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乔乔她们要去的是同安镇,那里每隔四天便会赶集一次,称为圩日。 陆家村距离同安镇并不远,走路的话大概需要半个时辰,换算成现代时间单位,也就是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听着好像是挺久的。但在古代,这个时间已经算很短了。 据说某些比较偏僻的村落,去赶个集的话还得花上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呢。 兴许是她们出发的时间比较晚,所以没有在村口遇到去赶集的村民。 “娘,乔乔,你们这是怎么了?趁太阳现在还没出来,我们得走快点,不然会很热。” 见李雪梅和陆乔乔直接站在村口路边,却不急着离开,陆福生连忙提醒道。 “我们不准备走路,打算坐牛车去镇上。”李雪梅淡定地回话。 陆福生的眼睛瞪得大大:“坐牛车?娘,这会不会太奢侈了?一人坐车要花一个铜板,三人坐车得花三个铜板,也就半个时辰的路程而已,咱们犯不着浪费呀。” 在他看来,仅仅走半个时辰的路,就能省下三个铜板,为什么要浪费钱坐牛车呢? 再说了,那牛车的速度也快不到哪里去,也就比走路快一点,根本没那个必要。 陆乔乔也一脸笑嘻嘻:“哥,才三个铜板而已,咱们能省点力气就省点力气吧。你大可放心,这点钱不会白白浪费的。” 看了看陡然变得不再勤快的娘亲和妹妹,再想想家里的条件那么差,陆福生又开口了。 “隔壁村的牛车应该没那么快过来,要不我还是用走的吧,你们在这里等车好了。只要我速度快一点,说不定正好能跟你们同时抵达镇上。” 反正他以前又不是没走路去过镇上,要让他白白浪费一个铜板,坐那慢腾腾的牛车,他还真不舍得。 “好呀,那咱们镇上见。”陆乔乔干脆利落地摆了摆手,露出一口大白牙。 陆福生果真转身,并快步往右走,准备早点抵达镇上,省得李雪梅和陆乔乔提前到达镇上,会久等他的到来。 “妈,他好憨呀,看着傻乎乎,挺有意思的。”看了看陆福生疾步快走的背影,陆乔乔小声嘀咕了一句。 李雪梅欣慰地叹了口气:“别那样说人家,好歹也是你哥哥。他只是个想替家里分忧的好孩子,这优良品德,搁现代社会里,就算打着手电筒也找不着。” 三分钟后,也许还不到三分钟,陆福生又一脸讪讪地跑了回来。 “哥,你不是要走路去镇上吗?怎么又跑回来了呢?”陆乔乔笑问。 陆福生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不自然地笑了笑:“路途太远,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所以我又回来了,准备和你们一块坐牛车。” 事实上,区区半个时辰的路程,对于常年吃苦的陆福生来说,简直是小事一桩。 但联想到娘亲和妹妹说有发财的主意,估计家里以后真的能挣大钱,他又打消了主意。反正一会儿要浪费两个铜板,多浪费一个也无妨。 再说了,活了这么多年,他坐牛车的次数屈指可数,基本是跟着陆银贵和李雪梅去远房亲戚家做客时,才能坐上一趟。 眼下分家了,挣铜板也容易多了,他自然也不想为了一个铜板,白白浪费力气。 说话间,一辆载着五六个村民的牛车,幽幽从远处驶来。
陆家村只有两户人家养了牛,且都是不大的牛犊子,不适合拉牛车载客。加上有几个村庄要经过陆家村,所以本村村民需要坐牛车,只要在路边等即可。 牛车不是特别大,但大家挤一挤的话,也能坐上十来个人。 李雪梅一上车便和隔壁村的妇女们聊天,陆乔乔和陆福生则反方向坐在车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兴许是原主之前很少和陆福生聊天,所以在陆乔乔引导陆福生闲聊的时候,他多少有点拘谨放不开。 有个约莫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认真瞧了斯斯文文的陆福生几眼后,故意撞了撞李雪梅的胳膊,并加大了音量。 “我说大妹子,你这儿子长得可真俊,一看就是个好的,你有没有给他说亲?咱们刘家村有好几个不错的妮子,要不要我帮你牵下线?” 明明人家只是开口一提,别说八字没一撇了,就连标点符号也没一个,可陆福生却像煮熟的虾子一样,满脸通红通红。 见李雪梅笑吟吟,似乎有心讨论自己的婚事,陆福生又焦急地摇了摇头,表明自己没想法。 李雪梅于是婉拒道:“我儿子现在年纪还小,我想等他挣了大钱之后,再给他说个好媳妇。” 对方不死心,继续说服:“哎呦,我的大妹子,你是不是傻呀,娶媳妇生娃娃又不耽误挣钱,难道你就不想早点抱孙子?” “我们刘家村的那几个妮子,长相和性子是一等一的好,配你儿子绰绰有余,你当真不动心?”biqubao.com 另一个妇人也跟着插话:“我娘家那边也有两个年纪合适的好姑娘,脾气温顺,不生是非,以后绝对是妥妥的贤妻良母。” 这年头,一旦做媒成功了,至少能得两百个铜板的媒人钱。成亲当天,媒人还能得个不小的谢媒红包。就连将来生孩子后,男方也必须提只老母鸡给媒人。 所以呢,很多妇女见着适龄的男女,都会想方设法给他们说亲。反正也就花点时间动动嘴皮子的事,成不了也没关系,但如果成了,便能白赚一大笔。 陆福生见几人聊得很起劲,心里那个急,所以又朝陆乔乔使了个眼色,让她帮下忙。 陆乔乔知道陆福生是真的不想这么早考虑男女之事,所以脆声开口了。 “婶子,我早就听人说过,你们刘家村的姑娘不仅长得好看,而且手脚又勤快麻利。但我那上了战场的爹才刚死去没多久,我哥得守孝三年,这几年都不能谈婚论嫁。” 对方听到“守孝”二字,便没再坚持:“哦,那还真是可惜呀。没事,三年后你们若是需要说亲,随时可以找我,我家在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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