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荞她们从海市到家,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 晚上,郑向国和余荞一起做的晚饭,临近年关,两人在一起做饭,氛围都让人觉得幸福。 吃过饭,一家人又在外面转了转,才回去洗漱睡觉。 随着年关的临近,郑向国晚上的时候又变得格外热情。 虽然余荞觉得自己该习惯了,可还是会累。 过年要准备的东西,因为有郑向国,余荞倒是没那么忙了。偶尔闲暇时,就会在书房画小人书。 这小人书因为孩子喜欢,余荞想着是不是能发给编辑。印刷上市,一定特别受欢迎。 不过荔枝虽然有了小人书,可看到余荞在书房画小人书,就天天在书房守着。 只不过这次的小人书,余荞没有给她,但是让荔枝可以在书房看。 忙忙碌碌好几天,时间进入了八零年。 在年前真的特别忙,做吃的,收拾屋子,洗洗涮涮,还要大扫除。可是在年后就会格外清闲,过年那天就是分水岭。 八零年以后,国家就会进入飞速发展的阶段。 而有能力又敢想敢拼的人,也会随着时代,开启人生新的篇章。 年初二,郑向国就回部队了,因为职位,就算是过年,他也就只放了一天假。 在郑向国去部队以后,余荞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画小人书身上。 荔枝现在找到了新乐趣,就是和小姐妹分享自己的小人书,给她们讲小人书里的故事。 看荔枝终于不再想着做老大,和别人斗输赢,余荞别提多欣慰了。 在年初十,余荞也把自己准备的几本小人书,寄了出去。 然后还留了自己在京市的地址,这样出版社那边有事,也可以和自己沟通。 在余荞上大学这两年,她原来的编辑,有催过余荞写书。 不过余荞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动笔,放松了两年,今后她还是会适当的写一写。 小人书告一段落,距离她回京市,也就只有四五天的时间了。 虽然寒假有两个多月,可是回来的日子就感觉过的特别快,这还没感觉,就又快要准备离开了。 之后几天,在郑向国去部队的时候,余荞就会带着双胞胎出去转转。 和几个相处不错的朋友道了别。 宋春香只年前忙的时候,没过来,过完年后,又经常到余荞这来。 知道余荞要回京市了,虽然她们可以通信,可心里还是有淡淡的不舍。 眼看就要正月十五了,余荞准备过了十五,再走。 去年过年,因为开学时间早,她们都没能陪郑向国过十五。 知道余荞能留在家里,过完十五在回去,郑向国就提议带她们去部队过十五。 虽然部队里现在没有文工团了,但是在过年过节的时候,部队里还是会组织节目。 虽然是一群男人,可节目还是很有意思的。郑向国去过一次,就想带余荞去见识见识。 去年余荞不在家,郑向国被梁有福拉去的,今年才有了想法。 正月十五这天,余荞她们正常起来,上午在家收拾了一下。 部队的表演会在下午开始,去之前余荞给三个孩子带了点心,还有水 在中午的时候,一家人又吃了元宵。下午,郑向国就带着余荞和孩子往部队去了。 到了部队,他们刚下车,就遇到了同时过来的墨连胜和一个看着特别端庄的妇人。 看到她余荞知道,她就是墨玉琪的母亲,因为墨玉琪长的,其实很像自己的母亲。 墨玉琪的母亲,看着应该有五十岁左右了。而且她行动间,看就知道她家教很好。 就算是过去这么多年,身上还带着大家闺秀的气质。 不过墨玉琪虽然长的像母亲,可性格应该是随了父亲。虽然有母亲的教导,成长的也是落落大方。 可能因为时代的不同,墨玉琪身上并没有她母亲身上的那种气质。 看到墨连胜,郑向国就带着余荞她们过去了。 墨连胜看到郑向国他们过来,就和古清雪等了等。 郑向国走到近前,对墨连胜敬了礼,“墨军长!” 墨连胜回敬一礼,“郑师长!” 余荞对着墨连胜点点头,说了句,“墨军长好!” 然后看着古清雪笑了笑道:“夫人也好!” 古清雪听墨连胜叫郑向国为师长,面对余荞时也客气很多。回道:“你不用那么客气,我叫古清雪,你可以叫我一声雪姨,。” 古清雪说话的声音,不紧不慢,又特别有亲和力。 听着古清雪的话,余荞说话都不自觉,带着规矩,回道:“雪姨!很高兴认识你,我叫余荞,你唤我名字就可以。” 说完,余荞又跟古清雪介绍了自家的三个孩子。 虽然第一次见,可余荞和孩子礼仪很好,古清雪对她们感官不错。 几人说了几句话,就准备一起去操场。 可能是因为和古清雪一起走,今天的荔枝都规矩很多。 部队里过年过节,虽然会给他们放假,让他们热闹热闹。 但是大多数人还坚守在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他们也有自己的一套流程。 在部队里看表演很随意的,前面的直接坐在地上,后面的会坐个凳子,在后面就都是站着的了。 不过他们围的场地大,还是能容纳不少人的。 因为知道余荞她们过来,梁有福早就带着人给摆好了椅子。 余荞她们到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不少人了。 墨连胜看着郑向国,提议他们可以一起坐。biqubao.com 郑向国和余荞对视一眼,然后欣然同意了。 墨连胜对于自己媳妇也很无奈,虽然他们来海市好多年了,可是古清雪并没有什么朋友。 部队里的军嫂,她总是和人家相处不来。 这也是墨连胜比较头疼的事,他总觉得自己媳妇太孤单了。 今天看到余荞,墨连胜能感觉到,古清雪不排斥余荞,才有了这个提议。 其实这也是,古清雪第一次来部队。也是墨连胜说服了她好久,她才点头同意的。 可是现在到了地方,还没有入座,古清雪眉头就皱了起来,但她既然答应了墨连胜,也就没有说回去的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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