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老规矩,今年冬天谁种的菜最多,种得最好,有奖励!银子、布匹、粮食随你们挑!”宋子苒笑眯眯的。 冬天各大酒楼最缺什么?当然是食材,尤其是绿叶的蔬菜,更是抢手!虽说温泉庄子也能种反季蔬菜,但温泉庄子都掌握在谁手中?能买得起温泉庄子的,谁还缺卖菜的仨瓜俩枣?都是种了自家和亲戚分一分,饭桌上多道选择罢了。 见佃户们都这么跃跃欲试,她就任凭他们折腾吧。种出种不出来,对她对现在的宋家来说,没啥影响。毕竟,现在宋家的麻辣烫铺子收入稳定,种的辣椒也给家里带来不少进项,今年剩下的粮食足够一家人吃的,宋家上下,包括宋子苒她自己,都很满足。 天气渐渐转凉,庄子里的佃户们,马不停蹄地收拾着一个个暖室。为了家家都能分到“花洞子”,宋子苒还特地请人又在旁边修了好几个暖室,每个都有两三分地的样子。 地头、林子和荒山脚下,也撒了一些荠菜的种子。严冬来临之前,和春寒料峭之时,也能给佃户们的饭桌上,多一道绿色的野菜。 佃户们弄不起暖室,但家家都有暖炕。宋子苒又提点他们,可以用木头箱子装土,在炕头上种蔬菜。无论是自己吃,还是拿去城里换钱,都是不错的选择!佃户们对东家和小东家,更家感激,凝聚心也更强。虽说心里卯足了劲儿,竞争来年的奖励,却没有私下里使绊子的。 家里的麻辣烫铺子,上了正轨之后,需要的人手是固定的。铺子里一个烫麻辣烫的,一个收银子的,一个洗碗的,两三个跑堂的足够了。尤其是不需要穿串之后,福丫的几个年纪小一点的哥哥,就闲了下来。 闲了就赚不到零花钱了,六七八九这几个毛,坐不住了。这一天,宋子苒从师父那儿回来,几个毛便拉着她,来到了外院他们的房间中。几个毛你冲我挤挤眼,我用肩膀抗抗你,有些不好意思开口。 宋子苒一对好看的眉,渐渐蹙起。她做好心理建设,问道:“说吧,又闯了什么祸?在学堂里跟人打架了?” “没有,真没有!”宋九毛像被踩了尾巴,炸毛地跳起来,“上次打架,是对方先惹的事。我们兄弟几个一战成名,现在学堂里的那些胆小鬼,见了我们都绕道走!” “你还挺得意?”宋子苒想起上次,七八个鼻青脸肿的孩子,被家长领着,来他们家找后账的事,眼神变得危险又严肃。 宋六毛弱弱地道:“福丫,你别生气,我们以后肯定不敢了——不对,怎么感觉你更像我们的姐姐,我们反倒成了不听话成天惹事的弟弟了?” “别说这些有的没的,”宋子苒打断他的话,又问,“既然没惹事,一个个贼眉鼠眼把我拉到这儿干啥?” 宋八毛赶紧道:“这不是想着,我们散学后总无所事事,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儿,你说是不是?我们以前惹事儿,不都是闲的吗?” “闲着没事儿?书背了吗?先生布置的功课写了吗?大字练了吗?”宋子苒一连串地逼问,让几个毛像鹌鹑似的,缩起了脖子。 宋九毛笑声哔哔:“这样的福丫,不像姐姐,更像我娘……” 宋六毛憋笑道:“三婶儿才没工夫管你和老七的功课,她现在只想着做土豆粉,挣私房银子!” 宋七毛咧嘴冲宋子苒讨好地一笑,道:“先生布置的功课,我们在学堂就完成了。与其回家逗猫撩狗,不如找点事情做……福丫妹妹,你说我们说的对不对?” 宋家几个毛头脑都挺好使的,但是都没有要考学走仕途的意思。所以,轻松完成先生布置的课业,家里又没人管着,便放飞自我…… 宋子苒在几个哥哥脸上扫视了一眼。几个毛赶紧露出谄媚的笑容。 她嘴角动了动,想起庄子地窖里,屯的那些蜜薯。因着福丫喜欢吃烤红薯,宋老汉特地留了一亩地,种上了香甜的蜜薯。这些蜜薯的产量不及淀粉红薯高,但胜在味道好。 冬天暖心三件宝:烤红薯、糖炒板栗、冰糖葫芦。板栗和山楂,他们没有现成的,就不考虑了。寒冷的初冬,捧着热腾腾的烤红薯,别提多美了! 一个粗糙的瓦缸,里面三层铁丝架子,最底层放上炭火,洗好的红薯放在上面,用个小推车推着,走街串巷地喊着:“烤红薯,香甜可口的烤红薯,便宜实惠又美味!” 四兄弟每日散学后,便两两结伴,开始了他们卖红薯的生涯。别说,烤红薯霸气的香味,焦香软糯的口感,很快迎来了一批忠实的爱好者。馋嘴的孩子,每每听到“烤红薯嘞——”,就会撒娇撒泼地缠着爹娘,给他买烤红薯。 烤红薯是府城的头一份儿,也是唯二的两家。几个毛定价并没有特别离谱,而是按照比细粮价格高一些的价钱出售。为啥比照细粮,红薯烤熟了,不是重量减轻了嘛。按照粗粮的价格,岂不是得折个底朝天? 蜜薯个头不大,一个红薯也就十文左右。两个烤红薯摊子,一个在东城一个在西城徘徊。东西两城住着的,都是不差钱的人家,花个十来文,给自家孩子甜甜嘴,也不心疼。 他们带的几十斤红薯,不到两个时辰就卖光了。大多数时候,根本不用走街串巷,往东西城最热闹的大街边一放,吆喝一两句,生意就上门了,等烤红薯的香气飘出去后,他们的摊子上就围满了大人孩子。烤的速度根本供不上卖的速度,买个烤红薯,都得排队! 这一天,宋子苒好容易得了一天假,心血来潮,想去看看自家哥哥们烤红薯的生意如何。便沿着西城的大街,优哉游哉地溜达着。霍羡阳远远地跟在后头,保持着既不打扰,又能随时关注她安全的距离。 小霍子这一点,让宋子苒很是满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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