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荞才想起来,郑向国十六岁就去当兵了,应该没在乡下看过电影。 郑向国听余荞这么问,摇摇头。“没看过,不过,乡下看电影,还能比在电影院看的好啊?” 余荞放下梳子,上了炕,笑着道:“那不一样。既然你也没看过,正好,明天你和孩子都体验一下,毕竟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郑向国躺下,顺手把余荞搂进怀里,“怎么?乡下看电影,这么不同吗?” 余荞推了推郑向国,“不同之处,你明天看过就知道了。还有,我不要你搂着,我没法睡觉。” 这会儿可是暑热的时候,晚上开着窗都不怎么凉快。 郑向国还像个锅炉似的,能让他挨着自己睡,都是因为自己喜欢他。 感受到余荞的动作,郑向国无奈的后退了一点。每到夏天,余荞都不愿意给自己搂着。 所以郑向国更喜欢冬天,因为,晚上睡觉的时候,余荞都会主动过来搂着他。 第二天村里人明显都特别高兴,走路都带风的那种。 吃过午饭,下午就有人到晒谷场上占地方了。为了看电影,也不嫌热,自己拿着凳子,然后还有给家里人占地方。 余荞也想有个好位置,睡过午觉,就让郑向国去晒谷场。 现在一个村放电影,邻村都会过来看。所以余荞让郑向国多占点儿地方,顺便把自己爹娘哥哥们的地方也占出来。 郑向国手里被余荞塞了个小板凳,听着她嘱咐了一堆,就被推出了门外。 看着余荞的背影,郑向国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凳子。 就这小板凳,现在这个时间,他往晒谷场一坐,估计比电影还吸引人目光。 虽然他出任务的时候,什么都体会过。可是现在的情况,似乎也…太接地气了。 可这是媳妇给下达的指令,郑向国只能听从。 无奈的笑笑,郑向国刚转过身,就看到了好几个拿着凳子,往晒谷场去的。 不过人家都是半大小子,他就有点独树一帜了。可这会儿,他都不知道汤圆他们去了哪儿。 三个孩子自从回了乡下,就撒欢了。每天除了吃饭能看到人,其他时候想找都不知道去哪找。 郑向国拿着凳子,略微有些僵硬的,跟着一群半大小子去了晒谷场。 等郑向国到了晒谷场,就看到晒谷场已经来了好多人。大家坐的都不近,明显都是给家里人占地方的。 不过有一点挺一致的,就是现在过来的人,都是半大小子,其中还有几个姑娘。 郑向国拿着凳子,就觉得自己跟着他们坐,真的有些另类。 可因为余荞的叮嘱,郑向国还是很用心的挑了一个,好一点的地方。 只不过他没坐在小板凳上,只是把凳子放在地上,自己在那儿站着。 这会儿就是郑向国在努力,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都做不到。 就他的身影,往晒谷场上一站,就算晒谷场上来的都是孩子,目光也都在郑向国身上。 虽然如此,郑向国也表现的很从容,他也知道,现在的自己,看着应该…很傻。 随着时间的推移,晒谷场上的人越来越多,也有了妇人,和男人的身影。 郑向国就如老僧入定了一样,只要没人过来,他就能一直不动。 因为看电影,今天家里的晚饭都提前了。 三个孩子先吃的,他们吃完,余荞就让他们去晒谷场,把爸爸替换回来。 汤圆带着双胞胎,就直接往晒谷场去了。 汤圆他们还没进晒谷场,远远就能看到自家老爸的背影。就算晒谷场上的人特别多,郑向国的身影也是最显眼的一个。 汤圆他们往郑向国那儿走,还没到地方,郑向国就转身看了过来。 他一直是闭目养神的状态,但是周边的声音他都能听得到。 自家孩子的脚步声,一出现郑向国就听出来了。 不过他没有动,等着三个孩子过来。 汤圆他们到了郑向国面前,高兴的喊了声,“爸爸!”然后就说了,妈妈让他回去吃饭。 郑向国知道这会儿三个孩子过来,一定是余荞给指使过来的。 终于能回去了,郑向国走之前在三个孩子头上摸了一下,叮嘱他们看好地方。 就迈着沉稳的脚步回去了。 余荞看到郑向国的身影,赶紧迎了过来,对着郑向国笑的特别好看。 看着余荞的模样,郑向国就觉得自己为她做什么都值得。 一家四口吃了晚饭,都收拾好以后,就一起去了晒谷场。 这次出门,几人都拿着凳子,这种小板凳,就是木板加了腿,特别好做。所以谁家都会有几个,平时在院子里坐着方便。 到了晒谷场,天还没黑,这会儿时间还早。孙秋就找关系好的妇人说话去了,郑直树也去找人聊天了。 余荞和郑向国带着三个孩子,在原地等着。 只不过二人一起往外面张望着,寻找沈梅她们的身影。不过这会儿晒谷场上的人,特别多。 还有人在往这边来,再加上天有些暗,所以并不容易找人。 不过郑向国眼力好,沈梅她们一过来,他就看到了人。让余荞她们在原地等着,自己就出去迎人了。 沈梅她们今晚提早吃过饭,就一起过来了。 不过年岁小的孩子没带,两个孕妇没过来。余大林和余大刚,不放心家里,也没过来。 就算这样,沈梅她们这大大小小的,也过来了十个人。 要是原来,邻村放电影,沈梅早就安排家里人早早过来占地方了。不过这次电影是在红旗大队放,沈梅就没让人过来。 她知道余荞会帮忙占地方,所以是吃过晚饭后,一起过来的。 这会儿,晒谷场都快坐满了,刚到地方,沈梅还不知道怎么找人呢,郑向国就过来了。 郑向国对着沈梅和余树喊了,“爹!娘!”又对着余大河他们喊了,“哥!嫂!” 几个孩子叫了,“姑父!”打过招呼后,郑向国就带着人,往里走。 这会儿,孙秋和郑直树已经回来了,和余荞一起等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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