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32章 不要脸和厚脸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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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松松软软的花卷就蒸好了。
  把柴火移开之后,不能马上开锅,得继续在锅里焖上五分钟,否则面体容易变塌。
  “娘,我还是头一回见这个吃法,感觉味道挺不错的。”
  掰开一个花卷,见里头十分蓬松,香味有别于馒头和包子,陆福生很是满意。
  李雪梅的表情依然很淡定:“面食的品种繁多而复杂,这只是最简单的一种。回头有机会,我可以整几十个花样给你尝尝。”
  咬了一口花卷,陆福生又尝试着吃了块香酥炸猪排。这玩意他从来没吃过,甚至没听过,瞧着甚是新奇。
  这猪排外边裹了层粉浆,炸出来之后酥脆喷香,特别的可口。
  而里头的猪肉,因为事先用擀面杖捶打了一下,所以根本不柴。一口下去,甚至鲜嫩到爆汁。
  “好吃,怎么这么好吃?”
  原本还很心疼钱的陆福生,这会儿吃起来,却是怎么也停不下嘴。
  “喜欢你就多吃点,等我们把甜辣酱弄出来,那才叫好吃呢。”李雪梅见陆福生这么满意,也打心里跟着高兴。
  这孩子呀,从小到大吃尽了苦头,从来没享受过。既然她因缘际会成为了他的娘,一定会让他过上好日子。
  陆福生接着又尝了块糖醋排骨,一口下去,直接被这味道给惊艳了。
  他从来不知道,排骨竟然可以这样做。滋味如此独特,有酸有甜,就连骨头也入味了。
  这时候,锅里焖着的肥肠,已经散发出了浓郁的香气,让人无法和腥臭的猪大肠联想到一块。
  在现代,陆乔乔虽然是个萌妹子,却喜欢吃螺蛳粉、臭豆腐、榴莲和卤肥肠等重口味食品。
  卤肥肠有很多种做法,陆乔乔比较喜欢吃口感软糯微甜的那一种。
  首先往水里加入少许白酒、大葱,对洗干净的猪肠进行氽煮,以去除腥味和血沫,这一过程大约五六分钟。
  氽煮后的肥肠不能直接使用,还要用清水浸泡一会,将里里外外的血沫给清洗干净。
  接着,用少许油和冰糖一块炒个糖色。再用热油将姜片、大葱、桂皮、香叶、八角、白芷、草果和干辣椒等香料煸香。
  等香味被炒出来之后,再加入适量的酱油,可以起到提鲜提亮的效果。
  最后加入滚烫的开水,和先前炒好的糖色,金黄色的卤水便做好了。
  放入猪肠后,再加入少许盐巴、冰糖和白酒,大火煮五分钟转为小火,继续煮三十分钟。
  等卤汁稍微入味后,需要及时把所有香料给剔除掉,防止卤水会变苦变涩,导致肥肠的口感和味道也大打折扣。
  再煮上十分钟,便可以开吃了。当然,继续在汤汁里浸泡片刻后,肥肠会更加香。
  见陆福生津津有味地享用着美食,脸上现出前所未有的满足,陆乔乔还特意问了他两句。
    “哥,你对今天这一顿饭菜满意吗?这精面蒸出来的面食,是不是比粗面整的好吃?这肉菜开不开胃?今天这钱花得冤不冤?”
  虽然很满意,但陆福生头脑还是很清醒。
  “就算再好吃,我们也不能多吃呀!我们家就这条件,怎么可能过上天天吃大鱼大肉的好日子?”
  话音刚落,李雪梅和陆乔乔异口同声地反问:“你怎么知道咱们家以后过不上天天吃大鱼大肉的日子?”
  好吧,又来了!
  虽然陆福生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那么自信,觉得以后能挣上大钱。但既然她们这般坚持,他也懒得反驳。
  肥肠出锅后,陆乔乔趁热捞起来,并切成一段段,再往上边淋上一层卤水。
  陆福生吃了一口后,立马对腥臭恶心的猪肠子大为改观。
  因为这卤好的肥肠软糯多汁,完全没有腥臊之气,除了香还是香。
  别说肥肠了,光是用那香喷喷的卤水拌饭或面条,也是妥妥的下饭神器。
  伙食靓不靓,也可以通过碗筷好不好洗来判断。
  之前吃粗茶淡饭时,直接用丝瓜络做的抹布一擦就干净了,好洗得很。
  但这顿饭的油水太丰富了,洗碗时必须先用草木灰擦一遍,才能洗干净。
  总而言之,这顿饭比以往过年时还丰富了n倍,三个人都相当满意。
  但高兴不过半个时辰,因为陆大有居然像个退休老干部一样,手负于身后,一本正经地走了过来。
  “娘,爷爷他怎么过来了?”
  瞧见陆大有的身影后,陆福生有些不自然。
  确切地说,是来自潜意识的害怕。
  “来就来呗,难不成他还能吃了我们?”对于那个老家伙,李雪梅完全没有一点怕意。
  “你们这是做了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用力嗅了嗅空气里的香味,陆大有开门见山地问道。
  “猪肉和排骨。”陆乔乔没有隐瞒。
  陆大有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口大黄牙。
  “这么好的伙食呀!碰巧我中午没有吃饱,乔乔,你快把它们端出来,让我也尝尝味。”
  没想到,陆乔乔言语清晰地蹦出两个字:“不~~给。”
  陆大有……
  他没有立刻反应过来,甚至还有点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听错了。
  “老家伙,你是不是把自己的左脸皮割下来,贴在自己的右脸上,不要脸是你,厚脸皮也是你?”
  陆乔乔再度口出惊言,不仅仅吓愣了陆大有,也把陆福生吓得面无血色。
  “陆乔乔,你在说什么?”陆大有气极,大声质问。
  李雪梅轻飘飘地扔了一句话:“原来你不止不要脸和厚脸皮,还两耳发聋呀!呵呵,看来你果然老了。”
    “你们……你们……”陆大有想骂回去,却不知道该骂什么。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对母女不是省油的灯,以前的听话和温顺全都是装出来的。
  陆乔乔继续放狠话:“我说,你该不会是眼睛也有问题吧?难道你还看不出来,我们家一点也不欢迎你的到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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