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亲妈去种田_第31章 真香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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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分钟后,李雪梅再度打开了锅盖,并用锅铲将里头的肥猪肉片给翻了面,让它们炸得更通透。
  这些肥猪肉片在经过小火慢炸之后,里头的绝大部分油脂已经被析出来了,所以本来就不厚的肉片,这会儿更加薄了。
  另外,这些肥猪肉片的颜色,本来是雪白雪白的,现在已然变成了淡黄色或金黄色,这色泽看着着实诱人。
  体积变小的它们,在油里不停地沉沉浮浮,飘动并翻滚着,时不时会发出“啪”的爆响。
  估摸着差不多行了,李雪梅便把所有柴火给移走,用炉膛里的火星和余热慢慢炸着。
  陆福生静静地候在一边,这虽然不是他第一次看炸猪油,却是他有史以来看得最过瘾的一次。
  因为这大半锅的猪油,以及香喷喷的猪油渣,通通都是他们的,他们一家三口的。
  以前没分家时,这活也是他娘亲干的。但陆大有和何翠娥会提前出言警告,叮嘱她们不能偷吃。
  更为夸张的时,有次在李雪梅炸好猪油后,何翠娥居然把脑袋凑到他和李雪梅的面前,让他们大口哈气,闻闻口腔里有没有嚼过猪油渣的香味。
  所以很多时候,哪怕馋得要死,懂事的陆福生和陆乔乔也不敢偷吃,省得李雪梅挨骂。
  但找到机会的时候,小小年纪的陆福生有时也会忍不住偷上几块,兄妹俩稍微解解馋。
  现在彻底分家了,一切都好了。他们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享用,不用想方设法偷吃,更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炸好的猪油清亮透明,比植物油稍微粘稠一些。如果天气一凉,它们便会凝结成雪白色的膏状体。
  因为家里没有专门用来过滤的筛子,所以李雪梅先用锅铲把已经变成焦黄色的猪油渣给捞起来,简单滤一下油,放入干净无水的盘子里。
  本来是一大块的肥猪肉,在被切片炸油之后,它们最终变成了一盘子的金黄猪油渣片。
  将所有猪油渣都捞起来后,李雪梅左手端着盘子,右手握着锅铲,让锅铲面平挡着盘子口。
  盘子微微倾斜,方才没能滤干净的猪油,这会儿像条细小笔直的透明黄线,缓缓流回锅中。
  “大功告成。”李雪梅一边说,一边捏着块还有些滚烫的猪油渣,美滋滋地送入口中。
  微微烧焦的猪油渣,口感酥、香、脆,不管是拿来拌菜,还是下酒,甚至拿来当零嘴,滋味都相当不错。
  陆福生嘿嘿一笑,也捏了两块猪油渣,幸福地享用着。
  啊,真香,怎么就那么好吃呢?
  至于陆乔乔,方才则忙着揉面,准备蒸一笼屉的花卷。
  现在已经过了中午,估摸着两三点的样子。她不想做饭,所以才准备弄花卷。
  做花卷的步骤很简单,跟馒头差不多,不过里头加了些葱花,且定型时不需要刻意揉成光滑面,随便整点花样即可。
  猪油冷却后,李雪梅将它倒入干净无水的油坛子里。如果只是单纯的做菜,这些猪油至少够用一个月。
  但如果她们要做小吃去摆摊,则别当另论,估计也就够用个三五次吧。
  没有把所有油都倒进坛子里,锅底里还留有厚厚一层油。等一下,陆乔乔要用来炸香酥猪排。
  因为已经腌制入味了,所以这会儿不需要再加任何调味料。
  陆乔乔用面粉和水调了个面糊,加入少许盐巴,再敲了一个鸡蛋,将它们彻底搅拌均匀。
  重新往炉膛里加入柴火,把油烧热。接着把腌制好的肉排放入面糊里,确保每一处都裹上浆,再慢慢放入锅里。
  面粉在高火状态下容易烧焦变黑,所以火候相当重要。
  当然,炸鸡排还有一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就是下锅后不能马上翻面,需要慢火将它定型固定后,再行翻面。
  这道小吃陆乔乔特别拿手,说句有点夸张的话,即便是闭着眼睛,她也差不多能干好。
  陆福生从来没有吃过、甚至没见过这玩意,他也不知道妹妹的手艺怎么会这么娴熟。
  但他能想象得到,即便他提出质疑,娘亲和妹妹也会给个风轻云淡的解释。
  所以越来越识相的他,干脆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看就对了。
  泛着诱人光泽的炸猪排一出锅,陆福生就被惊艳到了,没想到猪肉竟然能这样做。
  稍微冷却一下,陆乔乔便把它们切成手指粗细的长条,整整齐齐地码在碟子上,并往里头撒了少许辣椒粉。
  在陆乔乔切炸猪排的时候,李雪梅则做起了糖醋排骨。相对于炸猪排,糖醋排骨的做法更为简单。
    热锅后,把排骨倒入锅中,将它们慢慢煸炒一下。等它们从鲜红色变成褐色,且析出少量油或水时,便可以加入料酒、白醋、酱油和冰糖。
  快速翻炒几下,往里头加入一盘子的水。大火烧开之后,再转为小火,并盖上锅盖。等排骨被焖熟时,其骨头也入味了。
  待锅中的水煮得差不多了,再来个大火收汁,出锅后撒上少许芝麻,糖醋排骨便做好了。
  这个懒人版糖醋排骨,在现代社会的各大短视频平台皆有,只要调料的比例对了,味道绝对不会有问题。
  排骨虽然煮好了,并没有彻底完事,因为陆乔乔接下来还要做什么卤水肥肠。
  对于这道菜谱,陆福生没有任何期望值,所以没有凑过去看。尽管他们家没有厨房,陆乔乔就在门口操作。
  闲不下来的他,干脆从破旧的柴房里挑了几根粗壮的木柴,先用柴刀剁成一截截,再用斧头给劈成大小合适的小块。
  就这样,母子三人各自忙自己的,谁也没有闲下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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