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荞脸蛋红红的,独自缓了一会儿才进屋。 进屋就看到,荔枝在郑向国怀里一蹦一蹦的,嘴里还,“啊!啊!啊!”个不停。 郑向国没有接荔枝的话,又哄着她道:“荔枝!叫爸爸,爸爸就陪你说话。” 荔枝只当爸爸回应了自己,又“啊!啊!啊!”的说了一通。 父女俩鸡同鸭讲了半天,余荞都看笑了,荔枝也没有叫爸爸。 汤圆看着妹妹没给爸爸面子,心里就舒服了,这么看妹妹还是最喜欢自己的。 汤圆得意的表情没有收敛好,被郑向国看到了。 郑向国把荔枝放到了炕上,看着汤圆暗自思量了起来。 汤圆眼看就四岁三生了,练武应该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自己就是小时候没有地方学,等到参军以后,才东拼西凑的学到的本事。 汤圆既然遗传了自己和余荞的力气,现在条件这么好,那么让他从小练起来,等长大后,看他能强到什么程度。 郑向国想到这,也有点期待了。 汤圆感受到爸爸的目光,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后背有些发凉。 看着郑向国深思的眼睛,想起爸爸平时和自己抢妈妈的模样。汤圆只期盼爸爸能做个人,他才只有三岁。 郑向国越想越觉得可行,只不过他准备等汤圆满三生之后,在开始训练他。 算着时间也快了,没有几个月的时间了。 郑向国的心思没有跟余荞说,他知道余荞不会反对的。只不过现在说了,就余荞的个性,她能从现在,就开始心疼汤圆。 所以再等等吧!等汤圆三生日的时候再和余荞说。怎么也不能放任汤圆的得意,过度的膨胀。 没过几天,在荔枝还只会叫蝈蝈的时候。包子也终于开了金口,第一次叫人,喊的“么么!” 余荞心里真的特别舒服,还好小儿子没有让她失望。 两个孩子自从学会开口,进步就特别快。半个月的时间,爸爸!妈妈!就都会叫了,就是姥姥有些绕口,他们说的很含糊。 汤圆现在就自动做了小老师,每天除了听收音机,就是教弟弟妹妹说话。 双胞胎多学会一个词语,汤圆都会特别开心。 而天也渐渐冷了下来,菜园子里的菜也吃不了几顿了。 现在的冬天,吃的菜,基本上都是白菜,萝卜,土豆。为了能多几选择,所以每年夏天,余荞都会按照季节晒菜。 茄子,黄瓜,豆角,都晒了不少,在有这边的特产竹笋,所以家里吃的还是很丰富的。 自从有了双胞胎,余荞已经很久没上山了。家里吃的肉,都是郑向国买的。 偶尔郑向国不去部队,才会上山打野味。郑向国去一次,收获也是满满的。回来给几家分些,自己家还能吃好几天。 自从来到这里,家里的特产,余荞这里也从来都不缺。 蘑菇,榛子,核桃,娘家给寄,婆婆也给寄。 余荞自己家吃,也会给几个干哥哥寄去些。 冯爱玲那里,余荞没有给送了,因为她娘每年给她寄的时候,也都会给冯爱玲寄。 家里虽然有菜,可是孩子明显更喜欢吃肉。别看双胞胎还小,可是做了肉粥他们都能多吃两口。 汤圆更别说了,就是个无肉不欢的。 汤圆虽然爱吃肉,但是并不挑食。炒菜的时候只要放肉,连肉带菜他吃的很欢快。这要是赶巧没肉了,干炒青菜,汤圆就不爱吃了。 双胞胎如今也十一个月了,双胞胎六个月才长牙,现在就前面有六颗小牙。 他们现在已经学着走路了,荔枝进步很快,不用大人扶着,能挪两步了。而包子还要大人扶着,才能走。 这时候,余荞就给双胞胎断奶了,跟汤圆断奶的时间差不多。 到了年根底下,没几天就要过年了。 1977年,转折开始的第一年,余荞如何能不期盼。过了七七年,十年的黑暗,混乱就慢慢过去了。 而现在正是黎明前的黑暗,快了,很快就要改革开放了。 今年过年,余荞他们带着孩子,去看了文艺汇演。 去的时候,余荞牵着汤圆,郑向国抱着双胞胎,她们是和李建军冯爱玲一起去的。 到了地方,汤圆自己坐,冯爱玲抱走了荔枝,余荞本想抱着包子,不过郑向国没让。 自从包子来越大,郑向国在家的时候,包子需要抱的时候,郑向国都会提前一步。 余荞还以为,郑向国这是喜欢小儿子了。原来郑向国对包子态度并不热衷,能让他时常抱在怀里的只有荔枝。 这段时间,余荞看着,郑向国好像是对小儿子亲热起来了。 汤圆别看不大,可是他心里门清,他知道,爸爸的表现,就是收音机里说的吃醋了。 文艺汇演还是很有意思的,今年余荞看的很舒心。看到后面还是因为天色晚了,才意犹未尽的回了家。 进入1977年,余荞莫名有了一种急切感。 那种感觉让余荞复习的同时,写书的速度都快了很多。 过了年正月末,双胞胎就一生了。现在他们已经走的很顺溜了。 话虽然不会连贯的说,但是两个字,两个字的说,还是能说的很清楚的。 因为有汤圆教着,虽然两个孩子不大,但是也懂得了不少。 两个孩子嘴甜,也很聪明。只不过和汤圆不是一个档次的。 双胞胎就是聪明人,而汤圆是天才。 汤圆现在已经认得不少字,这都是余荞复习的时候,慢慢教汤圆的。 余荞没有系统的教,往往是看到哪了,就教汤圆哪个。 汤圆算数也很厉害,余荞只给汤圆说过数字,和算数的原理,汤圆自己就能学着算了。 现在白以内的加减法,汤圆都很快的算出来。 这还是余荞没有心急的原因。就算汤圆是天才,余荞还是想,让汤圆有个快乐的童年。 从去年秋天开始,余荞给家里写信。汤圆自己也会给姥姥,奶奶写。 有不会的字,他就会问余荞,余荞给他讲一遍,汤圆也就能记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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