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零随军后我被最强战神娇宠_第262章 写字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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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小瞧遗传的基因,那真的是有依据的。
  余荞听宋春香讲了半天故事,最后挺心疼她的,就决定给宋春香做顿午饭。
  其实是她们说的太晚了,余荞她们就留在宋春香家吃了饭。
  吃午饭的时候,黄美娇对宋春香道:“妈妈!我也想要小人书。”
  小人书?宋春香听得有点懵。
  余荞就在宋春香旁边,就给她做了解释。
  知道事儿是余荞捅咕出来的,宋春香下午就留下了余荞,教她给黄美娇做小人书。
  两个人做了一下午,宋春香差不多就会了。但是她的动手能力太差了,这小人书做的,只能说聊胜于无。
  下午余荞回家,就到了做晚饭的时候。
  等晚上郑向国来,吃过饭。回屋后,余荞就把今天在宋春香那里听到的,都说给了郑向国听。
  之后几天,余荞经常带着孩子,去宋春香那。
  余荞知道宋春香表面是恢复过来了,心里还是有阴影的。
  她每天过去,二人说说话,就能缓解她胡思乱想的情绪。
  回家的日子过得好像格外快,余荞觉得没几天呢!时间就又到年底了。
  然后在年底,郑向国请了一天假。余荞准备去海市,看看刘敏和王燕,顺便看看她们的公司。
  回来的时候,正好置办些年货。
  一家五口去了海市,余荞她们直接去了海市,总公安局。
  这条路郑向国比较熟悉,因为他有时会来找蔡国庆。
  蔡国庆是海市公安局副局长!
  她们到了地方,郑向国就下车进去找人了,荞带着孩子在车上等着。
  这里是公安局,是比较严谨的地方,余荞就不准备带孩子进去了。
  郑向国进去没一会儿,就和蔡国庆一起出来了。
  蔡国庆上车,互相打过招呼,然后蔡国庆开车,就去了刘敏的公司。
  刘敏和王燕的公司,写字楼还是挺不错的。
  在八零年代,能把公司开到二十层高的写字楼里,也是本事。
  蔡国庆是来过的,直接就带着余荞他们,往楼上去了。
  刘敏虽然服装厂做的不错,也开了公司。现在也只不过买了,这里的第十八楼,这还是因为现在的房价低。
  几人刚到十八层,王燕正好往外走,看到她们,直接就快步走了过来。
  对着余荞惊喜道:“荞妹子你终于来了,我昨天还和敏姐说,你别是不过来了。”
  王燕说完,又跟蔡国庆,郑向国打了招呼。
  汤圆和双胞胎也喊了一声,“燕姨!”
  王燕低头看着荔枝,夸赞道:“荔枝好像更漂亮了。”
  荔枝被夸,高兴的回了一句,“燕姨也越来越漂亮了!”
  王燕揉了揉荔枝的头,道:“才几天没见,这小嘴也越来越甜了。”
  几人跟着王燕走了进去,王燕先带着她们往刘敏的办公室走。
  王燕在公司里是二把手,所有员工看到王燕迎人进来,都好奇的看了过去。
  当看到余荞这一家人的时候,那真是,目光都收不回来。心里纷纷赞叹,这一家长的都太违规了吧!
  随着他们往里走,真的是收获了无数赞叹的目光。
  就因为余荞她们一家太漂亮,让大家都忽略了,跟在郑向国身边的蔡国庆。
  刘敏在办公室里,隐隐听到外面有动静,就开门出来看看。
  当看到余荞她们,那真的是惊喜的不得了。
  过去和余荞她们打了声招呼,然后直接就把荔枝抱了起来。
  先亲了亲荔枝的小脸才道:“宝贝!你可真是想死姨姨了。”
  荔枝被亲也不嫌弃,说道:“荔枝也想姨姨,就是这路太远了,它阻挡了我们见面。”
  刘敏听荔枝说话,就能高兴的,乐呵半天。
  几人在一众人好奇的目光下,一起进了刘敏的办公室。
  今天过来,余荞她们在家走的很早,但是折腾到这会儿,也快十点多了。
  余荞她们进门,王燕就招呼人,给送了水。
  说了会儿话,知道余荞她们下午没时间。王燕就对着余荞道:“趁着这会儿还有时间,我带你转转咱们公司吧!”
  余荞看着王燕,笑着道:“燕姐说笑了,这公司只是你和敏姐的,我不过就是捡了个便宜罢了。”
  王燕伸手指了指外面,“我们这公司能开起来,荞荞你功不可没。不管是谁,都不能抹除你的付出。”
  刘敏抱着荔枝和她说话呢,听到那边余荞和王燕的对话。抬头说了一句,“燕子说的对,余荞你可不能妄自菲薄。”
  余荞听着二人一唱一和的,直接对王燕道:“不是要看看公司吗?咱们走吧!”
  王燕笑笑,就和余荞出去了。
  来到外面,王燕带着余荞参观公司。一路上公司里的人,都会时不时偷看余荞一眼。
  王燕靠近余荞小声道:“荞荞!幸好你不在公司里工作,不然这公司里的人,可做不出业绩了。”
  余荞听王燕的话,笑着道:“没那么严重,他们也只是好奇罢了,我要是天天在这,也就没人看了。”
  王燕不认同余荞的话,这好看的人,就是天天看,也是看不腻的。
  两人在公司里转一圈,然后就一起回了刘敏的办公室。
  刚才在设计部的时候,王燕看到大家好奇的目光,其实挺想把余荞介绍一下的。
  好在,她忍住了,因为如果介绍了余荞,她们两个。估计一时半会儿走不出设计部。
  眼看快十一点了,刘敏和王燕就提前下班了,准备和余荞她们一起吃顿饭。
  几人就近找了一家,比较不错的饭店吃了饭。
  因为关系不错,这一顿饭吃的特别热闹。
  吃过饭余荞她们就要离开了,刘敏真的特别舍不得。
  抱着荔枝,就像有说不完的话一样。
  蔡国庆看自己媳妇这样,也很无奈。他们没有闺女的命,而且他原来也不知道,自己媳妇这么喜欢女儿。
  等跟刘敏她们分开以后,余荞和郑向国直接就去了商场。
  他们用了一个多小时置办年货,然后就往回走了。其实他们要买的东西不多,也是因为余荞挑剔,不想在驻地商业街对付罢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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