的时候,唯恐气球突然爆炸,也会不由自主地远离。 没有耽搁一秒钟,半眯着眼的陆福生做好准备后,右手便骤然松开。 原本被兽皮夹着的那枚石头,当即风驰电掣地“飞”向站在树梢的野鸡。 因为速度太快,距离又不是特别近,陆乔乔看不清这石头有没有将野鸡打中。 但紧接着传来的鸡叫声,以及野鸡仓惶从树上坠下来的模样,却验证了陆福生没有失手。 不过,这野鸡从树梢上掉下来后,并没有倒地不起,而是不甚灵活地站起来,并歪歪扭扭地往浓密的林子里钻。 也不知道它是腿受伤了,还是被打成了脑震荡,所以走路的姿势有些别扭,看着挺滑稽的。 然而,踉踉跄跄走了几步后,这只受了伤的野鸡似乎缓过来了,突然毫无征兆地提速,跑得贼快贼拉风。 “哥,它要逃跑了,你快再补一发子弹……啊不……是再补一颗石头。” 担心这只野鸡会跑路成功,到嘴的肥鸡就这么逃了,陆乔乔大声催促道。 可陆福生却摇头:“我只能打中静止不动、或动作幅度小的猎物,它动得太厉害了,我打不中。” 说完,他把那副不起眼的弹弓收入怀里,然后快速出击,准备徒手抓鸡。 鸡在前边跑,兄妹二人在后边穷追不舍。在附近摘蘑菇的李雪梅听到动静后,也风风火火地赶过来帮忙。 当她跑过来的时候,陆福生正从一片茂盛的草丛里钻出来,右手提着一只五彩斑斓的肥野鸡。 陆乔乔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就像炎炎夏日伸出舌头散热的土狗一样,狼狈得不像话。 见陆福生呼吸平稳,只是脸色微微漾红,动作毫不紊乱,陆乔乔又忍不住夸了两句。 “哥,不好意思,先前是我小看了你,没想到你这么厉害。哥,你是我的偶像、是我的神!” 没想到呀,陆福生居然能用那么简陋的弹弓打中野鸡。这并非是单纯的走狗屎运,而是妥妥的实力派呀。 更没想到,这只野鸡身手灵活,四处乱窜,陆福生居然也能徒手把它给擒住。 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偶像”,但陆福生知道“神”是什么。听到陆乔乔近乎夸张的赞扬后,他又露出了招牌式的腼腆笑容。 不过,陆福生见李雪梅和陆乔乔皆笑容灿烂地看着这只肥嘟嘟的野鸡,心思昭然若揭,不得不出言提醒一句。 “娘,乔乔,野鸡的价格比较高,咱们干脆别吃了,留着拿去镇上卖个好价钱吧。” “好吧,福生,我们都听你的。”虽然有那么一丢丢嘴馋,但李雪梅也不是非吃不可。 倒是陆乔乔的语气有些惋惜:“我们采了那么多蘑菇,还挖了好多野葱,现在又有鸡。若是来锅小鸡炖蘑菇,味道绝对杠杠的。” “哥,要不我们通过猜拳来决定这只野鸡的命运。我赢了的话,咱们就把它给吃了。你赢了的话,则拿它去卖钱。” 陆福生慌忙解释:“乔乔,咱们完全可以把这只野鸡卖了,然后再去买只普通鸡。都是鸡肉嘛,味道应该差不多的。” 见陆福生如此紧张,陆乔乔才扑哧一笑:“哥,我是吓唬你的,你当真以为我那么嘴馋呀?眼下挣钱最重要,我还是拎得清的。” 这话听着好像有模有样,但陆福生又联想到在镇上的时候,陆乔乔和李雪梅像暴发户一样,见着什么东西都买买买、吃吃吃,哪怕吃撑了也停不下来。 说省钱的是她们,乱花钱的也是她们。唉,他在这个家压根没地位可言! 因为今天收获颇丰,所以三人很快就打道回府,准备回家好好歇一歇。 按照陆乔乔和李雪梅的计划,他们得在明天凌晨起床,洗螺蛳、剁螺蛳、炒螺蛳,然后拿去镇上卖。 所以今天,他们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并养精蓄锐,以迎接明天的到来。 回家之后,母子三人仅仅休息片刻,便开始忙活起来。 趁着日头正好,她们先把蘑菇和木耳给收拾干净,放在太阳底下暴晒。 接着,她们一道出门,准备去另一座山的山脚下,多摘点用来打包螺蛳的大树叶回来。 那种树叶和寻常可见的叶子不一样,它比家用的盘子还大一些,但比荷叶小了点,当地人叫“粑粑叶”。 粑粑叶,顾名思义,是用来做糯米粑粑的。村里人做红糖粑粑或花生粑粑的时候,会用它来包裹和好的粉团,然后上锅蒸。 因为粑粑叶的面积大、质地好不易破,且带有一股独特的清香,加上漫山遍野随处可见,所以当地人用得特别多。 不仅仅是做糯米粑粑,有时候做蒸糕或菜卷,还有其他美食时,这粑粑叶也能派上用场。 对了,有些稍微穷点的人家办喜事时,因为不舍得花钱买金纸或红纸,果断选择用粑粑叶包裹喜饼,用来给客人回礼。 在没有一次性饭盒,也不可能准备大量碗的情况下,粑粑叶正好可以用来充当打包工具。 经过几天的相处,陆福生已经习惯了听从李雪梅和陆乔乔的安排。 得知需要大量粑粑叶后,他就像灵活的猴子一样窜过去,飞快地采摘叶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9_159293/68439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