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锦鲤宝宝,我在荒年旺家添财_第两百九十五章 老丈人考察女婿呢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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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珊珊小姑娘最喜欢那个麻酱蘸料,裹着豆面条,都能唆上一碗。临走的时候,她撑得扶着腰,让小丫鬟扶着走。小姑娘低垂着脑袋,很是不好意思。
  宋家收下了卢家的谢礼,回了些肉脯、肉干和饼干之类的容易保存的点心。还给他们几块火锅底料,让他们带回去给家里的老爷们尝尝鲜。见卢珊珊喜欢麻酱,也给小姑娘装了一瓶。小姑娘脸红红的,却咧嘴一笑。
  宋家待客,是男女分开的。说是这么说,宋家的男人,包括男孩们,大多去了庄子上或者铺子里,也就宋清墨一个,从王府散衙后回家吃饭。
  卢三夫人见到救了自家闺女的正主儿,没想到看上去如此文弱的一个人,居然有一副侠义心肠。据大女儿说,这书生还会拳脚功夫呢。
  也是,宋家老四在战场上屡立奇功,宋家的两个大一点的孙子,被王府选中,成为小公子的伴学,肯定是有些功夫在身的。这样看来,宋家唯一的读书人,会功夫也不难解释了。
  饭后闲聊的时候,又从吴婆子口中得知,她家老五马上都二十了,还没定亲呢。人长得眉清目秀,年纪轻轻就考中的举人,现在还在王府当差,年龄上也合适……
  本来,卢三夫人是打算在女儿及笄之前,就给她定亲的。卢尚书却早就窥测出京中的不宁,让她再等等,这一等就是两年。
  十六这个年纪,还没定亲的女孩子,尤其是他们这样的官宦之家,几乎找不到几个。不少人都私下传她家姑娘有什么隐疾,把卢三夫人气了个半死,心中对公爹也埋怨不已。
  现在,她无比庆幸公爹当初阻止了她。她们出京城没几天,就听到京城被围困的消息。若是大女儿嫁在京城,就只能留在京中担惊受怕了。
  崇州的几个世家,都渐渐没落了,有的甚至以典当和卖祖产为生,却又自恃身份,酒醉金迷,自欺欺人。她可不想把女儿嫁到这样的人家,说不定还要用嫁妆补贴夫家呢!
  崇州最不缺的是武将,可大多数武将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粗人,大女儿熟读四书,喜好吟诗作画,嫁给这样的人,说不到一块儿去,一定很痛苦。
  所以,她一进崇州就开始打听跟女儿年岁相仿的青年才俊,直到现在都没寻到一位满意的。前日,大女儿回到家中,心神不属的样子被她察觉了。
  细问之下,听到了“英雄救美却不留名”的一幕。关键,那位英雄还是个年轻有为的举人。虽说出身差了些,今日相处起来,那吴婆子脾性还不错,不是那种刁难媳妇之人……卢三夫人便动了结亲的心思。
  回到家中,她跟卢三老爷说了自己的打算。卢三老爷今日被辰王召见,并给他派了个差事,官职不大,掌管着崇州和惠州的官吏班秩迁除,平均铨法……
  对于大女儿的婚事,卢三老爷还是很重视的。他让夫人稍安勿躁,说两人既然都在王府当差,以后见面的机会定然不少。待他打听此子的人品之后,再做打算。他又让卢三夫人多跟宋家交往,熟悉宋家诸人的秉性……
  宋清墨在王府的差事,还是很轻松的。每天整理好王爷需要批阅的折子,再下发给各部,便窝在王府书房的耳房内看书。
  这几日,他发现文选清吏司新上任的卢郎中,总爱把叫过去帮忙。据说,这位郎中是从京中迁过来的,初来乍到,不了解崇州官员的情况,也在情理之中。
  秉着日行一善的心理,宋清墨做完手底下的活计,就跑到文选清吏司,去帮忙整理一些卷宗啥的。那些陈年的卷宗,需要到卷宗室翻找,卷宗上落满了厚厚的灰尘,而且搬运卷宗也是个力气活,文选清吏司目前配备的官员还不齐全,总不能让郎中亲自去干吧?
  连着几天,他都造得浑身灰扑扑地回到家,宋子苒都以为他遇到职场霸凌了呢。听五叔一说,才知道……原来是老丈人在考察未来女婿呢!
  一次早会上,辰王把卢郎中单独留了下来。让下人给卢郎中上了一杯香茗,又指着一份点心,不无炫耀地道:“尝尝,这是我们小福丫,让人送过来的,名曰蜂蜜蛋糕。小福丫卢大人知道吧?”
  “自然是知道的,青玄神医的关门弟子,被崇州百姓誉为‘小神医。下官刚踏入崇州,就有幸见过小神医一面。”卢郎中心中已经知晓王爷留自己的原因。
  他不见外地捏了一块方方正正的蛋糕,送到了口中——果然,宋家做点心的手艺,跟夫人和孩子们说的一样,的确堪称一绝呀!这蛋糕口感绵密,松软适口,甜度适中,的确不错!
  “这几日,本王见你与小神医的五叔——宋清墨,相处得不错啊?”辰王见他真不知道什么是“客套”,便把盘子往自己的方向拽了拽。
  这些是小福丫送给他的,说是他经常忙公务忘记用餐,饿了的时候可以拿一块填填肚子。好你的姓卢的,吃了一块还想再拿,脸皮跟他老爹一样厚!
  卢郎中见状,只能收回自己的手,用帕子擦了擦,开口道:“王爷所言极是,那宋家小子干活挺利索,而且心细有耐心。我们清吏司还缺不少人呢,不如……”
  “打住!谁给你的胆子,抢本王身边的人?宋清墨这小子,本王用得顺手,历练一段时间,便可当大任了,你要了去,本王使唤谁去?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说吧,你那清吏司刚成立,也没多少活,频频使唤宋清墨,到底有何居心?”辰王用盖子撇了撇茶水上的浮沫,问道。
  卢郎中对宋清墨印象不错,便笑着抚须道:“没啥,就是看中了这小子,想找人给他做个媒……”biqubao.com
  “你这是相中了他,想让他给你做女婿吧?”辰王放下杯子,饶有兴致地眯起了眼睛,颇感兴趣地问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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