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263章 正月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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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荞她们从海市到家,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
  晚上,郑向国和余荞一起做的晚饭,临近年关,两人在一起做饭,氛围都让人觉得幸福。
  吃过饭,一家人又在外面转了转,才回去洗漱睡觉。
  随着年关的临近,郑向国晚上的时候又变得格外热情。
  虽然余荞觉得自己该习惯了,可还是会累。
  过年要准备的东西,因为有郑向国,余荞倒是没那么忙了。偶尔闲暇时,就会在书房画小人书。
  这小人书因为孩子喜欢,余荞想着是不是能发给编辑。印刷上市,一定特别受欢迎。
  不过荔枝虽然有了小人书,可看到余荞在书房画小人书,就天天在书房守着。
  只不过这次的小人书,余荞没有给她,但是让荔枝可以在书房看。
  忙忙碌碌好几天,时间进入了八零年。
  在年前真的特别忙,做吃的,收拾屋子,洗洗涮涮,还要大扫除。可是在年后就会格外清闲,过年那天就是分水岭。
  八零年以后,国家就会进入飞速发展的阶段。
  而有能力又敢想敢拼的人,也会随着时代,开启人生新的篇章。
  年初二,郑向国就回部队了,因为职位,就算是过年,他也就只放了一天假。
  在郑向国去部队以后,余荞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画小人书身上。
  荔枝现在找到了新乐趣,就是和小姐妹分享自己的小人书,给她们讲小人书里的故事。
  看荔枝终于不再想着做老大,和别人斗输赢,余荞别提多欣慰了。
  在年初十,余荞也把自己准备的几本小人书,寄了出去。
  然后还留了自己在京市的地址,这样出版社那边有事,也可以和自己沟通。
  在余荞上大学这两年,她原来的编辑,有催过余荞写书。
  不过余荞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动笔,放松了两年,今后她还是会适当的写一写。
  小人书告一段落,距离她回京市,也就只有四五天的时间了。
  虽然寒假有两个多月,可是回来的日子就感觉过的特别快,这还没感觉,就又快要准备离开了。
  之后几天,在郑向国去部队的时候,余荞就会带着双胞胎出去转转。
  和几个相处不错的朋友道了别。
  宋春香只年前忙的时候,没过来,过完年后,又经常到余荞这来。
  知道余荞要回京市了,虽然她们可以通信,可心里还是有淡淡的不舍。
  眼看就要正月十五了,余荞准备过了十五,再走。
  去年过年,因为开学时间早,她们都没能陪郑向国过十五。
  知道余荞能留在家里,过完十五在回去,郑向国就提议带她们去部队过十五。
  虽然部队里现在没有文工团了,但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部队里还是会组织节目。
  虽然是一群男人,可节目还是很有意思的。郑向国去过一次,就想带余荞去见识见识。
  去年余荞不在家,郑向国被梁有福拉去的,今年才有了想法。
  正月十五这天,余荞她们正常起来,上午在家收拾了一下。
  部队的表演会在下午开始,去之前余荞给三个孩子带了点心,还有水
  在中午的时候,一家人又吃了元宵。下午,郑向国就带着余荞和孩子往部队去了。
  到了部队,他们刚下车,就遇到了同时过来的墨连胜和一个看着特别端庄的妇人。
  看到她余荞知道,她就是墨玉琪的母亲,因为墨玉琪长的,其实很像自己的母亲。
  墨玉琪的母亲,看着应该有五十岁左右了。而且她行动间,看就知道她家教很好。
  就算是过去这么多年,身上还带着大家闺秀的气质。
  不过墨玉琪虽然长的像母亲,可性格应该是随了父亲。虽然有母亲的教导,成长的也是落落大方。
  可能因为时代的不同,墨玉琪身上并没有她母亲身上的那种气质。
  看到墨连胜,郑向国就带着余荞她们过去了。
  墨连胜看到郑向国他们过来,就和古清雪等了等。
  郑向国走到近前,对墨连胜敬了礼,“墨军长!”
  墨连胜回敬一礼,“郑师长!”
  余荞对着墨连胜点点头,说了句,“墨军长好!”
  然后看着古清雪笑了笑道:“夫人也好!”
  古清雪听墨连胜叫郑向国为师长,面对余荞时也客气很多。回道:“你不用那么客气,我叫古清雪,你可以叫我一声雪姨,。”
  古清雪说话的声音,不紧不慢,又特别有亲和力。
  听着古清雪的话,余荞说话都不自觉,带着规矩,回道:“雪姨!很高兴认识你,我叫余荞,你唤我名字就可以。”
  说完,余荞又跟古清雪介绍了自家的三个孩子。
  虽然第一次见,可余荞和孩子礼仪很好,古清雪对她们感官不错。
  几人说了几句话,就准备一起去操场。
  可能是因为和古清雪一起走,今天的荔枝都规矩很多。
  部队里过年过节,虽然会给他们放假,让他们热闹热闹。
  但是大多数人还坚守在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流程。
  在部队里看表演很随意的,前面的直接坐在地上,后面的会坐个凳子,在后面就都是站着的了。
  不过他们围的场地大,还是能容纳不少人的。
  因为知道余荞她们过来,梁有福早就带着人给摆好了椅子。
  余荞她们到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不少人了。
  墨连胜看着郑向国,提议他们可以一起坐。biqubao.com
  郑向国和余荞对视一眼,然后欣然同意了。
  墨连胜对于自己媳妇也很无奈,虽然他们来海市好多年了,可是古清雪并没有什么朋友。
  部队里的军嫂,她总是和人家相处不来。
  这也是墨连胜比较头疼的事,他总觉得自己媳妇太孤单了。
  今天看到余荞,墨连胜能感觉到,古清雪不排斥余荞,才有了这个提议。
  其实这也是,古清雪第一次来部队。也是墨连胜说服了她好久,她才点头同意的。
  可是现在到了地方,还没有入座,古清雪眉头就皱了起来,但她既然答应了墨连胜,也就没有说回去的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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