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沈梅她们过来,大家打过招呼就一起坐下了。郑向国占的地方不小,都坐下,并不算拥挤。 这会儿电影还没开始,孙秋和沈梅就在一边凑在一起说话,余树和郑直树也凑在一起聊天。 晒谷场上因为人太多,声音太杂,太吵。说话时,不凑的近点儿,是真听不见。 现在的电影就是在一块布上放的,因为没有电,是用村里的拖拉机带的。 等天黑之后,放电影的屏幕就亮了起来。 今晚的电影,是地道战,就算是天黑放的,电影都看不太清。 但是开始放电影之后,晒谷场上,就安静了下来。没有人在说话,安静的听着电影里的声音。 这地道战,余荞真的是看过好多遍了,但是今天在村里看,就觉得格外有意思。 今天晚上的电影,从七点开始放,一直放到了快十一点,放了两个影片。 等第二个电影落幕,虽然已经很晚了,但是大家都有些意犹未尽。 离开的时候,晒谷场上,都是讨论电影声音。 这会儿农村是有手电筒的,虽然灯光有些黄,可是不影响照明。 每个人离开的时候,都拿着自己带来的凳子。 余荞她们出来晒谷场,跟沈梅她们叮嘱了一声。然后看着她们,跟着村里的队伍往回走了,才转身回了家。 回到家洗好睡觉的时候,都快十二点了。 回到农村,三个孩子晚上是跟着,爷爷奶奶睡的。 回到屋里,郑向国铺被,余荞就在那伸腰。 坐了四个小时,这会儿,余荞只觉得,自己腰酸屁股疼。 村里这种木板定的小板凳,坐的时间长了,真的会坐的屁股疼。 而且看电影的时候,余荞她们是被围在中间的,不好起来活动,会挡后面人的视线。 郑向国铺好被,看着余荞道:“腰酸?” 余荞点点头,“有点,坐的时间太长了。” “上来,我给你揉揉。”郑向国把枕头放好,招呼余荞。 余荞笑了,来到炕沿边,在郑向国脸上亲了一口,高兴道:“郑向国,你真好!” 余荞说完就上了炕,然后趴在了被子上。 郑向国就动手,开始给余荞按摩了起来。 郑向国虽然没学过按摩,但是这么多年下来,给余荞按腰算是很有经验了。 在郑向国轻柔又舒服的按摩下,余荞很快就困了。郑向国本来还在和余荞说话的,听着她越来越含糊的声音。 就没在打扰她,安静又认真的给余荞按摩腰。 几个呼吸间,余荞就睡着了。郑向国把手电关了,然后把人搂到怀里,也跟着睡下了。 夏天的时候,晚上余荞要是先睡了,郑向国就能搂着媳妇睡。当然半夜余荞热醒,还是会挪地方。 但就算如此,郑向国也很满足。 第二天吃过早饭,孙秋和郑直树出去串门了,余荞和郑向国就进了山。 余荞很喜欢山里的野菜,菌菇之类的。虽然在京市时,家里也会晒干了给她们寄。 可是晒干的,和从山上采下来就吃,味道就要差很多。 所以回来之后,余荞吃野菜和菌菇就特别凶,就想吃过瘾。 不然下一次吃,就不知道要在什么时候了。 余荞和郑向国上山,汤圆带着双胞胎就下了河。 这里村边有一条河,河水不大,最深的地方还不到孩子的小腿。 每年夏天河里,就是农村孩子的乐园。而村里的妇人,就喜欢来河边洗衣服。 汤圆他们这两天喜欢下河,还抓到过鱼。 所以今早余荞上山前,就给汤圆下达了任务,让他尽量多抓些鱼回来。 汤圆不知道妈妈要干什么,但是抓鱼他喜欢,高兴的领了任务,带着双胞胎就去了河边。 余荞在山上,只要是吃的都不放过。偶尔还会抓几只野味。 在这宁静,只能听到些许鸟叫的树林里,二人在里面穿梭,让郑向国特别喜欢。 不对,应该说,只要能和余荞单独在一起,做什么郑向国都喜欢。 二人在中午之前,就带着大丰收回了家。 郑向国进家,就去厨房做饭了,余荞在院子里,摘野菜,摘菌菇。 孙秋刚好回家,准备做午饭,看到余荞采回这么多东西。 知道郑向国在厨房,就和余荞一起在院子里摘菜。 现在的野菌菇,特别好吃,只用辣椒炒一下,好吃又下饭。 野菜过水,然后凉拌,味道也很独特。 余荞和孙秋把中午吃的摘够了,就拿去厨房给郑向国。剩下的收拾一下,晒上。 这边刚收拾好,汤圆也提着水桶,带着双胞胎回来了。biqubao.com 余荞过去看了一眼,看着汤圆道:“儿子不错,没少抓啊!” 荔枝在旁边道:“妈妈!荔枝也没少抓。” 余荞接过水桶,看着荔枝道:“荔枝和包子也很棒,妈妈给你们做好吃的。” 进屋里拿了盆出来,余荞和孙秋又把鱼摘了出来。 之后余荞就进屋准备炸面鱼了,其实这河鱼放点辣椒,用酱炖出来也特别好吃。 可今天中午已经有两道辣菜了,余荞就准备把河鱼炸了吃。 河鱼洗干净,放上调料腌制一下,在锅里放上油,等油热。 腌好的鱼,下锅前,还要在粘糊里滚一下,然后放在热油里,炸到金黄色就可以出锅了。 汤圆他们抓到的鱼全部炸出来,足足有三大盘子。 午饭一上桌,看着金光色的河鱼,虽然没吃过,就知道一定特别好吃。 虽然这种河鱼在这边很长见,但是真没什么人吃。就是家里的孩子,夏天抓回家的鱼,也都喂鸡了。 余荞原来在娘家,也在河里抓过。但那时候日子不好过,她就没霍霍油,炸着吃。 就是用辣椒和大酱,炸个鱼酱吃。 在村子里这种河鱼,没有土腥气。味道还好,做起来特别好吃。 余荞的炸河鱼一上桌,吃过以后,就让人停不下来。 外面的粘糊香,包裹在里面的河鱼又特别鲜。郑直树尝过一个,就招呼孙秋倒点酒。 老两口喝着酒,米饭没吃多少,吃了一大盘子的炸河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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