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汤圆没事也会教双胞胎数数,不过见效不大。 等双胞胎的生日过了,就进入了二月,汤圆也要三生了。 在汤圆生日的前一天,郑向国和余荞说了教汤圆学武的事。 余荞虽然觉得汤圆有点小,可是现在慢慢练起来也可以了,所以,也是赞同郑向国的决定。 汤圆生日的当天晚上,郑向国就跟汤圆说了,明天开始要起来学武了。 汤圆对于能练武,是很高兴的,他真的很崇拜,收音机里说的武林高手。 从这一天开始,汤圆每天四点就起来了。郑向国会在家里教汤圆一个小时,然后再去部队。 余荞每天还是在复习,和写书。在三月份的时候,余荞第四本书也终于写完了。 这一本书余荞光稿费就拿了六千多,眼看家里的存款就快两万了,余荞的心里都有了底气。 在第四本书完结以后,余荞就只专心复习了。 郑向国原来看到余荞在看高中课本,只是以为她是无意间翻翻。 现在晚上回来,就看余荞的全部心神,都在复习功课上,这就让郑向国心里有了点猜测。 余荞的不同,郑向国早就发现了。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他不是傻的。他的侦查能力自认还算不错,而且余荞又从不隐藏自己。 而且在看过余荞的第二本书后,郑向国心里就有了猜测。 但是他不会去问余荞,就算她是重生的又怎样,她是自己媳妇,这才是真实的。 余荞的第二本书,里面就有重生的桥段,郑向国看到了,所以猜测余荞可能是重生的。 现在,郑向国看余荞这么认真的复习,结合自己收到的消息,他猜测恢复高考的时间应该很近了。 余荞虽然在做题,但是郑向国看她的时候她感觉到了。 在郑向国转身出去以后,余荞看着郑向国的背影。她知道,自己在郑向国对自己有猜测,但是那又如何。 郑向国对她的感情,余荞还是很有自信的。就算自己跟郑向国说了自己的来历,可能郑向国最关心的点,就是自己前世,是不是有过男朋友。 想到这,余荞还有点期待,不然,晚上和郑向国说说。 郑向国去做饭了,余荞就没有再复习。那边汤圆在教双胞胎数数,余荞直接就起身去了厨房。 余荞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郑向国利落的动作,就觉得这一幕画面很美。 郑向国很高,做饭的时候,腰弯的弧度也很深。 他的手很大,拿着锅铲的时候,就像大人拿着小孩的玩具。 就算这画面看着有些别扭,可余荞就觉得这一幕很美。 他是部队里的战神啊!多少人崇拜他,敬仰他。可是他却愿意为自己洗手做羹汤,任劳任怨,只把自己放在心尖上。这样的男人,怎么能让她不爱呢。 郑向国感觉到了余荞的注视,只以为余荞是饿了,所以做饭的速度都快了不少。 等把晚饭都做好,郑向国才抬头看着余荞。语气温柔,“饿了?饭好了,我们吃饭。” 余荞点头,跟着一起把饭端到了里屋。 等几个孩子洗漱好,就开饭了。 双胞胎现在还不会自己吃饭,余荞和郑向国吃饭的时候,顺便喂着他们。 吃过饭,二人带着孩子在院子里转了一会儿,才回屋睡觉。 等孩子睡着以后,郑向国就抱着余荞去了大屋。biqubao.com 自从汤圆大一点,二人夜间生活都会换个房间。 余荞很老实的靠在郑向国的胸口上,等自己被他压在了身下,才及时叫停。 “郑向国!我们说说话吧!” “说什么,你觉得我这个状态,是能说话的时候吗?”郑向国闪开,余荞阻挡他动作的手。 “别,我的事你都不好奇吗?” 郑向国的动作的顿了顿,“那你,有喜欢过别的男人吗?” 余荞本想摇头的,可是看着郑向国的状态,只要她摇头,今晚可能都没有说话的机会了。 所以余荞反问了一句,“我要是喜欢过别的男人,你要怎样。” 听到这话,郑向国身上的气息直接就变了。从余荞身上下来,然后把余荞死死的搂紧了怀里。 郑向国用手抚摸着余荞的后背,动作有些慌。“把那人忘掉,好不好?” 这么多年下来,余荞现在就是他的命,所以余荞心里要是有别人,他真的会慌。会怕。 感受到郑向国的慌乱,余荞后悔了。紧紧的回抱着郑向国,“对不起!我瞎说的,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人,唯一让我动心的,只有你。” “真的?”郑向国的声音还有些不稳。 余荞点头,“真的!只有你。” 余荞的话,郑向国信了,因为她从不骗自己。 想到这,郑向国一个翻身又把余荞压在了身下,这一次他没有别的想法。“说吧!我今晚不做别的了,就听你的故事。” 余荞用手指戳了戳郑向国的胸口,“我们换了姿势在说,可好。”余荞觉得这个姿势,很没有安全感,自己好似随时都能被郑向国吃掉。 郑向国语气很认真,“不换,就这样,很好。” 余荞:“……” 并没有觉得。 虽然感觉很不对,余荞还是把上辈子的事说了一遍。 郑向国听余荞说完,声音里都带着笑。“我原来还以为你是重生的,却没想你是另一个世界穿过来的。” 说到这郑向国顿了顿,“我感觉你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找我。” 郑向国这话说完,想到了什么,又问了一句。“那你前世力气也很大吗?” 余荞摇头,“没有,就是正常的普通人。” 余荞想了想,“我过来的时候,这个身体的记忆里,自己的力气也不大。” “但是我过来以后,慢慢的就发现,自己的力气很大,而且每天都有增长。” 说到这儿余荞皱了皱眉,“还有一点,就是我在原来的世界时,总会觉得脑袋有些发闷,就像被蒙上了阴影似的。可是和这个身体融合之后,我就觉得自己的脑袋变得通透了。” “好像那一层无形的隔膜消失了。” 余荞说到这,心里也忍不住想,这是为什么。原来她并没有注意这些,可是今天说起来,就觉得,好似哪里不对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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